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汉中市南郑区秦巴生态保护中心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2026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汉中藤编产业发展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结果】汉中市南郑区秦巴生态保护中心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2026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汉中藤编产业发展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陕西 汉中市 | 采购单位 | 汉中市南郑区秦巴生态保护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中筑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2026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汉中藤编产业发展项目(二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ZZSD202617.1.2B1
二、项目名称: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2026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汉中藤编产业发展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2026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汉中藤编产业发展项目1标段):
合同包2(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2026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汉中藤编产业发展项目2标段):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2026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汉中藤编产业发展项目1标段):
服务类(***)
合同包2(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2026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汉中藤编产业发展项目2标段):
服务类(陕西高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永宝、张红艳、伍华、何佰锁、熊小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评审排名表
合同包1(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2026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汉中藤编产业发展项目1标段):
合同包2(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2026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汉中藤编产业发展项目2标段):
(二)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汉中市南郑区秦巴生态保护中心
地址: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事处南环路2号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筑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台区七里街道办新桥花卉市场A栋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陕西中筑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陕西中筑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09日
相关附件:
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2026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汉中藤编产业发展项目(二次)(ZZSD202617.1.2B120260914001)-文件集.zip
合同包2:中小企业声明函(陕西高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年月日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年月日
人员配备情况
格式自拟
投诉书范本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业绩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注:此表后附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应清晰可辨。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项目名称)
服务合同
(本合同为参考模版,以最终签订版为准)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完成(项目名称)服务工作,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双方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二、合同标的物内容、数量
三、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该价款为含税价。
2.合同总价之内乙方完成本项目要求的全部服务工作内容。
3.合同价格类型:固定总价
四、服务期限
五、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六、服务质量
符合国家、行业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七、支付方式
。
八、工作验收
1、所验各项内容最终验收达不到磋商文件要求和磋商响应文件承诺的,或在后续使用中发现采购人不能容忍的缺陷等,将视为验收不合格,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无条件整改及恢复。
2、若发现供应商有弄虚作假的,在磋商阶段故意或随意夸大技术能力、服务质量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且要求供应商赔偿相关损失。
3、验收标准:按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澄清函等技术指标进行验收。各项指标均应符合验收标准及要求。
4、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双方签字生效。
5、验收依据:
a)合同文本;
b)磋商文件及澄清函、磋商响应文件;
c)国家和行业制定的相应的标准和规范;
d)验收清单。
九、违约责任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2、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供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约定或合理的时间内通知对方,以便对方采取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可能造成的损失,同时,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有关方面出具的证明。并且双方均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如发生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及时采取措施或采取的措施不合理、不适当,致使损失扩大的,则该方应就扩大部分承担相应的责任。
2.对方当事人接到发生不可抗力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或减小损失,同时,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损失作出评估,以便合同双方当事人采取继续履行合同、变更合同还是解除合同的应变措施。
3.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可能有大有小,有时只是暂时影响到合同的履行,可以通过延期履行实现合同的目的,对此不能行使法定解除权。只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合同。
十一、其他约定
1、乙方执行磋商文件“服务要求”中“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和甲方书面提出的技术标准。
2、除法律相关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调整、中止或终止合同。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4、知识产权归属:供应商在服务中所取得的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十三、合同生效
1、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商务应答表
采购项目名称:{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
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
2.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商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响应)函
致:{请填写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请填写采购项⽬名称}(项⽬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编号})的投标(响应)供应商,⾃愿参与本项⽬政
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
⼀、我单位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具有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
六、我单位满⾜采购⽂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为;
⼋、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单位或者个⼈编制投标(响应)⽂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
⼗、如本项⽬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成交)后将要提供的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
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我单位⼀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在约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
并严格履⾏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我单位在本项⽬使⽤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不会产⽣因第三⽅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
其它知识产权⽽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
责任;
⼗三、我单位为本项⽬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快递包装政府
采购需求标准(试⾏)》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损运抵指定地
点。
⼗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采购⽂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五、我单位承诺,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件截⽌之⽇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
根据采购⽂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本函发出后,
即对我单位产⽣约束⼒,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
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围、成交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XXXX(签章)
⽇期:XXXX年XX⽉XX⽇
说明:
1.重⼤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数额罚款等⾏政处
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九条第⼀款“较⼤数额罚款”具体适⽤问题的意⻅》(财
库〔2022〕3号)中相关规定:“较⼤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明确规定
相关领域“较⼤数额罚款”标准⾼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需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采购⽂件的规定提
供。
-第1⻚-
服务方案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制定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人员配备情况
格式自拟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1、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附部分格式文件
附件1:
《汉中市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www.creditchina.gov.cn),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www.ccgp.gov.cn)。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说明:仅限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的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及编号)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本授权书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计算有效起为日历天。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说明:1.仅限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2.本授权书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90日历天。
3.授权书内容填写要明确,文字要工整清楚,涂改无效。
标的清单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
投标人名称: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人盖章:(加盖公章)
年月日
-第1⻚-
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
采购项目名称:{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
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
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3章-“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的要求将全部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版本号:ZZSD202617.1.2B120260914001
招标文件
(服务类)
采购项目名称: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2026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汉中藤编产业发展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ZZSD202617.1.2B1
汉中市南郑区秦巴生态保护中心
陕西中筑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
2026年09月14日
第一章投标邀请
陕西中筑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汉中市南郑区秦巴生态保护中心委托,拟对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2026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汉中藤编产业发展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ZSD202617.1.2B1
二、采购项目名称: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2026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汉中藤编产业发展项目(二次)
三、招标项目简介
该项目主要作业内容为在南郑区黄官镇栽植1000亩青藤;在南郑区濂水镇栽植200亩棕榈。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2026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汉中藤编产业发展项目1标段):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2(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2026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汉中藤编产业发展项目2标段):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项目负责人专业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林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4、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承诺函
采购包2: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项目负责人专业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林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4、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承诺函
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服务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查看CA办理流程。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
(二)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
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发布日期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
(二)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函。
(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
