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淳化县林业资源管护中心(淳化县林业防火队)咸阳市淳化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陆生野生动物危害防控与补偿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结果】淳化县林业资源管护中心(淳化县林业防火队)咸阳市淳化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陆生野生动物危害防控与补偿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陕西 咸阳市 | 采购单位 | 淳化县林业资源管护中心(淳化县林业防火队) |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征吉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咸阳市淳化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陆生野生动物危害防控与补偿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陕西大秦展业工贸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ZJJYCG-2026-09-018
二、项目名称:咸阳市淳化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陆生野生动物危害防控与补偿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咸阳市淳化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陆生野生动物危害防控与补偿项目):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咸阳市淳化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陆生野生动物危害防控与补偿项目):
服务类(陕西大秦展业工贸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牛武耀、李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淳化县林业资源管护中心(淳化县林业防火队)
地址:淳化县南新街林业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征吉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先河之星1号楼21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征吉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相关附件:
咸阳市淳化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陆生野生动物危害防控与补偿项目(ZJJYCG-2026-09-01820260915001)-文件集.zip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陕西大秦展业工贸有限公司).pdf
投诉书范本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文件
商务应答表
采购项目名称:{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
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
2.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商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响应⽂件⽂
采购项⽬名称:
采购项⽬编号:
采购包号:
供应商名称:XXXX
⽇期:XXXX年XX⽉XX⽇
-第1⻚-
投标(响应)函
致:{请填写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请填写采购项⽬名称}(项⽬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编号})的投标(响应)供应商,⾃愿参与本项⽬政
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
⼀、我单位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具有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
六、我单位满⾜采购⽂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为;
⼋、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单位或者个⼈编制投标(响应)⽂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
⼗、如本项⽬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成交)后将要提供的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
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我单位⼀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在约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
并严格履⾏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我单位在本项⽬使⽤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不会产⽣因第三⽅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
其它知识产权⽽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
责任;
⼗三、我单位为本项⽬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快递包装政府
采购需求标准(试⾏)》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损运抵指定地
点。
⼗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采购⽂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五、我单位承诺,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件截⽌之⽇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
根据采购⽂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本函发出后,
即对我单位产⽣约束⼒,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
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围、成交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XXXX(签章)
⽇期:XXXX年XX⽉XX⽇
说明:
1.重⼤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数额罚款等⾏政处
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九条第⼀款“较⼤数额罚款”具体适⽤问题的意⻅》(财
库〔2022〕3号)中相关规定:“较⼤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明确规定
相关领域“较⼤数额罚款”标准⾼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需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采购⽂件的规定提
供。
-第1⻚-
说明:1、供应商须逐条响应。
2、偏离填写:正偏离、负偏离、相同。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评审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报价表
采购项⽬名称:{请填写采购项⽬名称}
采购项⽬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编号}
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
响应报价以供应商在项⽬电⼦化交易系统报价表中填写的报价为准。(实质性要求)
-第1⻚-
说明:
1、本表后附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签订时间及金额以合同中的内容为准。
2、供应商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仅供参考,具体以双方签订的为准)
咸阳市淳化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陆生野生动物危害防控与补偿项目
合同
采购方(甲方):
供应商(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甲方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ZJJYCG-2026-09-018号)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有关规定,为确保甲方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原则下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投放1500瓶药物气味驱赶剂,太阳能驱赶器8套(含摄像头红外感应)。配合猎犬围猎猎捕150头野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在野猪等致害严重陆生野生动物频繁出没区域安装警示牌10套,做好野猪疫源疫病监测及标本采样工作和警示教育宣传品及科普资料;其他配套服务,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等服务内容。
第二条合同履行期限
第三条服务内容与服务地点
1.咸阳市淳化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陆生野生动物危害防控与补偿项目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第四条服务费用
1.本项目采购固定总价,总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
2.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3.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第五条服务费支付方式
服务结束后经验收合格,达到付款条件起30个⼯作⽇内,⽀付合同总⾦额的100.0%。
第六条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七条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则采取: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份,乙方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盖章):受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点:签字地点:
经办人:经办人:
开户名:开户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标的清单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
供应商名称: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供应商盖章:(加盖公章)
年月日
-第1⻚-
中⼩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采购项⽬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企业承接。相关
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件中明确的所属⾏业)}⾏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员
_______⼈,营业收⼊为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企业的分⽀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企业的负责⼈为同⼀⼈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期:
从业⼈员、营业收⼊、资产总额填报上⼀年度数据,⽆上⼀年度数据的新成⽴企业可不填报。
-第1⻚-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说明:以下为供应商资格要求,各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资格证明材料无效或缺项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本单位保证全部申请文件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和有效的,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致陕西巨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
我公司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也满足本项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供应商的其他资格性条件,未参与本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供应商法定代表⼈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份证原件;法定代表⼈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被授权⼈⾝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份证原件;
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月日
2-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招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委托期限: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天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
