【招标公告】【采购公告】西北基础长安子午供水便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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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陕西 西安市 | 采购单位 | 中建四局西北公司基础设施分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中建四局西北公司基础设施分公司长安区长安子午水源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项目临时便道工程专业分包采购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北公司基础设施分公司
西北基础长安子午供水便道工程
采购公告
一、采购概况
1.采购名称:【中建四局西北公司基础设施分公司长安区长安子午水源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项目临时便道工程专业分包采购】
2.工程概况:
包括项目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
建设规模:【/】
结构形式:【供水管道】
工期:【总工期暂定为日历天数365天】。
3.施工段划分:【本工程仅一个施工段】。
4.采购内容:
分包范围:【临时便道工程】
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现场招标方指定范围内的临时便道工程的土方开挖、清表、路基填筑、碎石填筑、施工完成后的临时便道破除、外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等工作以及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完成上述工作需要的材料、人工、机械、劳动用品费用】
5.质量要求:【合格】。
6.工期要求:【暂定开工日期:2026年3月10日,竣工日期:2026年5月9日,总工期61日历天】。
7.安全文明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要求。杜绝发生瞒报事故,杜绝发生轻伤、重伤、死亡事故,控制轻微伤事故,轻微伤事故率控制在【2】‰以内;杜绝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和公共安全事故、防止职业病发生。创优目标:【/】 。满足国家有关法规、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现场无安全事故,6个100%,7个到位,8个方面加严管控40条措施。确保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不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不发生因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被政府或媒体曝光、不良行为公示等负面事件。响应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采购方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响应方现场施工需要的CI标语等由采购方提供,施工期间由响应方进行挂设、拆除及保管维护,若施工过程中,丢失或损坏等造成无法继续使用的,在结算中扣除等额费用作为赔偿】。
8.付款条件:
8.1 本工程无预付款
8.2 甲方按照甲方审定量的【70 %】,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其中包含乙方委托甲方代发的农民工工资)
计算公式为:付款金额(包含乙方委托甲方代发的农民工工资)=进度结算审定总价×70 %-应扣款(除结算款已扣除外的应扣违约金)
在分包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乙方交齐合格资料一式【4】套并办理完分包工程最终结算后,在乙方无拖欠工人工资的前提下,支付至分包工程结算总价的100%(包含乙方委托甲方代发的农民工工资)
计算公式为:付款金额(包含乙方委托甲方代发的农民工工资)=最终结算总价×100%-已付工程款-应扣款(除结算款已扣除外的应扣违约金)
8.3 付款方式:采购方可选择【银行转账支票、网银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银行保理、以房抵款、供应链融资及其他】付款方式。付款过程中产生的贴息费用及手续费由【响应方】承担。响应方委托专职收款人办理收款业务,收款人必须取得授权。响应方同意结算额【一定比例(不低于5%)】的工程款可以以采购方指定商品房抵工程款方式支付(具体比例按照双方协商确定)。
报价人指定帐户为收款帐户,工程款转账均需通过该帐户。如报价人须变更收款帐户,应提前十五天以上书面通知采购人,否则造成资金流失的损失由报价人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8.4 报价人向采购人申请支付工程款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支付条件:
①报价人应按采购人时间要求提供专用发票,如报价人逾期提供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或相应迟延支付工程款,不视为采购人违约。因报价人造成采购人税费损失由报价人全额承担。②报价人未拖欠工人工资。每次工程款支付前,报价人须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报价人盖章确认的花名册、考勤表及工资单、工资发放签字表(需加盖本人手印)作为每月工程量审核付款的前提条件,工人工资必须直接发放到本人。③报价人申请支付工程款的付款期限已经届满;④如报价人不按采购人要求报送进度款请款申请资料,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当月工程进度款,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由报价人承担全部责任。特别说明:报价人配合采购人进行各类材料的送检、保证检测合格,同时随货交付供应商资质等资料,且乙供材料应及时进场,不因我方未及时支付工程款而影响履约,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9.拟选定成交单位数:【 1 】
二、报价人资格
1.报价人报名前需通过“云筑网”(网址:https://www.yzw.cn/)认证并进入中建系统合格分供方资源库,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格,经采购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报价。
2.报价人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报价单位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或复印件加盖鲜章上传;
②报名资格审查表(见表1-1);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表1-2);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表1-3,若无需授权,则忽略此表);
⑤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或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扫描件(有税务局鲜章的扫描件上传云筑网);
6股权关系结构图,上述1-6项资料必须提供(合并成一个pdf上传)。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如报价单位提供虚假资料的,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报价资格。
5.具备中建四局分供方入库条件
6.未被列为“不良行为分供方”或“禁用分供方”
三、报价报名
1.报名时间:【以“云筑网”平台显示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通过“云筑网”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已在“云筑网”完成分供方注册的报价人,可直接在“云筑网”签收采购公告后报名。
未在“云筑网”注册的报价人,需先进行注册,提交以下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主要业绩材料及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等】,经采购人审查合格并完成分供方认证后,方可报名。
4.报价保证金:本次报价的报价保证金为【 0 】元,报价人应于报价截止日24小时前缴纳。
四、发放采购文件
1.采购人通过“云筑网”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价人发放采购文件。
2.发放时间:【以云筑网为准】。