八、本投标邀请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和《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釆购网—陕西省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https://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汉中市南郑区秦巴生态保护中心
地址: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事处南环路2号
邮编:7231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陕西中筑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台区七里街道办新桥花卉市场A栋2-2号扁村5组61号
邮编:7230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监督机构:南郑区政府采购管理股
联系人:程辉
联系电话:15991836389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总则
2.2.1适用范围
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二、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汉中市南郑区秦巴生态保护中心和陕西中筑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享有。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标细则及标准由汉中市南郑区秦巴生态保护中心负责解释。除上述招标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陕西中筑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2.2有关定义
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汉中市南郑区秦巴生态保护中心。
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陕西中筑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标、唱标和记录等活动,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参与开标活动。
五、“电子评标”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资格审查小组和评审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等活动。
2.3招标文件
2.3.1招标文件的构成
一、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四)资格审查;
(五)评标办法;
(六)投标文件格式;
(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
二、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依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前述要求进行投标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2.4投标文件
2.4.1投标文件的语言
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其视为无效材料。
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4.2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2.4.3投标货币
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
2.4.4知识产权
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采购项目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相关事宜由采购人结合项目实际自主确认或协商约定,具体如下:
1.若采用供应商自有知识产权成果,供应商应当保证采购标的不存在权属纠纷。项目完成交付之后,采购人拥有本项目项下成果永久、非排他、免费使用的权利,有权用于项目运行、升级、维护、改扩建,未经供应商许可不得将成果转让给第三方。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2.如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使用第三方知识产权(软件、专利、图片、文字素材等),全部授权许可、版权使用费、报备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内。供应商须取得合法完整授权,保障采购人可以在项目范围内无纠纷使用。供应商需要向采购人提交第三方授权证明文件。3.因供应商选用的知识产权产生侵权诉讼、权属争议,全部责任、赔偿款项均由成交供应商独立承担。给采购人造成名誉、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追索相应损失,同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三、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2.4.5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
2.4.6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2.4.7投标报价(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二、投标人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印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4.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投标有效期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投标有效期小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有效期要求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2.4.9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
二、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招标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
四、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
2.4.10投标文件的提交
一、(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
二、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
2.4.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
供应商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
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
2.5.1开标及开标程序
一、本项目为网上开标项目。网上开标的开始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
二、开标准备工作
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签到完成后等待代理机构开标/开启。
三、解密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开标
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
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5.3资格审查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5.4评标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5.5中标通知书
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通知书是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中标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1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
2.6.2.1合同分包
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
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
采购包2:不允许合同分包。
2.6.2.2合同转包
一、严禁中标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
二、中标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6.3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完成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本项目采购合同,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6.4合同备案
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完成盖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6.5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6.6履行合同
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
2.6.7履约验收方案
采购包1:
按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
采购包2:
按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
2.6.8资金支付
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
2.7纪律要求
2.7.1评标活动纪律要求
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六、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
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八、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三条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中标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中标无效。
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
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8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
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陕西中筑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陕西中筑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陕西中筑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
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情形)。
四、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
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
(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
(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
答复主体: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汉台区七里街道办新桥花卉市场A栋2-2号
邮编:723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
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
3.1采购项目概况
该项目主要作业内容为在南郑区黄官镇栽植1000亩青藤;在南郑区濂水镇栽植200亩棕榈
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3.2.1服务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35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350,000.00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采购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65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650,000.00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3.2.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藤编产业发展项目一标段
采购包2:
标的名称:藤编产业发展项目二标段
3.2.3人员配置要求
采购包1:
满足项目需求
采购包2:
满足项目需求
3.2.4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采购包1:
满足项目需求
采购包2:
满足项目需求
3.2.5其他要求
采购包1:
满足项目需求
采购包2:
满足项目需求
3.3商务要求
3.3.1服务期限
采购包1:
3年(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栽植,包括割灌、整地、栽植、补植、幼林抚育等施工工作)
采购包2:
3年(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栽植,包括割灌、整地、栽植、补植、幼林抚育等施工工作)
3.3.2服务地点
采购包1:
南郑区黄官镇
采购包2:
南郑区黄官镇、濂水镇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按合同约定执行
采购包2:
按合同约定执行
3.3.4支付方式
采购包1:
分期付款
采购包2:
分期付款
3.3.5.支付约定
采购包1: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
2、进度款,按要求完成砍灌清林工作,达到付款条件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
3、进度款,按要求完成苗木栽植工作,经初步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
4、进度款,三年抚育期届满,完成最终验收且无任何未解决的质量问题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采购包2: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
2、进度款,按要求完成砍灌清林工作,达到付款条件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
3、进度款,按要求完成苗木栽植工作,经初步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
4、进度款,三年抚育期届满,完成最终验收且无任何未解决的质量问题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3.3.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包1:
按合同约定执行
采购包2:
按合同约定执行
3.4其他要求
/
第四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
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
4.1一般资格审查
采购包1:
采购包2:
4.2特殊资格审查
采购包1:
采购包2:
4.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
采购包1:
采购包2:
第五章评标办法
5.1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二、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和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标活动。
五、评标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投标人通过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评标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
六、评标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活动。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5.2评标委员会
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政府采购平台的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由采购人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采〔2018〕20号)的规定,报主管部门同意后自行选定。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使用已身份认证并具备签章功能的证书,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开展评标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主动回避;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投标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解封投标文件后,开展评标活动。
四、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组织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5.3评标方法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
5.4评标程序
5.4.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二、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一)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二)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五)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六)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七)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标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4.2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为依据。
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
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
采购包1:
采购包2:
以上实质性要求全部响应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响应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有任意一项不通过的,应在符合性审查表中载明不通过的具体原因。
5.4.3解释、澄清有关问题
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投标人权益的以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解释。