职务:职务: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件截⽌之⽇前半年内任意⼀个⽉的社会保障资⾦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件截⽌之⽇前半年内任意⼀个⽉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或⽆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件;
5、财务状况证明:财务状况报告(以下两种资料提供任意⼀种即可)
1)提供递交响应⽂件截⽌之⽇前⼀年内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型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执⾏。成⽴时间⾄提交响应⽂件截⽌时间不⾜⼀年的可提供成⽴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业统⼀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
2)其开标前三个⽉内基本开⼾银⾏出具的资信证明;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的书⾯声明;
书面声明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就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事宜,我方郑重声明:
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填“没有”或“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声明真实有效,若经查实存在不实情况。本公司愿意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应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7、提供书⾯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未为本项⽬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致: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就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事宜,我公司完全理解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各项技术商务要求。若我方中标,我方郑重承诺:
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未为本项⽬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等。
本承诺真实有效,若经查实存在不实情况。本公司愿意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应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8、信用查询:供应商不得被列⼊“中国执⾏信息公开⽹"(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不得被列⼊“信⽤中国”⽹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列⼊“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
致: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就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事宜,在此郑重声明:
2、我方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我方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4、我方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我公司完全接受由此查询的结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9、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企业关联关系承诺书
一、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响应中,不存在与其它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有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承诺。
(一)管理关系说明:
我单位管理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下属单位:(没有填无)。
我单位的上级管理单位:(没有填无)。
(二)股权关系说明:
我单位控股的单位:(没有填无)。
我单位(没有填无)被(控股单位全称)单位控股。
(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二、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说明(没有填无)。
三、我方(存在/不存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我单位承诺以上说明真实有效,无虚假内容或隐瞒。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11、本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承诺书);
非联合体声明
(采购人全称):
我方(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在参加(项目名称)为非联合体投标。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服务方案
格式自定,参照磋商文件第六章评审细则及标准中各条款的要求,结合第三章服务要求编制服务方案。
附件1
拟投入人员情况表
说明:后附人员相关资料
供应商:(公章)
日期:年月日
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政部中国残疾⼈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XXXX_}单位的{_XXXX_}项⽬采购活动提供
本单位提供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期:
注:
1、残疾⼈福利性单位视同⼩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福利性单位属于⼩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供应商为⾮残疾⼈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第1⻚-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1、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版本号:ZJJYCG-2026-09-01820260915001
磋商文件
(服务类)
采购项目名称:咸阳市淳化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陆生野生动物危害防控与补偿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ZJJYCG-2026-09-018
淳化县林业资源管护中心(淳化县林业防火队)
陕西征吉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
2026年09月17日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陕西征吉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淳化县林业资源管护中心(淳化县林业防火队)委托,拟对咸阳市淳化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陆生野生动物危害防控与补偿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编号:ZJJYCG-2026-09-018
二、项目名称:咸阳市淳化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陆生野生动物危害防控与补偿项目
三、磋商项目简介
投放1500瓶药物气味驱赶剂,太阳能驱赶器8套(含摄像头红外感应)。配合猎犬围猎猎捕150头野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在野猪等致害严重陆生野生动物频繁出没区域安装警示牌10套,做好野猪疫源疫病监测及标本采样工作和警示教育宣传品及科普资料;其他配套服务。
四、邀请供应商
本次采购采取公告征集邀请磋商的供应商。
公告征集:本次竞争性磋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咸阳市淳化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陆生野生动物危害防控与补偿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供应商身份证明文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财务状况证明:财务状况报告(以下两种资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1)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2)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重大违法记录名单: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8、信用查询: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9、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小微企业判定证明资料: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11、非联合体承诺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六、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服务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查看CA办理流程。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
(二)在磋商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磋商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
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发布日期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重新获取磋商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注:获取的磋商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
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
(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
(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九、磋商方式
本项目磋商小组与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在线方式进行磋商。磋商会议由磋商小组在线主持,供应商代表在线参加。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及时参与在线磋商。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与磋商小组进行在线磋商、提交供应商响应表,供应商响应表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
十、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和《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https://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淳化县林业资源管护中心(淳化县林业防火队)
地址:淳化县南新街林业局
邮编:7112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陕西征吉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市辖区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先河之星1号楼2101室
邮编:7120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监督机构:淳化县政府采购管理股
联系人:雒斌
联系电话:13992019992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总则
2.2.1适用范围
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二、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淳化县林业资源管护中心(淳化县林业防火队)和陕西征吉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享有。对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审细则及标准由淳化县林业资源管护中心(淳化县林业防火队)负责解释。除上述磋商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陕西征吉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2.2有关定义
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淳化县林业资源管护中心(淳化县林业防火队)。
二、“供应商”是指在按照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拟参加响应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陕西征吉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网上开启”是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响应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已解密响应文件的开启工作。