3.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唐延南路8号泰维智链中心二期T1栋8楼中建四局】。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人:中建四局西北公司基础设施分公司
日 期: 2026年3月6日
西北基础长安子午供水便道工程
采购公告
一、采购概况
1.采购名称:【中建四局西北公司基础设施分公司长安区长安子午水源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项目临时便道工程专业分包采购】
2.工程概况:
包括项目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
建设规模:【/】
结构形式:【供水管道】
工期:【总工期暂定为日历天数365天】。
3.施工段划分:【本工程仅一个施工段】。
4.采购内容:
分包范围:【临时便道工程】
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现场招标方指定范围内的临时便道工程的土方开挖、清表、路基填筑、碎石填筑、施工完成后的临时便道破除、外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等工作以及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完成上述工作需要的材料、人工、机械、劳动用品费用】
5.质量要求:【合格】。
6.工期要求:【暂定开工日期:2026年3月10日,竣工日期:2026年5月9日,总工期61日历天】。
7.安全文明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要求。杜绝发生瞒报事故,杜绝发生轻伤、重伤、死亡事故,控制轻微伤事故,轻微伤事故率控制在【2】‰以内;杜绝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和公共安全事故、防止职业病发生。创优目标:【/】 。满足国家有关法规、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现场无安全事故,6个100%,7个到位,8个方面加严管控40条措施。确保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不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不发生因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被政府或媒体曝光、不良行为公示等负面事件。响应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采购方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响应方现场施工需要的CI标语等由采购方提供,施工期间由响应方进行挂设、拆除及保管维护,若施工过程中,丢失或损坏等造成无法继续使用的,在结算中扣除等额费用作为赔偿】。
8.付款条件:
8.1 本工程无预付款
8.2 甲方按照甲方审定量的【70 %】,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其中包含乙方委托甲方代发的农民工工资)
计算公式为:付款金额(包含乙方委托甲方代发的农民工工资)=进度结算审定总价×70 %-应扣款(除结算款已扣除外的应扣违约金)
在分包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乙方交齐合格资料一式【4】套并办理完分包工程最终结算后,在乙方无拖欠工人工资的前提下,支付至分包工程结算总价的100%(包含乙方委托甲方代发的农民工工资)
计算公式为:付款金额(包含乙方委托甲方代发的农民工工资)=最终结算总价×100%-已付工程款-应扣款(除结算款已扣除外的应扣违约金)
8.3 付款方式:采购方可选择【银行转账支票、网银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银行保理、以房抵款、供应链融资及其他】付款方式。付款过程中产生的贴息费用及手续费由【响应方】承担。响应方委托专职收款人办理收款业务,收款人必须取得授权。响应方同意结算额【一定比例(不低于5%)】的工程款可以以采购方指定商品房抵工程款方式支付(具体比例按照双方协商确定)。
报价人指定帐户为收款帐户,工程款转账均需通过该帐户。如报价人须变更收款帐户,应提前十五天以上书面通知采购人,否则造成资金流失的损失由报价人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8.4 报价人向采购人申请支付工程款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支付条件:
①报价人应按采购人时间要求提供专用发票,如报价人逾期提供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或相应迟延支付工程款,不视为采购人违约。因报价人造成采购人税费损失由报价人全额承担。②报价人未拖欠工人工资。每次工程款支付前,报价人须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报价人盖章确认的花名册、考勤表及工资单、工资发放签字表(需加盖本人手印)作为每月工程量审核付款的前提条件,工人工资必须直接发放到本人。③报价人申请支付工程款的付款期限已经届满;④如报价人不按采购人要求报送进度款请款申请资料,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当月工程进度款,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由报价人承担全部责任。特别说明:报价人配合采购人进行各类材料的送检、保证检测合格,同时随货交付供应商资质等资料,且乙供材料应及时进场,不因我方未及时支付工程款而影响履约,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9.拟选定成交单位数:【 1 】
二、报价人资格
1.报价人报名前需通过“云筑网”(网址:https://www.yzw.cn/)认证并进入中建系统合格分供方资源库,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格,经采购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报价。
2.报价人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报价单位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或复印件加盖鲜章上传;
②报名资格审查表(见表1-1);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表1-2);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表1-3,若无需授权,则忽略此表);
⑤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或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扫描件(有税务局鲜章的扫描件上传云筑网);
6股权关系结构图,上述1-6项资料必须提供(合并成一个pdf上传)。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如报价单位提供虚假资料的,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报价资格。
5.具备中建四局分供方入库条件
6.未被列为“不良行为分供方”或“禁用分供方”
三、报价报名
1.报名时间:【以“云筑网”平台显示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通过“云筑网”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已在“云筑网”完成分供方注册的报价人,可直接在“云筑网”签收采购公告后报名。
未在“云筑网”注册的报价人,需先进行注册,提交以下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主要业绩材料及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等】,经采购人审查合格并完成分供方认证后,方可报名。
4.报价保证金:本次报价的报价保证金为【 0 】元,报价人应于报价截止日24小时前缴纳。
四、发放采购文件
1.采购人通过“云筑网”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价人发放采购文件。
2.发放时间:【以云筑网为准】。
3.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唐延南路8号泰维智链中心二期T1栋8楼中建四局】。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人:中建四局西北公司基础设施分公司
日 期: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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