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影响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导致投标文件从不响应招标文件变为响应招标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
(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
(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
四、投标文件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五、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六、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投标人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
5.4.4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
5.4.5复核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审报告签署前,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应严格依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主观分赋分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函〔2026〕10号)等文件要求,对评审数据进行全面校对与核对,重点核查各评审专家主观分项评分与全体评委对应分项平均分的偏离情况,确保评审数据准确无误、流程合规。
5.4.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采购包1:按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采购包2:按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5.4.7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5.5评标争议处理规则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5.6评标细则及标准
一、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评审。
5.6.1评分办法
(综合评分法适用)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检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5.6.2评分标准
采购包1:
价格扣除
采购包2:
价格扣除
说明:
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
(最低评标价法适用)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5.7废标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5.8定标
5.8.1定标原则
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5.8.2定标程序
一、评标委员会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编制评标情况,生成评标报告。
二、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三、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逾期未确认的,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
四、根据确定的中标供应商,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5.9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5.10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采购包1:
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
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
详见附件:投标函
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详见附件: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
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
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
详见附件:标的清单
详见附件:服务方案
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docx
详见附件:人员配备情况.docx
详见附件:业绩表.pdf
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docx
采购包2:
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
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
详见附件:投标函
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详见附件: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
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
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
详见附件:标的清单
详见附件:服务方案
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docx
详见附件:人员配备情况.docx
详见附件:业绩表.pdf
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docx
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
详见附件:拟签订合同文本.docx
业绩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注:此表后附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应清晰可辨。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投标⽂件⽂
采购项⽬名称:{请填写采购项⽬名称}
采购项⽬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编号}
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号}
投标⼈名称:{XXX}
⽇期:{XXXX}年{XX}⽉{XX}⽇
-第1⻚-
标的清单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
投标人名称: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人盖章:(加盖公章)
年月日
-第1⻚-
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政部中国残疾⼈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XXXX_}单位的{_XXXX_}项⽬采购活动提供
本单位提供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期:
注:
1、残疾⼈福利性单位视同⼩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福利性单位属于⼩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投标⼈为⾮残疾⼈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第1⻚-
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附部分格式文件
附件1:
《汉中市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www.creditchina.gov.cn),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www.ccgp.gov.cn)。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说明:仅限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的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及编号)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本授权书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计算有效起为日历天。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说明:1.仅限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2.本授权书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90日历天。
3.授权书内容填写要明确,文字要工整清楚,涂改无效。
开标⼀览表⼀
采购项⽬名称:{请填写采购项⽬名称}
采购项⽬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编号}
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
投标报价以投标⼈在项⽬电⼦化交易系统开标⼀览表中填写的报价为准。(实质性要求)
-第1⻚-
开标⼀览表⼀
采购项⽬名称:{请填写采购项⽬名称}
采购项⽬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编号}
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
投标报价以投标⼈在项⽬电⼦化交易系统开标⼀览表中填写的报价为准。(实质性要求)
-第1⻚-
中⼩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采购项⽬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企业承接。相关
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件中明确的所属⾏业)}⾏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员
_______⼈,营业收⼊为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企业的分⽀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企业的负责⼈为同⼀⼈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期:
从业⼈员、营业收⼊、资产总额填报上⼀年度数据,⽆上⼀年度数据的新成⽴企业可不填报。
-第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
体)参加汉中市南郑区秦巴生态保护中心的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2026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汉中藤编产业发展项
目(二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
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藤编产业发展项目二标段,属于农、林、牧、渔业;承接企业为陕西高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
123人,营业收入为971.36万元(大写:玖佰柒拾壹万叁仟陆佰元),资产总额为1,072.56万元(大写:壹仟零柒拾贰万
伍仟陆佰元),属于中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签章):陕西高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10月7日
注:,
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
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
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
体)参加汉中市南郑区秦巴生态保护中心的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2026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汉中藤编产业发展项
目(二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
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藤编产业发展项目一标段,属于农、林、牧、渔业;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
30人,营业收入为492万元(大写:肆佰玖拾贰万元),资产总额为198万元(大写:壹佰玖拾捌万元),属于小型企
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签章):***
日期:2026年10月7日
注:,
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
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
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
二、项目名称: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2026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汉中藤编产业发展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2026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汉中藤编产业发展项目1标段):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 | 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梁山镇龙岗一品小区A4号楼一层101室 | 综合评分法 | 否 | 1,340,469.00元 | 95.40 |
合同包2(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2026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汉中藤编产业发展项目2标段):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陕西高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保亿隆基中心A座506室 | 综合评分法 | 否 | 645,489.00元 | 92.1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2026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汉中藤编产业发展项目1标段):
服务类(***)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造林服务 | 藤编产业发展项目一标段 | 满足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项目实施地点及作业面积:建设地位于汉中市南郑区黄官镇店子村。涉及总小班15个,作业面积889.0亩,为青藤栽植区。 | 满足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和项目需求。 | 3年(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栽植,包括割灌、整地、栽植、补植、幼林抚育等施工工作) | 满足招标文件及项目和采购人需求,苗木成活率≥85%,保存率≥80%,质量达到国家行业标准验收合格。 | 1,340,469.00 |
合同包2(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2026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汉中藤编产业发展项目2标段):
服务类(陕西高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2-1 | 造林服务 | 藤编产业发展项目二标段 | 建设地位于南郑区?官镇店?村及濂?镇七?村、雅和村。?官镇涉及总?班2个,作业?积111.0亩,为?藤栽植区。濂?镇涉及总?班9个,作业?积200.0亩,为棕榈栽植区。其中,七?村6?班,作业?积106.0亩;雅和村3?班,作业?积94.0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所有服务要求 | 3年(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栽植,包括割灌、整地、栽植、补植、幼林抚育等施工工作) | 满足招标文件所有服务标准 | 645,489.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永宝、张红艳、伍华、何佰锁、熊小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11】534号文件以及【计价格[2002]1980号】及代理服务合同计取。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2026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汉中藤编产业发展项目1标段 | 1.7723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 2 | 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2026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汉中藤编产业发展项目2标段 | 0.9682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评审排名表
合同包1(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2026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汉中藤编产业发展项目1标段):
| 中标(成交)候选人排序 | 有效投标人名称 | 得分 |
|---|---|---|
| 1 | *** | 95.40 |
| 2 | 唐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90.73 |
| 3 | 陕西大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83.95 |
合同包2(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2026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汉中藤编产业发展项目2标段):
| 中标(成交)候选人排序 | 有效投标人名称 | 得分 |
|---|---|---|
| 1 | 陕西高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2.10 |
| 2 | 陕西中孚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87.11 |
| 3 | 陕西鼎泰兴邦建设有限公司 | 82.52 |
(二)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汉中市南郑区秦巴生态保护中心
地址: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事处南环路2号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筑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台区七里街道办新桥花卉市场A栋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陕西中筑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陕西中筑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09日
相关附件:
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2026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汉中藤编产业发展项目(二次)(ZZSD202617.1.2B120260914001)-文件集.zip