五、“电子评审”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资格审查小组、磋商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磋商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等活动。
2.2.3响应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2.3磋商文件
2.3.1磋商文件的构成
一、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响应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竞争性磋商邀请;
(二)供应商须知;
(三)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四)资格审查;
(五)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六)磋商办法;
(七)响应文件格式;
(八)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
二、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2.3.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一、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2.4响应文件
2.4.1响应文件的语言
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其视为无效材料。
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4.2计量单位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2.4.3响应货币
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
2.4.4知识产权
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采购项目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相关事宜由采购人结合项目实际自主确认或协商约定,具体如下:
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三、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四、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组成部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或用于非本磋商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2.4.5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
2.4.6响应文件格式
一、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七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2.4.7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磋商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二、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磋商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供应商逾时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2.4.8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响应有效期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有效期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4.9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
一、响应文件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进行编制,供应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磋商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响应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
四、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
2.4.10响应文件的提交(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
二、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
2.4.1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实质性要求)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
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
2.5开启、资格审查、磋商和确定成交供应商
2.5.1磋商开启程序
一、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项目。网上开启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启,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
二、磋商开启准备工作
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签到完成后等待代理机构开标/开启。
三、解密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响应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开启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5.3资格审查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2.5.4磋商
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2.5.5成交通知书
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
二、成交通知书是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成交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1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
2.6.2.1合同分包
一、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履行分包项目事项应当具备法定资质规定要求的,分包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资质。
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
2.6.2.2合同转包
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采购项目采购合同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全部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6.3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完成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本项目采购合同,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6.4合同备案
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完成盖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6.5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6.6履行合同
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
2.6.7履约验收方案
采购包1:
按照林业项目验收相关技术规则
2.6.8资金支付
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
2.7纪律要求
2.7.1磋商活动纪律要求
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磋商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参加响应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
(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六、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磋商;
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八、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一条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成交无效。
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
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8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
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陕西征吉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陕西征吉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陕西征吉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
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
四、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
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
(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
(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磋商文件回执单)。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形式。
答复主体: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029-88680985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先河之星1号楼2101室
邮编:712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
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
3.1采购项目概况
投放1500瓶药物气味驱赶剂,太阳能驱赶器8套(含摄像头红外感应)。配合猎犬围猎猎捕150头野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在野猪等致害严重陆生野生动物频繁出没区域安装警示牌10套,做好野猪疫源疫病监测及标本采样工作和警示教育宣传品及科普资料;其他配套服务。
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3.2.1服务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00,000.00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3.2.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咸阳市淳化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陆生野生动物危害防控与补偿项目
序号 参数性质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在靠近重点林区易受害农田涂抹药物气味驱赶剂,将药物围着地四周用毛刷涂抹在玉米叶子上,一般情况下间隔实效是两个月左右(非雨季)。今年投放1500瓶药物气味驱赶剂,太阳能驱赶器8套(含摄像头红外感应)配置要求如下图;
1、在靠近重点林区易受害农田涂抹药物气味驱赶剂,将药物围着地四周用毛刷涂抹在玉米叶子上,一般情况下间隔实效是两个月左右(非雨季)。今年投放1500瓶药物气味驱赶剂,太阳能驱赶器8套(含摄像头红外感应)配置要求如下图;
1、在靠近重点林区易受害农田涂抹药物气味驱赶剂,将药物围着地四周用毛刷涂抹在玉米叶子上,一般情况下间隔实效是两个月左右(非雨季)。今年投放1500瓶药物气味驱赶剂,太阳能驱赶器8套(含摄像头红外感应)配置要求如下图;
1、在靠近重点林区易受害农田涂抹药物气味驱赶剂,将药物围着地四周用毛刷涂抹在玉米叶子上,一般情况下间隔实效是两个月左右(非雨季)。今年投放1500瓶药物气味驱赶剂,太阳能驱赶器8套(含摄像头红外感应)配置要求如下图;
1、在靠近重点林区易受害农田涂抹药物气味驱赶剂,将药物围着地四周用毛刷涂抹在玉米叶子上,一般情况下间隔实效是两个月左右(非雨季)。今年投放1500瓶药物气味驱赶剂,太阳能驱赶器8套(含摄像头红外感应)配置要求如下图;
1、在靠近重点林区易受害农田涂抹药物气味驱赶剂,将药物围着地四周用毛刷涂抹在玉米叶子上,一般情况下间隔实效是两个月左右(非雨季)。今年投放1500瓶药物气味驱赶剂,太阳能驱赶器8套(含摄像头红外感应)配置要求如下图;
2★利用优化提升后的诱捕笼继续开展科学的种群调控及无害化处理,计划今年配合猎犬围猎猎捕150头野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包含猎捕、运输无害化处理费、猎狗及狂捕工具损耗;3★在野猪等致害严重陆生野生动物频繁出没区域安装警示牌和警示教育宣传品及科普资料(计划安装警示牌10 个,大牌金属材质,尺寸:120cm*80cm,高度300cm);野猪防控宣传品(科普资料)7000个/份;4★做好野猪疫源疫病监测及标本采样工作(巡查巡护和标本采样,包含采样的兽医人工和耗材)。
3.2.3人员配置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根据服务要求自行响应,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
3.2.4设施设备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根据服务要求自行响应。
3.2.5其他要求
采购包1:
满足项目实施需求。
3.3商务要求
3.3.1服务期限
采购包1:
合同签订之后至2026年12月底
3.3.2服务地点
采购包1:
淳化县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按照合同规定规格达到合同要求
3.3.4支付方式
采购包1:
一次付清
3.3.5支付约定
采购包1:
1、进度款,服务结束后经验收合格,达到付款条件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3.3.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包1: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因货物质量出现问题,由当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其他争议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合同调节组织申请调解;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法庭)起诉。
3.4其他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2)《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4)《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6)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第四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
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
4.1一般资格审查
采购包1:
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
采购包1:
4.3特殊资格审查
采购包1:
第五章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八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磋商内容,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第六章磋商办法
6.1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方法。
二、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和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
五、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评审委员会成员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签名后生效,供应商通过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评标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
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6.2磋商小组
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政府采购平台的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由采购人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采〔2018〕20号)的规定,报主管部门同意后自行选定。
一、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使用已身份认证并具备签章功能的证书,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磋商小组组长。
二、磋商小组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主动回避;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
三、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资格审查报告、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组织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6.3评审程序
6.3.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一、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二、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一)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二)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五)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六)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七)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磋商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3.2符合性审查
一、磋商小组依据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的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磋商文件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为依据。
二、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磋商文件规定。
三、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后,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
采购包1:
6.3.3磋商
一、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确定。
二、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三、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八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四、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将变动情况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五、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就磋商文件变动部分,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磋商小组。“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
六、经最终磋商后,响应文件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一)响应文件仍不能实质响应磋商文件可实质性变动的实质性要求的;
(二)响应文件中仍有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
七、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的书面交换材料,未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字的,视同未提交书面交换材料。
八、磋商小组在最终磋商后,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确定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九、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十、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磋商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
6.3.4最后报价
一、方案评审
采购包1:磋商/谈判/协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磋商/谈判/协商结束后,磋商/谈判/协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谈判/协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二、磋商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通过“评审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
三、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四、供应商最后报价属于明显低价不正当竞争的,磋商小组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处理。
五、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提交报价或未按要求进行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六、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其退出磋商。
七、最后报价一旦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
八、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
(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四)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
九、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经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最后报价无效。
6.3.5解释、澄清有关问题
一、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
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按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影响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导致响应文件从不响应磋商文件变为响应磋商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不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
(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资格、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
(三)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
四、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形,按照本章前述规定予以处理,不需要供应商澄清。
五、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磋商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六、磋商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
6.3.6比较与评价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
6.3.7复核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审报告签署前,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应严格依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主观分赋分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函〔2026〕10号)等文件要求,对评审数据进行全面校对与核对,重点核查各评审专家主观分项评分与全体评委对应分项平均分的偏离情况,确保评审数据准确无误、流程合规。
6.3.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如下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
采购包1:3家;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6.3.9编写磋商报告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上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6.3.10评审争议处理规则
在磋商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的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中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6.4评审办法及标准
一、磋商小组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审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二、磋商小组成员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6.4.1评分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6.4.2评分标准
采购包1:
价格扣除
6.5终止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财政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6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