合同包2:中小企业声明函(陕西高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序号 | 服务/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 合计(元) | 小写: 大写: |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年月日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 序号 | 服务/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 合计(元) | 小写: 大写: |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年月日
人员配备情况
格式自拟
投诉书范本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业绩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合同金额 | 客户 | 合同签订日期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 |
注:此表后附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应清晰可辨。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项目名称)
服务合同
(本合同为参考模版,以最终签订版为准)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完成(项目名称)服务工作,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双方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二、合同标的物内容、数量
三、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该价款为含税价。
2.合同总价之内乙方完成本项目要求的全部服务工作内容。
3.合同价格类型:固定总价
四、服务期限
五、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六、服务质量
符合国家、行业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七、支付方式
。
八、工作验收
1、所验各项内容最终验收达不到磋商文件要求和磋商响应文件承诺的,或在后续使用中发现采购人不能容忍的缺陷等,将视为验收不合格,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无条件整改及恢复。
2、若发现供应商有弄虚作假的,在磋商阶段故意或随意夸大技术能力、服务质量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且要求供应商赔偿相关损失。
3、验收标准:按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澄清函等技术指标进行验收。各项指标均应符合验收标准及要求。
4、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双方签字生效。
5、验收依据:
a)合同文本;
b)磋商文件及澄清函、磋商响应文件;
c)国家和行业制定的相应的标准和规范;
d)验收清单。
九、违约责任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2、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供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约定或合理的时间内通知对方,以便对方采取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可能造成的损失,同时,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有关方面出具的证明。并且双方均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如发生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及时采取措施或采取的措施不合理、不适当,致使损失扩大的,则该方应就扩大部分承担相应的责任。
2.对方当事人接到发生不可抗力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或减小损失,同时,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损失作出评估,以便合同双方当事人采取继续履行合同、变更合同还是解除合同的应变措施。
3.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可能有大有小,有时只是暂时影响到合同的履行,可以通过延期履行实现合同的目的,对此不能行使法定解除权。只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合同。
十一、其他约定
1、乙方执行磋商文件“服务要求”中“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和甲方书面提出的技术标准。
2、除法律相关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调整、中止或终止合同。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4、知识产权归属:供应商在服务中所取得的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十三、合同生效
1、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商务应答表
采购项目名称:{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
|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招标文件应答 |
| 1 | ||
| 2 | ||
| 3 | ||
| 4 | ||
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
2.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商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响应)函
致:{请填写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请填写采购项⽬名称}(项⽬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编号})的投标(响应)供应商,⾃愿参与本项⽬政
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
⼀、我单位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具有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
六、我单位满⾜采购⽂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为;
⼋、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单位或者个⼈编制投标(响应)⽂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
⼗、如本项⽬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成交)后将要提供的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
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我单位⼀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在约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
并严格履⾏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我单位在本项⽬使⽤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不会产⽣因第三⽅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
其它知识产权⽽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
责任;
⼗三、我单位为本项⽬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快递包装政府
采购需求标准(试⾏)》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损运抵指定地
点。
⼗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采购⽂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五、我单位承诺,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件截⽌之⽇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
根据采购⽂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本函发出后,
即对我单位产⽣约束⼒,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
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围、成交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XXXX(签章)
⽇期:XXXX年XX⽉XX⽇
说明:
1.重⼤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数额罚款等⾏政处
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九条第⼀款“较⼤数额罚款”具体适⽤问题的意⻅》(财
库〔2022〕3号)中相关规定:“较⼤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明确规定
相关领域“较⼤数额罚款”标准⾼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需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采购⽂件的规定提
供。
-第1⻚-
服务方案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制定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人员配备情况
格式自拟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1、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附部分格式文件
附件1:
《汉中市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www.creditchina.gov.cn),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www.ccgp.gov.cn)。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说明:仅限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的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及编号)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本授权书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计算有效起为日历天。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说明:1.仅限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2.本授权书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90日历天。
3.授权书内容填写要明确,文字要工整清楚,涂改无效。
标的清单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
投标人名称: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 品目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单价(元) | 数量 | 总价 |
| 1-1 | 1 |
投标人盖章:(加盖公章)
年月日
-第1⻚-
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
采购项目名称:{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
|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应答 |
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
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3章-“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的要求将全部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版本号:ZZSD202617.1.2B120260914001
招标文件
(服务类)
采购项目名称: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2026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汉中藤编产业发展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ZZSD202617.1.2B1
汉中市南郑区秦巴生态保护中心
陕西中筑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
2026年09月14日
第一章投标邀请
陕西中筑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汉中市南郑区秦巴生态保护中心委托,拟对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2026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汉中藤编产业发展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ZSD202617.1.2B1
二、采购项目名称: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2026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汉中藤编产业发展项目(二次)
三、招标项目简介
该项目主要作业内容为在南郑区黄官镇栽植1000亩青藤;在南郑区濂水镇栽植200亩棕榈。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2026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汉中藤编产业发展项目1标段):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2(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2026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汉中藤编产业发展项目2标段):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项目负责人专业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林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4、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承诺函
采购包2: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项目负责人专业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林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4、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承诺函
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服务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查看CA办理流程。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
(二)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
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发布日期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
(二)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函。
(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
八、本投标邀请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和《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釆购网—陕西省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https://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汉中市南郑区秦巴生态保护中心
地址: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事处南环路2号
邮编:7231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陕西中筑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台区七里街道办新桥花卉市场A栋2-2号扁村5组61号
邮编:7230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监督机构:南郑区政府采购管理股
联系人:程辉
联系电话:15991836389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 1 |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350,000.00元采购包2:650,000.00元 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
| 2 |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详见第三章。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
| 3 | 评标方法 |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五章) |
| 4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采购包1:不接受采购包2:不接受 如以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和能力。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
| 5 | 落实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 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2.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评审得分/响应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 |
| 6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 | 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 |
| 7 | 本国产品价格扣除(若采购项目适用本国产品标准) | 本项目应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的要求,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本国产品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及规则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
| 8 |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 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 |
| 9 |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10 | 异常低价审查 | 本项目应执行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具体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
| 11 | 投标保证金 | 采购包1保证金金额:15,000.00元采购包2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缴交渠道:电子保函,转账、支票、汇票等(需通过实体账户、户名及开户行信息)开户名称:陕西中筑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汉中莲湖路支行银行账号:103723074970注:电子保函可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申请办理。 |
| 12 | 标书费信息 | 免费获取 |
| 13 |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 采购包1:缴纳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说明:履约保证金退还按合同约定执行采购包2:缴纳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说明:履约保证金退还按合同约定执行 |
| 14 | 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 |
| 15 | 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11】534号文件以及【计价格[2002]1980号】及代理服务合同计取。 |
| 16 | 采购结果公告 | 采购结果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 |
| 17 | 中标通知书 | 采购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 |
| 18 |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 |
| 19 | 进口产品 | 不允许 |
| 20 | 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 | 采购包1:组织现场踏勘:否采购包2:组织现场踏勘:否 |
| 21 | 特殊情况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 |
| 22 | 其他说明 | 本采购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 |
2.2总则
2.2.1适用范围
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二、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汉中市南郑区秦巴生态保护中心和陕西中筑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享有。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标细则及标准由汉中市南郑区秦巴生态保护中心负责解释。除上述招标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陕西中筑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2.2有关定义
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汉中市南郑区秦巴生态保护中心。
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陕西中筑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标、唱标和记录等活动,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参与开标活动。
五、“电子评标”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资格审查小组和评审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等活动。
2.3招标文件
2.3.1招标文件的构成
一、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四)资格审查;
(五)评标办法;
(六)投标文件格式;
(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
二、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依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前述要求进行投标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2.4投标文件
2.4.1投标文件的语言
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其视为无效材料。
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4.2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2.4.3投标货币
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
2.4.4知识产权
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采购项目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相关事宜由采购人结合项目实际自主确认或协商约定,具体如下:
1.若采用供应商自有知识产权成果,供应商应当保证采购标的不存在权属纠纷。项目完成交付之后,采购人拥有本项目项下成果永久、非排他、免费使用的权利,有权用于项目运行、升级、维护、改扩建,未经供应商许可不得将成果转让给第三方。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2.如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使用第三方知识产权(软件、专利、图片、文字素材等),全部授权许可、版权使用费、报备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内。供应商须取得合法完整授权,保障采购人可以在项目范围内无纠纷使用。供应商需要向采购人提交第三方授权证明文件。3.因供应商选用的知识产权产生侵权诉讼、权属争议,全部责任、赔偿款项均由成交供应商独立承担。给采购人造成名誉、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追索相应损失,同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三、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2.4.5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
2.4.6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2.4.7投标报价(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二、投标人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印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4.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投标有效期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投标有效期小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有效期要求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2.4.9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
二、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招标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
四、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
2.4.10投标文件的提交
一、(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
二、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
2.4.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
供应商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
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
2.5.1开标及开标程序
一、本项目为网上开标项目。网上开标的开始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
二、开标准备工作
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签到完成后等待代理机构开标/开启。
三、解密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开标
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
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5.3资格审查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5.4评标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5.5中标通知书
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通知书是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中标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1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
2.6.2.1合同分包
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
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
采购包2:不允许合同分包。
2.6.2.2合同转包
一、严禁中标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
二、中标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6.3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完成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本项目采购合同,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6.4合同备案
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完成盖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6.5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6.6履行合同
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
2.6.7履约验收方案
采购包1:
按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
采购包2:
按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
2.6.8资金支付
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
2.7纪律要求
2.7.1评标活动纪律要求
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六、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
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八、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三条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中标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中标无效。
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
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8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
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陕西中筑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陕西中筑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陕西中筑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
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情形)。
四、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
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
(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
(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
答复主体: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汉台区七里街道办新桥花卉市场A栋2-2号
邮编:723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
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
3.1采购项目概况
该项目主要作业内容为在南郑区黄官镇栽植1000亩青藤;在南郑区濂水镇栽植200亩棕榈
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3.2.1服务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35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350,000.00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核心产品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 是否实施本国产品政策 |
| 1 | 藤编产业发展项目一标段 | 1.00 | 1,350,000.00 | 项 | 农、林、牧、渔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采购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65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650,000.00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核心产品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 是否实施本国产品政策 |
| 1 | 藤编产业发展项目二标段 | 1.00 | 650,000.00 | 项 | 农、林、牧、渔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3.2.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藤编产业发展项目一标段
| 序号 | 参数性质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 1 | 项目实施地点及作业面积建设地位于汉中市南郑区黄官镇店子村。涉及总小班15个,作业面积889.0亩,为青藤栽植区。 | |||||||||||
| 2 | 青藤栽植模式苗木规格:1~2年生扦插苗(营养钵规格10×10cm),地径≥0.3cm,条长≥35cm栽植密度:株行距2m×3m,111 株/亩栽植方式:植苗整地方式与规格:穴状,40cm×40cm×30cm配置方式:品字形(局部为自然式)抚育管护:3年5次(第一年夏季和秋季,第二年夏季和秋季,第三年夏季)栽植时间:春季或秋季,此时气温稳定在15-25℃,土壤墒情适宜,能促进根系快速恢复,提高成活率。需避免夏季高温强光、冬季严寒(低于 0℃地区易冻伤幼苗)及连续阴雨期(影响根系呼吸和栽植操作)栽植技术:挖坑在底层施腐熟有机肥(如羊粪、堆肥,每坑0.5-1kg),与表土混合均匀,避免肥料直接接触根系。放入苗木,使根系舒展,回填表土至与苗床齐平(营养钵苗需脱去容器,避免窝根),轻提苗木使根系与土壤密接,分层压实,浇透定根水。定植后在,若苗木旁边无灌木供苗木攀附,需在苗木旁插 1-2m 高竹竿(直径2-3cm)作为临时支撑,引导藤蔓向上攀援。 | |||||||||||
| 3 | 主要技术措施1.砍灌与清林藤编需求的材料为沿地面生长的藤条,栽植前需进行带状砍灌,设计沿坡面水平方向(等高线方向)带状砍灌,砍灌带宽2 m, 带间距1 m,根据青藤生长需求可在保留大灌的前提下将小灌木全部砍除,砍伐的灌草可堆放至保留带,集中堆腐,进行林地清理,林地清理不仅可以为新造苗木创造良好的生长环境,还可以改善林地上的卫生状况,减少病虫害发生。注意砍灌时保留现有硬阔、油松、栎类等幼树和现乔木大树。2.整地整地方式采用穴状,青藤规格40cm×40cm×30cm,整地时要对回填土拣去石块、石料及硬核物质,确保苗木根系顺利生长。
3.采摘作业平台和运输便道采摘作业平台:针对每一条栽植带,需在其边缘(即保留带上)配套修建宽度为50公分至1米的辅助平台。此平台需与栽植带保持合理间距,一方面可作为栽植带日常管理的操作空间,方便工作人员开展苗木检查、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另一方面能为后期藤条类作物的采收提供稳固作业面,避免采收过程中对苗木根系及周边植被造成破坏,兼顾当前管护与长期利用需求。运输便道:为项目作业便道,结合地形特征构建功能性设施,沿山体等高线方向,每隔20米的海拔高度,在保留带上整理出一条宽度为1.5米的水平带,将其设为专用作业便道。该便道需保障路面平整、通行顺畅,既能满足日常巡林管护、林木抚育的人员与工具运输需求,也能为采收季的转运提供便捷通道,有效降低作业强度与运输成本。该项工作在砍灌清林、枯立木清理之后整地过程中进行。4.栽植穴配置方式栽植行沿砍灌带状排列。要求栽植点采用品字形排列(局部为自然式),保障植株之间相互错开,减少遮挡,提高光能利用率和空气流通性,降低病虫害风险,同时,避免相邻植株根系过度重叠竞争,有利于养分和水分的吸收。若栽植点遇有裸露岩石、幼树或较大乔木树种时,栽植点位置应灵活掌握,不拘于株行距的规定,可沿栽植行向左右平移栽植穴,在保障初植密度不变的前提下,采用自然式灵活布设栽植坑。其中栽植青藤时,要使青藤有依附物(旁边有乔木或大灌木),地面藤有较为平坦的生长空间。5.防草布在每株栽植苗周围铺设1平方米的防草布,在四角用竹签固定,通过紧密的纤维结构或不透光材质(如黑色 PP/PE 编织布),阻断杂草种子接收阳光,抑制光合作用,从源头减少杂草萌发和生长,避免杂草与作物争夺水分、养分和空间。6.苗木规格本项目青藤苗木采用当地培育1~2年的扦插苗,苗木规格要求为,营养钵规格10×10cm,地径≥0.3cm,条长≥35cm。青藤苗木粗壮鲜活,芽体饱满,表皮无失水,无疤痕、无虫眼、无霉变。7.栽植2026年9~11月进行人工植苗,每穴栽植1株。植苗时要做到“苗端、根展、深栽、砸实”。栽植时为了保障根系舒展和正常生长要将营养钵去除(降解材质的可不去除),注意土球不碎,另外为了不窝根或露根覆土高度稍高于苗木根径5cm为宜,分层踩实,并保留15cm左右深的坑,以利于蓄水保墒。栽植时应先往栽植穴内铺垫一层腐殖土,放入树苗后再用腐殖土覆盖压实,最上层可用原穴挖出的熟土和少量生土在树坑周围做围堰,要及时浇头遍水,待水下渗后覆土。栽植后树穴要覆盖草以保持土壤水分,提高栽植成活率。栽植注意事项:首先为了提高成活率,施工时要做到起、运、栽一条龙,缩短从起苗到栽植的间隔时间。在苗木装卸过程中,做到轻搬轻放,不伤枝,为成活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次注意栽植时暂时不用的苗木应假植在背风阴凉的地方,随栽随取,当天起的苗木最好当天栽完。另外为了确保栽植成活率,提高栽植质量,栽植时应以科技为依托,采用植物生长调节剂等栽植实用技术,提高栽植成活率。8.浇水为了提高栽植成活率浇水十分重要,苗木栽植后首先第一时间要让苗木根系见水(定根水),当天栽植的苗木,必须当天浇溉完成。浇水时保证坑内水完全浇透,并及时封窝,减少蒸发,其次栽后要根据苗生长过程需水情况进行浇水,另外冬季土壤上冻前要浇足防冻水,第二年春季土壤解冻后要浇足返青水。9.成活率调查与补植成活率调查应在栽植青藤幼林经过一个生长季节后进行。春季栽植成活率检查时间在当年秋季进行,秋季栽植成活率检查时间在次年春季进行,对没有成活的苗木需进行补植。调查方法是在当年所有栽植小班内选设具有代表性的标准地,分别计数成活与死亡株数。调查结果分别按成活率85%以上、41%-85%、41%以下三级统计。成活率在41%以下的必须重新栽植,成活率在 41%-84%的按初植密度必须及时进行补植。补植按原设计的株行距进行,要求用同树种、同一规格苗木。10.提高栽植成活技术应用 为确保栽植成活率,提高栽植质量,本项目栽植时应用植物生长调节剂(GGR6)技术。GGR6是一种新型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属于生根促进剂类。它的主要成分是赤霉素和生长素类似物,能有效促进植物根系生长,提高苗木成活率。其作用机理是通过刺激根系细胞分裂和伸长,增加须根数量和根毛密度,从而增强苗木对水分和养分的吸收能力。在栽植中,GGR6通常用于苗木定植前的根系蘸根处理,可显著提高干旱、贫瘠等困难立地条件下的栽植成活率。使用时需注意按照推荐浓度(一般为30~50ppm)稀释,避免浓度过高对根系造成伤害。栽植所需的苗木应做到随起随栽,确需调运的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以减少运输途中苗木的损伤和水分的丧失,提高栽植成活率。 | |||||||||||