二、采购人在收到磋商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在磋商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四、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6.7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采购包1:
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
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封面
详见附件:响应函
详见附件:报价表
详见附件:标的清单
详见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docx
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详见附件:服务条款响应偏离表.docx
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
详见附件:服务方案.docx
详见附件:业绩证明.docx
详见附件: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文件.docx
第八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
详见附件:合同.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
体)参加淳化县林业资源管护中心(淳化县林业防火队)的咸阳市淳化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陆生野生动物危害防
控与补偿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
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咸阳市淳化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陆生野生动物危害防控与补偿项目,属于农、林、牧、渔业;承接
企业为陕西大秦展业工贸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人,营业收入为213.72万元(大写:贰佰壹拾叁万柒仟贰佰元),资
产总额为70.82万元(大写:柒拾万零捌仟贰佰元),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签章):陕西大秦展业工贸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9月28日
注:,
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
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
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
二、项目名称:咸阳市淳化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陆生野生动物危害防控与补偿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咸阳市淳化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陆生野生动物危害防控与补偿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陕西大秦展业工贸有限公司 | 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千河镇底店村闽宝建材综合市场一排8号 | 综合评分法 | 否 | 397,680.00元 | 93.18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咸阳市淳化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陆生野生动物危害防控与补偿项目):
服务类(陕西大秦展业工贸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林业服务 | 咸阳市淳化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陆生野生动物危害防控与补偿项目 | 投放1500瓶药物气味驱赶剂,太阳能驱赶器8套(含摄像头红外感应)。配合猎犬围猎猎捕150头野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在野猪等致害严重陆生野生动物频繁出没区域安装警示牌10套,做好野猪疫源疫病监测及标本采样工作和警示教育宣传品及科普资料; |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规格达到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 | 合同签订之后至2026年12月底 | 按照合同规定规格达到合同要求 | 397,68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牛武耀、李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件规定标准计取。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咸阳市淳化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陆生野生动物危害防控与补偿项目 | 0.596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淳化县林业资源管护中心(淳化县林业防火队)
地址:淳化县南新街林业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征吉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先河之星1号楼21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征吉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相关附件:
咸阳市淳化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陆生野生动物危害防控与补偿项目(ZJJYCG-2026-09-01820260915001)-文件集.zip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陕西大秦展业工贸有限公司).pdf
投诉书范本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文件
商务应答表
采购项目名称:{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
| 序号 | 采购要求 | 磋商响应 |
| 1 | ||
| 2 | ||
| 3 | ||
| 4 | ||
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
2.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商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响应⽂件⽂
采购项⽬名称:
采购项⽬编号:
采购包号:
供应商名称:XXXX
⽇期:XXXX年XX⽉XX⽇
-第1⻚-
投标(响应)函
致:{请填写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请填写采购项⽬名称}(项⽬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编号})的投标(响应)供应商,⾃愿参与本项⽬政
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
⼀、我单位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具有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
六、我单位满⾜采购⽂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为;
⼋、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单位或者个⼈编制投标(响应)⽂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
⼗、如本项⽬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成交)后将要提供的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
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我单位⼀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在约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
并严格履⾏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我单位在本项⽬使⽤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不会产⽣因第三⽅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
其它知识产权⽽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
责任;
⼗三、我单位为本项⽬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快递包装政府
采购需求标准(试⾏)》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损运抵指定地
点。
⼗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采购⽂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五、我单位承诺,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件截⽌之⽇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
根据采购⽂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本函发出后,
即对我单位产⽣约束⼒,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
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围、成交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XXXX(签章)
⽇期:XXXX年XX⽉XX⽇
说明:
1.重⼤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数额罚款等⾏政处
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九条第⼀款“较⼤数额罚款”具体适⽤问题的意⻅》(财
库〔2022〕3号)中相关规定:“较⼤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明确规定
相关领域“较⼤数额罚款”标准⾼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需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采购⽂件的规定提
供。
-第1⻚-
| 磋商文件服务需求条款 | 响应文件服务条款响应 | 偏离及其影响 | |||||
| 1、在靠近重点林区易受害农田涂抹药物气味驱赶剂,将药物围着地四周用毛刷涂抹在玉米叶子上,一般情况下间隔实效是两个月左右(非雨季)。今年投放1500瓶药物气味驱赶剂,太阳能驱赶器8套(含摄像头红外感应)配置要求如下; | |||||||
| 序号 | 名称/项目 | 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关键项 | ||
| 一、设备总体 | 套 | 8 | |||||
| 1 | 设备总体功能 | 太阳能供电远程语音提示器,集成红外感应、语音播报、远程云平台管控、视频监控、警示爆闪等功能,适用于林区宣传、入山卡口警示,支持远程运维与批量管理。 | ★ | ||||
| 二、语音及平台系统 | |||||||
| 2 | 语音控制主板 | 远程主控主板(型号JC-A03),配套云平台系统,支持手机APP端、电脑网页端双端登录管理。 | ★ | ||||
| 3 | 语音远程更新 | 支持云平台远程上传MP3音频文件,在线修改设备播报语音内容,无需现场拆机更换。 | ★ | ||||
| 4 | 平台管理功能 | ①可编辑修改设备备注、设备名称、联系电话;②实时监测设备在线/离线状态;③内置定时播放,≥3组定时任务,可设时段启停、夜间自动停止播放;④广播模式,自定义时段持续循环广播,不受红外触发限制;⑤感应模式,红外探测移动物体自动触发播报;⑥远程修改语音、调节音量、远程开关机;⑦单账号最多同时管理500套设备,批量下发语音、定时、音量参数;⑧主账号可创建多个子账号,分级权限管理。 | ★ | ||||
| 三、供电储能系统 | |||||||
| 5 | 太阳能板 | 单晶硅材质,规格18V、120W。 | ★ | ||||
| 6 | 储能电池 | 铅酸胶体蓄电池,规格12V、65AH;配套专用电池地埋箱及延长线缆。 | ★ | ||||
| 7 | 阴雨天续航 | 常规感应频次工况下,连续阴雨天可保障设备正常工作不少于5~7天。 | ★ | ||||
| 四、结构硬件 | |||||||
| 8 | 设备机箱 | 冷轧板材质,外形尺寸830mm×255mm×175mm。 | |||||
| 9 | 立杆 | 立杆外径89mm、壁厚2mm;设备安装完成后总高度3.6米。 | |||||
| 10 | 地笼预埋件 | M16螺纹地笼预埋件,对角线240mm,高度460mm。 | |||||
| 11 | 宣传广告牌 | 配置2块,单块尺寸650mm×250mm,高清喷绘,可实现4面宣传画面展示。 | |||||
| 12 | 红外感应探头 | 红外人体/物体感应探测,探测距离1~12米,灵敏度3档可调。 | ★ | ||||
| 13 | 警示灯 | LED红蓝爆闪警示灯。 | |||||
| 14 | 语音喇叭 | 8Ω、10W防水高音喇叭,有效声音传播距离50~100米。 | |||||
| 五、视频监控单元 | |||||||
| 15 | 视频监控单元 | 400万像素球机,4G无线传输;支持双向语音对讲、全彩夜视,24小时视频监控;人车智能侦测,目标经过自动录像;标配64G内置存储卡;配套流量套餐20G/月,终身免流量费。 | ★ | ||||
| 六、质保与商务服务 | |||||||
| 16 | 质保要求 | 整机质保不少于3年,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免费换新。 | ★ | ||||
| 17 | 供货及服务要求 | 投标方须承诺所投产品满足全部技术参数要求;中标后完成安装调试及云平台调试,提供账号并培训甲方管理人员掌握APP及电脑端平台操作;设备包含立杆、地笼、线缆等全套安装辅材。 | |||||
| 2、利用优化提升后的诱捕笼继续开展科学的种群调控及无害化处理, 计划今年配合猎犬围猎猎捕150头野猪进行无害化处理, 包含猎捕、运输无害化处理费、猎狗及狂捕工具损耗 | |||||||
| 3、在野猪等致害严重陆生野生动物频繁出没区域安装警⽰牌和警⽰教育宣传品及科普资料(计划安装警⽰牌10 个, 大牌金属材质, 尺寸: 120cm *80cm, 高度300cm) ;野猪防控宣传品(科普资料)7000个/份; | |||||||