| 4 | 种苗标准1.种苗规格标准选用的苗木以本县内自产苗木为主,不足部分就近调拨。苗木调拨时尽量选择气候条件、立地条件相近地区的苗木,同时要注意对苗木的检疫,严格执行《全国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标准》,选用优良、健壮、根系发达的Ⅱ级以上苗木,坚决制止人情苗、关系苗,确保苗木使用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2.种苗木组织标准苗木调运严格执行“两证一签”制度,即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苗木检疫证两证齐全,在运输过程中随车携带苗木标签,长途运输必须用苫布覆盖,避免根系风吹日晒,并适时进行喷水保湿;到达栽植地如不能立即栽植,应及时拆捆假植。严禁从疫区调用苗木。3.种苗保护措施在采购、调运及保管种苗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保护措施,严禁使用任何受潮或霉烂等不符合标准的种苗进行作业。对于苗木而言,从起苗、装运直至栽植的每一个环节,均需采取有效的保湿措施。对于等级以外的苗木、遭受机械损伤、干枯或霉烂的苗木,则一律不得用于栽植。 | |||||||||||
| 5 | 管护及养护1.抚育管护(1)幼苗抚育栽植后的幼苗抚育管理十分重要,是保证苗木健康生长的重要环节。新栽植幼苗一般要经历缓苗、扎根、生长并逐步进入速生的过程,这是个关键的转折阶段,对以后苗木生长关系极大。幼苗抚育的根本任务在于创造优越的环境条件,满足苗木对水、肥、气、光、热的要求,通过割灌、松土、除草、扩穴等来改善土壤理化性质,给幼苗幼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长环境,使之健康成长成林。在项目期内对栽植的苗木进行3年5次的抚育管护。抚育从栽植当年开始,连续3年,第一年2次(夏季跟秋季),第二年2次夏季跟秋季),第三年1次(夏季)共5次。抚育工作主要包括在栽植穴内清除杂草(割除栽植时砍灌带内的全部灌草,使藤条沿地面生长),拔掉苗木周围的野草,人工调整青藤藤条的生长方向,以及对植株进行松土、扩穴、培土、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注意不要伤及根系。另外为了保证成活率第一次抚育结合浇水一并进行。松土除草要做到“三不伤、二净、一培土”,即不伤根、不伤皮、不伤树梢;杂草除净、石块捡净;把锄松的土壤培到根际,并把锄下的杂草覆盖到青藤根部附近,以减少水分蒸发和增加有机质。松土深度适当,做到里浅外深,栽植第一年浅,以后逐年加深。对于已经死亡的树木,需要进行补植。根据生长情况对苗木进行打顶修剪。根据土壤湿度情况,在栽植后的前2年内,对苗木适时进行浇水作业。实际的浇水次数将根据降雨情况而定,但通常栽后前2年内的浇水作业次数应在2次左右。根据项目区情况,首年应该依作业区域各地块情况浇水1次,第二年1次。项目区浇水作业主要依靠水车从附近拉运进行浇灌。(2)幼苗管护在栽植后的3年抚育管护期间,由工程施工单位负责开展定期巡护;同时,由施工单位安排护林员巡山护苗,保护工程建设成果。其次对新栽植地要进行封禁保护,禁止放牧行为和人为破坏,并做好护林防火工作。2.苗木补植对于栽植密度和植被盖度未达到要求的作业区域应及时进行补植。当年成活率(幼龄经过一个生长季节后进行)在41%-85%(含)时,应在第二年进行补植(春季栽植成活率检查时间在当年秋季进行,秋季栽植成活率检查时间在次年春季进行,对没有成活的苗木需进行补植)。成活率在 41%以下的,按作业设计重新栽植。补植时,对死亡植株采用与原有树种一致的同规格健康苗木进行补植,并严格遵循原有的技术措施实施。补植和重造苗木的操作必须确保不影响现有栽植地苗木的正常生长发育。补植按原设计的株行距进行,要求用同树种、同一规格苗木。3.病虫鼠害防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优先采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定期巡查,及时发现病虫害早期症状,针对性处理,避免扩散蔓延。合理搭配药剂,注意轮换使用,延缓病虫害抗药性产生。通过以上措施,有效控制青藤病虫害危害,保障植株健康生长。4.护林防火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根据项目区的防火要求,制定完善的防火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加强管护人员对于防火意识的教育,严禁林内乱扔烟头和点火,严格控制火源,在火险期安排人员值班。 | |||||||||||
| 6 | ★ | 质量指标 苗木成活率≥85%,保存率≥80% |
采购包2:
标的名称:藤编产业发展项目二标段
| 序号 | 参数性质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 1 | 项目实施地点及作业面积建设地位于南郑区黄官镇店子村及濂水镇七里村、雅和村。黄官镇涉及总小班2个,作业面积111.0亩,为青藤栽植区。濂水镇涉及总小班9个,作业面积200.0亩,为棕榈栽植区。其中,七里村6小班,作业面积106.0亩;雅和村3小班,作业面积94.0亩。 | ||||||||||||||||
| 2 | 1.青藤栽植模式苗木规格:1~2年生扦插苗(营养钵规格10×10cm),地径≥0.3cm,条长≥35cm栽植密度:株行距2m×3m,111 株/亩栽植方式:植苗整地方式与规格:穴状,40cm×40cm×30cm配置方式:品字形(局部为自然式)抚育管护:3年5次(第一年夏季和秋季,第二年夏季和秋季,第三年夏季)栽植时间:春季或秋季,此时气温稳定在15-25℃,土壤墒情适宜,能促进根系快速恢复,提高成活率。需避免夏季高温强光、冬季严寒(低于 0℃地区易冻伤幼苗)及连续阴雨期(影响根系呼吸和栽植操作)栽植技术:挖坑在底层施腐熟有机肥(如羊粪、堆肥,每坑0.5-1kg),与表土混合均匀,避免肥料直接接触根系。放入苗木,使根系舒展,回填表土至与苗床齐平(营养钵苗需脱去容器,避免窝根),轻提苗木使根系与土壤密接,分层压实,浇透定根水。定植后在,若苗木旁边无灌木供苗木攀附,需在苗木旁插 1-2m 高竹竿(直径2-3cm)作为临时支撑,引导藤蔓向上攀援。1.棕榈栽植模式苗木规格:1~2年生裸根苗,地径≥0.5cm,苗高0.3~0.45m栽植密度:株行距2m×2m,棕榈167株/亩栽植方式:植苗整地方式与规格:穴状,长50cm×宽50cm×深40cm配置方式:品字形(局部为自然式)抚育管护:3年5次(第一年夏季和秋季,第二年夏季和秋季,第三年夏季)栽植时间:棕榈宜在冬季或春季栽植,春旱严重地区宜在雨季栽植。栽植技术:先用松土填至1/2坑深,呈四周低中间高的馒头形,将苗根舒展摆在穴中,用细土填塞根间,把苗向上轻提一下,使根系舒展,再填满细土,压实,盖土至土痕高,埋土呈馒头形。注意不要用土掩埋棕芽,最后再在每株栽植苗周围铺设1平方米的防草布,固定四角。 | ||||||||||||||||
| 3 | 主要技术措施1.砍灌与清林青藤:藤编需求的材料为沿地面生长的藤条,栽植前需进行带状砍灌,设计沿坡面水平方向(等高线方向)带状砍灌,砍灌带宽2 m, 带间距1 m,根据青藤生长需求可在保留大灌的前提下将小灌木全部砍除,砍伐的灌草可堆放至保留带,集中堆腐,进行林地清理,林地清理不仅可以为新造苗木创造良好的生长环境,还可以改善林地上的卫生状况,减少病虫害发生。注意砍灌时保留现有硬阔、油松、栎类等幼树和现乔木大树。棕榈:设计沿坡向水平方向(等高线方向)带状砍灌,砍灌带宽1m,带间保留带宽1m(可改造为生产管护道路),将砍灌带内的杂草杂灌全部砍除(伐的灌草可堆放至保留带,集中堆腐,进行林地清理),保留带可作为运营期生产管护道路。砍灌带枯死木进行采伐(采伐6cm以上的枯死木需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按照作业设计确定的各小班每亩枯死木株数,组织技术人员逐小班确定采伐木,打号员用红油漆对采伐木进行打号(采伐木运出林外集中烧毁或填埋处理)。2.整地整地方式为穴状坑,青藤栽植规格为长40cm×宽40cm×深30cm,棕榈栽植规格为长50cm×宽50cm×深40cm。整地时要对回填土拣去石块、石料及硬核物质,确保苗木根系顺利生长。。
3.采摘作业平台和运输便道采摘作业平台:针对每一条栽植带,需在其边缘(即保留带上)配套修建宽度为50公分至1米的辅助平台。此平台需与栽植带保持合理间距,一方面可作为栽植带日常管理的操作空间,方便工作人员开展苗木检查、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另一方面能为后期藤条类作物的采收提供稳固作业面,避免采收过程中对苗木根系及周边植被造成破坏,兼顾当前管护与长期利用需求。运输便道:为项目作业便道,结合地形特征构建功能性设施,沿山体等高线方向,每隔20米的海拔高度,在保留带上整理出一条宽度为1.5米的水平带,将其设为专用作业便道。该便道需保障路面平整、通行顺畅,既能满足日常巡林管护、林木抚育的人员与工具运输需求,也能为采收季的转运提供便捷通道,有效降低作业强度与运输成本。该项工作在砍灌清林、枯立木清理之后整地过程中进行。4.栽植穴配置方式栽植行沿砍灌带状排列。要求栽植点采用品字形排列(局部为自然式),保障植株之间相互错开,减少遮挡,提高光能利用率和空气流通性,降低病虫害风险,同时,避免相邻植株根系过度重叠竞争,有利于养分和水分的吸收。若栽植点遇有裸露岩石、幼树或较大乔木树种时,栽植点位置应灵活掌握,不拘于株行距的规定,可沿栽植行向左右平移栽植穴,在保障初植密度不变的前提下,采用自然式灵活布设栽植坑。其中栽植青藤时,要使青藤有依附物(旁边有乔木或大灌木),地面藤有较为平坦的生长空间。5.防草布在每株栽植苗周围铺设1平方米的防草布,在四角用竹签固定,通过紧密的纤维结构或不透光材质(如黑色 PP/PE 编织布),阻断杂草种子接收阳光,抑制光合作用,从源头减少杂草萌发和生长,避免杂草与作物争夺水分、养分和空间。6.苗木规格本项目青藤苗木采用当地培育1~2年的扦插苗,苗木规格要求为,营养钵规格10×10cm,地径≥0.3cm,条长≥35cm。青藤苗木粗壮鲜活,芽体饱满,表皮无失水,无疤痕、无虫眼、无霉变。本项目棕榈苗木采用1~2年生合格裸根苗,栽苗前先修除过长须根,保留根系15cm~20cm,地径≥0.5cm,苗高0.3m~0.45m。叶片色泽正常,棕心完好,生长健壮,无病虫害;根团完整不散坨,根系不卷曲。7.栽植2026年9~11月进行人工植苗,每穴栽植1株。植苗时要做到“苗端、根展、深栽、砸实”。栽植时为了保障根系舒展和正常生长要将营养钵去除(降解材质的可不去除),注意土球不碎,另外为了不窝根或露根覆土高度稍高于苗木根径5cm为宜,分层踩实,并保留15cm左右深的坑,以利于蓄水保墒。栽植时应先往栽植穴内铺垫一层腐殖土,放入树苗后再用腐殖土覆盖压实,最上层可用原穴挖出的熟土和少量生土在树坑周围做围堰,要及时浇头遍水,待水下渗后覆土。栽植后树穴要覆盖草以保持土壤水分,提高栽植成活率。栽植注意事项:首先为了提高成活率,施工时要做到起、运、栽一条龙,缩短从起苗到栽植的间隔时间。在苗木装卸过程中,做到轻搬轻放,不伤枝,为成活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次注意栽植时暂时不用的苗木应假植在背风阴凉的地方,随栽随取,当天起的苗木最好当天栽完。另外为了确保栽植成活率,提高栽植质量,栽植时应以科技为依托,采用植物生长调节剂等栽植实用技术,提高栽植成活率。8.浇水为了提高栽植成活率浇水十分重要,苗木栽植后首先第一时间要让苗木根系见水(定根水),当天栽植的苗木,必须当天浇溉完成。浇水时保证坑内水完全浇透,并及时封窝,减少蒸发,其次栽后要根据苗生长过程需水情况进行浇水,另外冬季土壤上冻前要浇足防冻水,第二年春季土壤解冻后要浇足返青水。9.成活率调查与补植成活率调查应在栽植青藤幼林和棕榈幼龄经过一个生长季节后进行。春季栽植成活率检查时间在当年秋季进行,秋季栽植成活率检查时间在次年春季进行,对没有成活的苗木需进行补植。调查方法是在当年所有栽植小班内选设具有代表性的标准地,分别计数成活与死亡株数。调查结果分别按成活率85%以上、41%-85%、41%以下三级统计。成活率在41%以下的必须重新栽植,成活率在 41%-84%的按初植密度必须及时进行补植。补植按原设计的株行距进行,要求用同树种、同一规格苗木。10.提高栽植成活技术应用 为确保栽植成活率,提高栽植质量,本项目栽植时应用植物生长调节剂(GGR6)技术。GGR6是一种新型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属于生根促进剂类。它的主要成分是赤霉素和生长素类似物,能有效促进植物根系生长,提高苗木成活率。其作用机理是通过刺激根系细胞分裂和伸长,增加须根数量和根毛密度,从而增强苗木对水分和养分的吸收能力。在栽植中,GGR6通常用于苗木定植前的根系蘸根处理,可显著提高干旱、贫瘠等困难立地条件下的栽植成活率。使用时需注意按照推荐浓度(一般为30~50ppm)稀释,避免浓度过高对根系造成伤害。栽植所需的苗木应做到随起随栽,确需调运的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以减少运输途中苗木的损伤和水分的丧失,提高栽植成活率。 | ||||||||||||||||
| 4 | 种苗标准1.种苗规格标准选用的苗木以本县内自产苗木为主,不足部分就近调拨。苗木调拨时尽量选择气候条件、立地条件相近地区的苗木,同时要注意对苗木的检疫,严格执行《全国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标准》,选用优良、健壮、根系发达的Ⅱ级以上苗木,坚决制止人情苗、关系苗,确保苗木使用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2.种苗木组织标准苗木调运严格执行“两证一签”制度,即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苗木检疫证两证齐全,在运输过程中随车携带苗木标签,长途运输必须用苫布覆盖,避免根系风吹日晒,并适时进行喷水保湿;到达栽植地如不能立即栽植,应及时拆捆假植。严禁从疫区调用苗木。3.种苗保护措施在采购、调运及保管种苗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保护措施,严禁使用任何受潮或霉烂等不符合标准的种苗进行作业。对于苗木而言,从起苗、装运直至栽植的每一个环节,均需采取有效的保湿措施。对于等级以外的苗木、遭受机械损伤、干枯或霉烂的苗木,则一律不得用于栽植。 | ||||||||||||||||
| 5 | 管护及养护1.抚育管护(1)幼苗抚育栽植后的幼苗抚育管理十分重要,是保证苗木健康生长的重要环节。新栽植幼苗一般要经历缓苗、扎根、生长并逐步进入速生的过程,这是个关键的转折阶段,对以后苗木生长关系极大。幼苗抚育的根本任务在于创造优越的环境条件,满足苗木对水、肥、气、光、热的要求,通过割灌、松土、除草、扩穴等来改善土壤理化性质,给幼苗幼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长环境,使之健康成长成林。在项目期内对栽植的苗木进行3年5次的抚育管护。抚育从栽植当年开始,连续3年,第一年2次(夏季跟秋季),第二年2次夏季跟秋季),第三年1次(夏季)共5次。抚育工作主要包括在栽植穴内清除杂草(割除载植时砍灌带内的全部灌草,使藤条沿地面生长),拔掉苗木周围的野草,人工调整青藤藤条的生长方向,以及对植株进行松土、扩穴、培土、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注意不要伤及根系。另外为了保证成活率第一次抚育结合浇水一并进行。松土除草要做到“三不伤、二净、一培土”,即不伤根、不伤皮、不伤树梢;杂草除净、石块捡净;把锄松的土壤培到根际,并把锄下的杂草覆盖到青藤根部附近,以减少水分蒸发和增加有机质。松土深度适当,做到里浅外深,栽植第一年浅,以后逐年加深。对于已经死亡的树木,需要进行补植。根据生长情况对苗木进行打顶修剪。根据土壤湿度情况,在栽植后的前2年内,对苗木适时进行浇水作业。实际的浇水次数将根据降雨情况而定,但通常栽后前2年内的浇水作业次数应在2次左右。根据项目区情况,首年应该依作业区域各地块情况浇水1次,第二年1次。项目区浇水作业主要依靠水车从附近拉运进行浇灌。(2)幼苗管护在栽植后的3年抚育管护期间,由工程施工单位负责开展定期巡护;同时,由施工单位安排护林员巡山护苗,保护工程建设成果。其次对新栽植地要进行封禁保护,禁止放牧行为和人为破坏,并做好护林防火工作。2.苗木补植对于栽植密度和植被盖度未达到要求的作业区域应及时进行补植。当年成活率(幼龄经过一个生长季节后进行)在41%-85%(含)时,应在第二年进行补植(春季栽植成活率检查时间在当年秋季进行,秋季栽植成活率检查时间在次年春季进行,对没有成活的苗木需进行补植)。成活率在 41%以下的,按作业设计重新栽植。补植时,对死亡植株采用与原有树种一致的同规格健康苗木进行补植,并严格遵循原有的技术措施实施。补植和重造苗木的操作必须确保不影响现有栽植地苗木的正常生长发育。补植按原设计的株行距进行,要求用同树种、同一规格苗木。3.病虫鼠害防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优先采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定期巡查,及时发现病虫害早期症状,针对性处理,避免扩散蔓延。合理搭配药剂,注意轮换使用,延缓病虫害抗药性产生。通过以上措施,有效控制青藤病虫害危害,保障植株健康生长。4.护林防火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根据项目区的防火要求,制定完善的防火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加强管护人员对于防火意识的教育,严禁林内乱扔烟头和点火,严格控制火源,在火险期安排人员值班。 | ||||||||||||||||
| 6 | ★ | 质量指标 苗木成活率≥85%,保存率≥80% |
3.2.3人员配置要求
采购包1:
满足项目需求
采购包2:
满足项目需求
3.2.4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采购包1:
满足项目需求
采购包2:
满足项目需求
3.2.5其他要求
采购包1:
满足项目需求
采购包2:
满足项目需求
3.3商务要求
3.3.1服务期限
采购包1:
3年(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栽植,包括割灌、整地、栽植、补植、幼林抚育等施工工作)
采购包2:
3年(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栽植,包括割灌、整地、栽植、补植、幼林抚育等施工工作)
3.3.2服务地点
采购包1:
南郑区黄官镇
采购包2:
南郑区黄官镇、濂水镇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按合同约定执行
采购包2:
按合同约定执行
3.3.4支付方式
采购包1:
分期付款
采购包2:
分期付款
3.3.5.支付约定
采购包1: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
2、进度款,按要求完成砍灌清林工作,达到付款条件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
3、进度款,按要求完成苗木栽植工作,经初步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
4、进度款,三年抚育期届满,完成最终验收且无任何未解决的质量问题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采购包2: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
2、进度款,按要求完成砍灌清林工作,达到付款条件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
3、进度款,按要求完成苗木栽植工作,经初步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
4、进度款,三年抚育期届满,完成最终验收且无任何未解决的质量问题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3.3.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包1:
按合同约定执行
采购包2:
按合同约定执行
3.4其他要求
/
第四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
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
4.1一般资格审查
采购包1:
| 序号 | 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投标函 |
| 2 | 供应商应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 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docx |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投标函 |
采购包2:
| 序号 | 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投标函 |
| 2 | 供应商应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 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docx |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投标函 |
4.2特殊资格审查
采购包1:
| 序号 | 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
| 1 | 企业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 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docx |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 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docx |
| 3 | 项目负责人专业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林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 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docx |
| 4 | 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docx |
| 5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承诺函 | 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docx |
采购包2:
| 序号 | 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
| 1 | 企业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 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docx |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 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docx |
| 3 | 项目负责人专业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林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 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docx |
| 4 | 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docx |
| 5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承诺函 | 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docx |
4.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
采购包1:
| 序号 | 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
| 1 |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 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采购包2:
| 序号 | 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
| 1 |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 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第五章评标办法
5.1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二、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和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标活动。
五、评标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投标人通过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评标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
六、评标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活动。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5.2评标委员会
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政府采购平台的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由采购人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采〔2018〕20号)的规定,报主管部门同意后自行选定。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使用已身份认证并具备签章功能的证书,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开展评标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主动回避;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投标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解封投标文件后,开展评标活动。
四、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组织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5.3评标方法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
5.4评标程序
5.4.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二、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一)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二)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五)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六)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七)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标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4.2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为依据。
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
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
采购包1:
| 序号 | 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
| 1 |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说明和证明材料,应当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效。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开标一览表 标的清单 |
| 2 |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 符合招标文件签署盖章要求 | 开标一览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商务应答表 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 业绩表.pdf 人员配备情况.docx 分项报价表.docx 投标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服务方案 标的清单 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docx 投标文件封面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 3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唯一且未超出采购预算 | 开标一览表 分项报价表.docx 标的清单 |
| 4 |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 内容齐全,不能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开标一览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商务应答表 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 业绩表.pdf 人员配备情况.docx 分项报价表.docx 投标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服务方案 标的清单 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docx 投标文件封面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采购包2:
| 序号 | 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
| 1 |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说明和证明材料,应当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效。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开标一览表 标的清单 |
| 2 |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 符合招标文件签署盖章要求 | 开标一览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商务应答表 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 业绩表.pdf 人员配备情况.docx 分项报价表.docx 投标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服务方案 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docx 标的清单 投标文件封面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 3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唯一且未超出采购预算 | 开标一览表 标的清单 |
| 4 |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 内容齐全,不能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开标一览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商务应答表 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 业绩表.pdf 人员配备情况.docx 分项报价表.docx 投标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服务方案 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docx 标的清单 投标文件封面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以上实质性要求全部响应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响应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有任意一项不通过的,应在符合性审查表中载明不通过的具体原因。
5.4.3解释、澄清有关问题
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投标人权益的以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解释。
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影响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导致投标文件从不响应招标文件变为响应招标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
(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
(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
四、投标文件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五、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六、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投标人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
5.4.4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
5.4.5复核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审报告签署前,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应严格依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主观分赋分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函〔2026〕10号)等文件要求,对评审数据进行全面校对与核对,重点核查各评审专家主观分项评分与全体评委对应分项平均分的偏离情况,确保评审数据准确无误、流程合规。
5.4.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采购包1:按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采购包2:按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5.4.7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5.5评标争议处理规则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5.6评标细则及标准
一、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评审。
5.6.1评分办法
(综合评分法适用)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检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5.6.2评分标准
采购包1: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
| 分值构成 | 详细评审85.00分报价得分15.00分 | ||||
| 评审因素分类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分值 | 客观/主观 |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
| 详细评审 | 实施方案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适用于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工作目标;②工作内容;③工作方法;④技术要求;⑤针对本项目难点的对策措施等。 评审标准: 1、完整性:内容详细全面,满足本项目实施要求; 2、真实性: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方案贴合实际和本次采购要求; 3、针对性:对项目要有足够的针对性,紧扣项目实际情况。 评审标准量化内容: 前述要求的内容均有描述且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15分;每缺少一项要求的方案内容扣3分,扣完为止;每有一项要求的方案内容有一处缺陷的(缺陷是指: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的,或逻辑错误的,或缺少关键节点,或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或表述内容不完整,或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每有一项要求的方案内容有一处描述不切合项目实际的, 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15.0000 | 主观 | 服务方案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 |
| 种植方案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适用于本项目的种植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种苗运输保管;②苗木种植;③苗期管理;④施肥、虫害防治;⑤抚育管护;⑥苗木补植等。评审标准: 1、完整性:内容详细全面,满足本项目实施要求; 2、真实性: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方案贴合实际和本次采购要求; 3、针对性:对项目要有足够的针对性,紧扣项目实际情况。 评审标准量化内容: 前述要求的内容均有描述且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18分;每缺少一项要求的方案内容扣3分,扣完为止;每有一项要求的方案内容有一处缺陷的(缺陷是指: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的,或逻辑错误的,或缺少关键节点,或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或表述内容不完整,或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每有一项要求的方案内容有一处描述不切合项目实际的, 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18.0000 | 主观 | 服务方案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 | |
| 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适用于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管理体系②质量保障措施。 评审标准: 1、完整性:内容详细全面,满足本项目实施要求; 2、真实性: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方案贴合实际和本次采购要求; 3、针对性:对项目要有足够的针对性,紧扣项目实际情况。 评审标准量化内容: 前述要求的内容均有描述且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6分;每缺少一项要求的方案内容扣3分,扣完为止;每有一项要求的方案内容有一处缺陷的(缺陷是指: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的,或逻辑错误的,或缺少关键节点,或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或表述内容不完整,或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每有一项要求的方案内容有一处描述不切合项目实际的, 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6.0000 | 主观 | 服务方案 | |
| 机具、设备配置 | 承诺针对本项目需求在机具、设备等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 3.0000 | 客观 | 商务应答表服务方案 | |
| 服务承诺 | 针对本项目提供:①施工工期承诺;②安全承诺;③种苗供货质量承诺;④管护期服务承诺;⑤按时发放工资无拖欠承诺;每提供1个详细承诺得3分,满分15分; | 15.0000 | 客观 | 服务方案 | |
| 人员配备 | 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林业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得5分,中级职称得2.5分,其它不得分。 2.项目团队人员情况(不包含项目负责人):①拟派人员大于等于5人得5分,其它不得分。 ②每提供一名具备本项目相关从业资格证书或相关培训证书或相关职称证书人员得3分,此项最高12分。 | 22.0000 | 客观 | 商务应答表人员配备情况.docx | |