| 4、做好野猪疫源疫病监测及标本采样工作(巡查巡护和标本采样, 包含采样的兽医人工和耗材)。 | |||||||
说明:1、供应商须逐条响应。
2、偏离填写:正偏离、负偏离、相同。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评审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报价表
采购项⽬名称:{请填写采购项⽬名称}
采购项⽬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编号}
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
| 响应报价{报价形式:报价单位} |
响应报价以供应商在项⽬电⼦化交易系统报价表中填写的报价为准。(实质性要求)
-第1⻚-
| 序号 | 发包人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合同签订时间 |
| 1 | ||||
| 2 | ||||
| 3 | ||||
| …… | ||||
说明:
1、本表后附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签订时间及金额以合同中的内容为准。
2、供应商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仅供参考,具体以双方签订的为准)
咸阳市淳化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陆生野生动物危害防控与补偿项目
合同
采购方(甲方):
供应商(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甲方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ZJJYCG-2026-09-018号)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有关规定,为确保甲方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原则下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投放1500瓶药物气味驱赶剂,太阳能驱赶器8套(含摄像头红外感应)。配合猎犬围猎猎捕150头野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在野猪等致害严重陆生野生动物频繁出没区域安装警示牌10套,做好野猪疫源疫病监测及标本采样工作和警示教育宣传品及科普资料;其他配套服务,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等服务内容。
第二条合同履行期限
第三条服务内容与服务地点
1.咸阳市淳化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陆生野生动物危害防控与补偿项目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第四条服务费用
1.本项目采购固定总价,总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
2.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3.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第五条服务费支付方式
服务结束后经验收合格,达到付款条件起30个⼯作⽇内,⽀付合同总⾦额的100.0%。
第六条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七条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则采取: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份,乙方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盖章):受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点:签字地点:
经办人:经办人:
开户名:开户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标的清单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
供应商名称: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 品目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单价(元) | 数量 | 总价 |
| 1-1 | 1 |
供应商盖章:(加盖公章)
年月日
-第1⻚-
中⼩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采购项⽬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企业承接。相关
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件中明确的所属⾏业)}⾏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员
_______⼈,营业收⼊为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企业的分⽀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企业的负责⼈为同⼀⼈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期:
从业⼈员、营业收⼊、资产总额填报上⼀年度数据,⽆上⼀年度数据的新成⽴企业可不填报。
-第1⻚-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说明:以下为供应商资格要求,各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资格证明材料无效或缺项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本单位保证全部申请文件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和有效的,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致陕西巨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
我公司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也满足本项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供应商的其他资格性条件,未参与本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供应商法定代表⼈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份证原件;法定代表⼈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被授权⼈⾝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份证原件;
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月日
2-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招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委托期限: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天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
职务:职务: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件截⽌之⽇前半年内任意⼀个⽉的社会保障资⾦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件截⽌之⽇前半年内任意⼀个⽉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或⽆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件;
5、财务状况证明:财务状况报告(以下两种资料提供任意⼀种即可)
1)提供递交响应⽂件截⽌之⽇前⼀年内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型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执⾏。成⽴时间⾄提交响应⽂件截⽌时间不⾜⼀年的可提供成⽴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业统⼀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
2)其开标前三个⽉内基本开⼾银⾏出具的资信证明;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的书⾯声明;
书面声明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就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事宜,我方郑重声明:
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填“没有”或“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声明真实有效,若经查实存在不实情况。本公司愿意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应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7、提供书⾯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未为本项⽬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致: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就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事宜,我公司完全理解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各项技术商务要求。若我方中标,我方郑重承诺:
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未为本项⽬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等。
本承诺真实有效,若经查实存在不实情况。本公司愿意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应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8、信用查询:供应商不得被列⼊“中国执⾏信息公开⽹"(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不得被列⼊“信⽤中国”⽹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列⼊“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
致: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就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事宜,在此郑重声明:
2、我方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我方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4、我方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我公司完全接受由此查询的结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9、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企业关联关系承诺书
一、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响应中,不存在与其它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有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承诺。
(一)管理关系说明:
我单位管理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下属单位:(没有填无)。
我单位的上级管理单位:(没有填无)。
(二)股权关系说明:
我单位控股的单位:(没有填无)。
我单位(没有填无)被(控股单位全称)单位控股。
(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二、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说明(没有填无)。
三、我方(存在/不存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我单位承诺以上说明真实有效,无虚假内容或隐瞒。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11、本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承诺书);
非联合体声明
(采购人全称):
我方(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在参加(项目名称)为非联合体投标。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服务方案
格式自定,参照磋商文件第六章评审细则及标准中各条款的要求,结合第三章服务要求编制服务方案。
附件1
拟投入人员情况表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历/专业 | 职称/证书 | 工作经验 | 拟任岗位/职责 |
说明:后附人员相关资料
供应商:(公章)
日期:年月日
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政部中国残疾⼈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XXXX_}单位的{_XXXX_}项⽬采购活动提供
本单位提供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期:
注:
1、残疾⼈福利性单位视同⼩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福利性单位属于⼩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供应商为⾮残疾⼈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第1⻚-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1、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版本号:ZJJYCG-2026-09-01820260915001
磋商文件
(服务类)