| 业绩 | 自 2023年9月1日起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合同得2分,满分为 6分,不得重复累计。 评审依据:业绩须是供应商完成的同类项目,以成交通知书或协议书(合同)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 6.0000 | 客观 | 业绩表.pdf | |
| 异常低价审查 | 异常低价审查 |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等相关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最高限价×45%。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数量报价下,投标人的报价明显高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 | 0.0000 | 客观 | 开标一览表标的清单分项报价表.docx |
| 价格分 | 价格分 | 1、上限为采购预算价,即报价大于上限价视为无效标; 2、以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 3、招标供应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15 本项目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 | 15.0000 | 客观 | 开标一览表标的清单 |
价格扣除
| 序号 | 价格扣除评审内容 | 适用情形 | 扣除比例(C1)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
| 无 | |||||
采购包2: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
| 分值构成 | 详细评审85.00分报价得分15.00分 | ||||
| 评审因素分类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分值 | 客观/主观 |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
| 详细评审 | 实施方案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适用于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工作目标;②工作内容;③工作方法;④技术要求;⑤针对本项目难点的对策措施等。 评审标准: 1、完整性:内容详细全面,满足本项目实施要求; 2、真实性: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方案贴合实际和本次采购要求; 3、针对性:对项目要有足够的针对性,紧扣项目实际情况。 评审标准量化内容: 前述要求的内容均有描述且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15分;每缺少一项要求的方案内容扣3分,扣完为止;每有一项要求的方案内容有一处缺陷的(缺陷是指: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的,或逻辑错误的,或缺少关键节点,或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或表述内容不完整,或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每有一项要求的方案内容有一处描述不切合项目实际的, 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15.0000 | 主观 | 服务方案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 |
| 种植方案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适用于本项目的种植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种苗运输保管;②苗木种植;③苗期管理;④施肥、虫害防治;⑤抚育管护;⑥苗木补植等。评审标准: 1、完整性:内容详细全面,满足本项目实施要求; 2、真实性: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方案贴合实际和本次采购要求; 3、针对性:对项目要有足够的针对性,紧扣项目实际情况。 评审标准量化内容: 前述要求的内容均有描述且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18分;每缺少一项要求的方案内容扣3分,扣完为止;每有一项要求的方案内容有一处缺陷的(缺陷是指: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的,或逻辑错误的,或缺少关键节点,或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或表述内容不完整,或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每有一项要求的方案内容有一处描述不切合项目实际的, 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18.0000 | 主观 | 服务方案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 | |
| 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适用于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管理体系②质量保障措施。 评审标准: 1、完整性:内容详细全面,满足本项目实施要求; 2、真实性: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方案贴合实际和本次采购要求; 3、针对性:对项目要有足够的针对性,紧扣项目实际情况。 评审标准量化内容: 前述要求的内容均有描述且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6分;每缺少一项要求的方案内容扣3分,扣完为止;每有一项要求的方案内容有一处缺陷的(缺陷是指: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的,或逻辑错误的,或缺少关键节点,或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或表述内容不完整,或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每有一项要求的方案内容有一处描述不切合项目实际的, 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6.0000 | 主观 | 服务方案 | |
| 机具、设备配置 | 承诺针对本项目需求在机具、设备等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 3.0000 | 客观 | 商务应答表服务方案 | |
| 服务承诺 | 针对本项目提供:①施工工期承诺;②安全承诺;③种苗供货质量承诺;④管护期服务承诺;⑤按时发放工资无拖欠承诺;每提供1个详细承诺得3分,满分15分; | 15.0000 | 客观 | 服务方案 | |
| 人员配备 | 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林业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得5分,中级职称得2.5分,其它不得分。 2.项目团队人员情况(不包含项目负责人):①拟派人员大于等于5人得5分,其它不得分。 ②每提供一名具备本项目相关从业资格证书或相关培训证书或相关职称证书人员得3分,此项最高12分。 | 22.0000 | 客观 | 商务应答表人员配备情况.docx | |
| 业绩 | 自 2023年9月1日起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合同得2分,满分为 6分,不得重复累计。 评审依据:业绩须是供应商完成的同类项目,以成交通知书或协议书(合同)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 6.0000 | 客观 | 业绩表.pdf | |
| 异常低价审查 | 异常低价审查 |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等相关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最高限价×45%。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数量报价下,投标人的报价明显高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 | 0.0000 | 客观 | 开标一览表标的清单分项报价表.docx |
| 价格分 | 价格分 | 1、上限为采购预算价,即报价大于上限价视为无效标; 2、以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 3、招标供应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15 本项目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 | 15.0000 | 客观 | 开标一览表标的清单 |
价格扣除
| 序号 | 价格扣除评审内容 | 适用情形 | 扣除比例(C1)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
| 无 | |||||
说明:
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
(最低评标价法适用)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5.7废标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5.8定标
5.8.1定标原则
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5.8.2定标程序
一、评标委员会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编制评标情况,生成评标报告。
二、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三、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逾期未确认的,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
四、根据确定的中标供应商,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5.9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5.10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采购包1:
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
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
详见附件:投标函
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详见附件: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
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
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
详见附件:标的清单
详见附件:服务方案
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docx
详见附件:人员配备情况.docx
详见附件:业绩表.pdf
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docx
采购包2:
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
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
详见附件:投标函
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详见附件: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
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
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
详见附件:标的清单
详见附件:服务方案
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docx
详见附件:人员配备情况.docx
详见附件:业绩表.pdf
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docx
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
详见附件:拟签订合同文本.docx
业绩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合同金额 | 客户 | 合同签订日期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 |
注:此表后附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应清晰可辨。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投标⽂件⽂
采购项⽬名称:{请填写采购项⽬名称}
采购项⽬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编号}
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号}
投标⼈名称:{XXX}
⽇期:{XXXX}年{XX}⽉{XX}⽇
-第1⻚-
标的清单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
投标人名称: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 品目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单价(元) | 数量 | 总价 |
| 1-1 | 1 |
投标人盖章:(加盖公章)
年月日
-第1⻚-
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政部中国残疾⼈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XXXX_}单位的{_XXXX_}项⽬采购活动提供
本单位提供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期:
注:
1、残疾⼈福利性单位视同⼩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福利性单位属于⼩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投标⼈为⾮残疾⼈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第1⻚-
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附部分格式文件
附件1:
《汉中市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www.creditchina.gov.cn),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www.ccgp.gov.cn)。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说明:仅限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的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及编号)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本授权书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计算有效起为日历天。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说明:1.仅限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2.本授权书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90日历天。
3.授权书内容填写要明确,文字要工整清楚,涂改无效。
开标⼀览表⼀
采购项⽬名称:{请填写采购项⽬名称}
采购项⽬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编号}
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
| 投标报价{报价形式:报价单位} |
投标报价以投标⼈在项⽬电⼦化交易系统开标⼀览表中填写的报价为准。(实质性要求)
-第1⻚-
开标⼀览表⼀
采购项⽬名称:{请填写采购项⽬名称}
采购项⽬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编号}
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
| 投标报价{报价形式:报价单位} |
投标报价以投标⼈在项⽬电⼦化交易系统开标⼀览表中填写的报价为准。(实质性要求)
-第1⻚-
中⼩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采购项⽬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企业承接。相关
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件中明确的所属⾏业)}⾏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员
_______⼈,营业收⼊为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企业的分⽀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企业的负责⼈为同⼀⼈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期:
从业⼈员、营业收⼊、资产总额填报上⼀年度数据,⽆上⼀年度数据的新成⽴企业可不填报。
-第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
体)参加汉中市南郑区秦巴生态保护中心的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2026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汉中藤编产业发展项
目(二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
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藤编产业发展项目二标段,属于农、林、牧、渔业;承接企业为陕西高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
123人,营业收入为971.36万元(大写:玖佰柒拾壹万叁仟陆佰元),资产总额为1,072.56万元(大写:壹仟零柒拾贰万
伍仟陆佰元),属于中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签章):陕西高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10月7日
注:,
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
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
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
体)参加汉中市南郑区秦巴生态保护中心的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2026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汉中藤编产业发展项
目(二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
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藤编产业发展项目一标段,属于农、林、牧、渔业;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
30人,营业收入为492万元(大写:肆佰玖拾贰万元),资产总额为198万元(大写:壹佰玖拾捌万元),属于小型企
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签章):***
日期:2026年10月7日
注:,
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
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
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
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