采购项目名称:咸阳市淳化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陆生野生动物危害防控与补偿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ZJJYCG-2026-09-018
淳化县林业资源管护中心(淳化县林业防火队)
陕西征吉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
2026年09月17日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陕西征吉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淳化县林业资源管护中心(淳化县林业防火队)委托,拟对咸阳市淳化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陆生野生动物危害防控与补偿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编号:ZJJYCG-2026-09-018
二、项目名称:咸阳市淳化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陆生野生动物危害防控与补偿项目
三、磋商项目简介
投放1500瓶药物气味驱赶剂,太阳能驱赶器8套(含摄像头红外感应)。配合猎犬围猎猎捕150头野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在野猪等致害严重陆生野生动物频繁出没区域安装警示牌10套,做好野猪疫源疫病监测及标本采样工作和警示教育宣传品及科普资料;其他配套服务。
四、邀请供应商
本次采购采取公告征集邀请磋商的供应商。
公告征集:本次竞争性磋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咸阳市淳化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陆生野生动物危害防控与补偿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供应商身份证明文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财务状况证明:财务状况报告(以下两种资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1)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2)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重大违法记录名单: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8、信用查询: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9、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小微企业判定证明资料: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11、非联合体承诺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六、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服务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查看CA办理流程。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
(二)在磋商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磋商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
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发布日期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重新获取磋商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注:获取的磋商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
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
(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
(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九、磋商方式
本项目磋商小组与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在线方式进行磋商。磋商会议由磋商小组在线主持,供应商代表在线参加。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及时参与在线磋商。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与磋商小组进行在线磋商、提交供应商响应表,供应商响应表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
十、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和《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https://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淳化县林业资源管护中心(淳化县林业防火队)
地址:淳化县南新街林业局
邮编:7112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陕西征吉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市辖区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先河之星1号楼2101室
邮编:7120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监督机构:淳化县政府采购管理股
联系人:雒斌
联系电话:13992019992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 1 |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400,000.00元 供应商采购包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
| 2 |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详见第三章。供应商的采购包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
| 3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六章)。 |
| 4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采购包1:不接受 如以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本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和能力。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
| 5 | 落实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 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2.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3.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评审得分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 |
| 6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 | (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六章。(其他情形)不适用。 |
| 7 | 本国产品价格扣除(若采购项目适用本国产品标准) | 本项目应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的要求,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本国产品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及规则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
| 8 |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 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有效报价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 |
| 9 |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材料无效,视为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 10 | 异常低价审查 | 本项目应执行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具体内容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
| 11 | 磋商保证金 | 缴交方式:否注:电子保函可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申请办理。 |
| 12 | 标书费信息 | 免费获取 |
| 13 |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 采购包1:不缴纳 |
| 14 | 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 |
| 15 | 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件规定标准计取。 |
| 16 | 采购结果公告 | 采购结果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 |
| 17 | 成交通知书 | 采购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 |
| 18 |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本项目采购合同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行备案。 |
| 19 | 进口产品 | 不允许 |
| 20 | 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 | 采购包1:组织现场踏勘:否 |
| 21 | 特殊情况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 |
| 22 | 其他说明 | 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 |
2.2总则
2.2.1适用范围
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二、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淳化县林业资源管护中心(淳化县林业防火队)和陕西征吉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享有。对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审细则及标准由淳化县林业资源管护中心(淳化县林业防火队)负责解释。除上述磋商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陕西征吉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2.2有关定义
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淳化县林业资源管护中心(淳化县林业防火队)。
二、“供应商”是指在按照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拟参加响应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陕西征吉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网上开启”是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响应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已解密响应文件的开启工作。
五、“电子评审”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资格审查小组、磋商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磋商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等活动。
2.2.3响应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2.3磋商文件
2.3.1磋商文件的构成
一、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响应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竞争性磋商邀请;
(二)供应商须知;
(三)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四)资格审查;
(五)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六)磋商办法;
(七)响应文件格式;
(八)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
二、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2.3.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一、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2.4响应文件
2.4.1响应文件的语言
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其视为无效材料。
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4.2计量单位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2.4.3响应货币
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
2.4.4知识产权
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采购项目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相关事宜由采购人结合项目实际自主确认或协商约定,具体如下:
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三、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四、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组成部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或用于非本磋商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2.4.5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
2.4.6响应文件格式
一、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七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2.4.7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磋商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二、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磋商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供应商逾时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2.4.8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响应有效期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有效期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4.9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
一、响应文件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进行编制,供应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磋商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响应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
四、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
2.4.10响应文件的提交(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
二、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
2.4.1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实质性要求)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
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
2.5开启、资格审查、磋商和确定成交供应商
2.5.1磋商开启程序
一、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项目。网上开启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启,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
二、磋商开启准备工作
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签到完成后等待代理机构开标/开启。
三、解密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响应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开启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5.3资格审查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2.5.4磋商
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2.5.5成交通知书
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
二、成交通知书是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成交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1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
2.6.2.1合同分包
一、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履行分包项目事项应当具备法定资质规定要求的,分包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资质。
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
2.6.2.2合同转包
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采购项目采购合同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全部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6.3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完成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本项目采购合同,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6.4合同备案
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完成盖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6.5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6.6履行合同
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
2.6.7履约验收方案
采购包1:
按照林业项目验收相关技术规则
2.6.8资金支付
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
2.7纪律要求
2.7.1磋商活动纪律要求
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磋商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参加响应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
(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六、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磋商;
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八、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一条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成交无效。
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
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8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
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陕西征吉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陕西征吉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陕西征吉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
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
四、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
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
(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
(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磋商文件回执单)。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形式。
答复主体: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029-88680985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先河之星1号楼2101室
邮编:712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
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
3.1采购项目概况
投放1500瓶药物气味驱赶剂,太阳能驱赶器8套(含摄像头红外感应)。配合猎犬围猎猎捕150头野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在野猪等致害严重陆生野生动物频繁出没区域安装警示牌10套,做好野猪疫源疫病监测及标本采样工作和警示教育宣传品及科普资料;其他配套服务。
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3.2.1服务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00,000.00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核心产品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 是否实施本国产品政策 |
| 1 | 咸阳市淳化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陆生野生动物危害防控与补偿项目 | 1.00 | 400,000.00 | 项 | 农、林、牧、渔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3.2.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咸阳市淳化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陆生野生动物危害防控与补偿项目
序号 参数性质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在靠近重点林区易受害农田涂抹药物气味驱赶剂,将药物围着地四周用毛刷涂抹在玉米叶子上,一般情况下间隔实效是两个月左右(非雨季)。今年投放1500瓶药物气味驱赶剂,太阳能驱赶器8套(含摄像头红外感应)配置要求如下图;
| 太阳能驱赶器配置要求 | |||||
| 序号 | 名称/项目 | 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关键项 |
| 一、设备总体 | 套 | 8 | |||
| 1 | 设备总体功能 | 太阳能供电远程语音提示器,集成红外感应、语音播报、远程云平台管控、视频监控、警示爆闪等功能,适用于林区宣传、入山卡口警示,支持远程运维与批量管理。 | ● | ||
| 二、语音及平台系统 | |||||
| 2 | 语音控制主板 | 远程主控主板(型号JC-A03),配套云平台系统,支持手机APP端、电脑网页端双端登录管理。 | ● | ||
| 3 | 语音远程更新 | 支持云平台远程上传MP3音频文件,在线修改设备播报语音内容,无需现场拆机更换。 | ● | ||
| 4 | 平台管理功能 | ①可编辑修改设备备注、设备名称、联系电话;②实时监测设备在线/离线状态;③内置定时播放,≥3组定时任务,可设时段启停、夜间自动停止播放;④广播模式,自定义时段持续循环广播,不受红外触发限制;⑤感应模式,红外探测移动物体自动触发播报;⑥远程修改语音、调节音量、远程开关机;⑦单账号最多同时管理500套设备,批量下发语音、定时、音量参数;⑧主账号可创建多个子账号,分级权限管理。 | ● | ||
| 三、供电储能系统 | |||||
| 5 | 太阳能板 | 单晶硅材质,规格18V、120W。 | ● | ||
| 6 | 储能电池 | 铅酸胶体蓄电池,规格12V、65AH;配套专用电池地埋箱及延长线缆。 | ● | ||
| 7 | 阴雨天续航 | 常规感应频次工况下,连续阴雨天可保障设备正常工作不少于5~7天。 | ● | ||
| 四、结构硬件 | |||||
| 8 | 设备机箱 | 冷轧板材质,外形尺寸830mm×255mm×175mm。 | |||
| 9 | 立杆 | 立杆外径89mm、壁厚2mm;设备安装完成后总高度3.6米。 | |||
| 10 | 地笼预埋件 | M16螺纹地笼预埋件,对角线240mm,高度460mm。 | |||
| 11 | 宣传广告牌 | 配置2块,单块尺寸650mm×250mm,高清喷绘,可实现4面宣传画面展示。 | |||
| 12 | 红外感应探头 | 红外人体/物体感应探测,探测距离1~12米,灵敏度3档可调。 | ● | ||
| 13 | 警示灯 | LED红蓝爆闪警示灯。 | |||
| 14 | 语音喇叭 | 8Ω、10W防水高音喇叭,有效声音传播距离50~100米。 | |||
| 五、视频监控单元 | |||||
| 15 | 视频监控单元 | 400万像素球机,4G无线传输;支持双向语音对讲、全彩夜视,24小时视频监控;人车智能侦测,目标经过自动录像;标配64G内置存储卡;配套流量套餐20G/月,终身免流量费。 | ● | ||
| 六、质保与商务服务 | |||||
| 16 | 质保要求 | 整机质保不少于3年,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免费换新。 | ● | ||
| 17 | 供货及服务要求 | 投标方须承诺所投产品满足全部技术参数要求;中标后完成安装调试及云平台调试,提供账号并培训甲方管理人员掌握APP及电脑端平台操作;设备包含立杆、地笼、线缆等全套安装辅材。 | |||
| 标注“●”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关键参数),投标不满足即作无效投标处理。 | |||||
1、在靠近重点林区易受害农田涂抹药物气味驱赶剂,将药物围着地四周用毛刷涂抹在玉米叶子上,一般情况下间隔实效是两个月左右(非雨季)。今年投放1500瓶药物气味驱赶剂,太阳能驱赶器8套(含摄像头红外感应)配置要求如下图;
| 太阳能驱赶器配置要求 | |||||
| 序号 | 名称/项目 | 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关键项 |
| 一、设备总体 | 套 | 8 | |||
| 1 | 设备总体功能 | 太阳能供电远程语音提示器,集成红外感应、语音播报、远程云平台管控、视频监控、警示爆闪等功能,适用于林区宣传、入山卡口警示,支持远程运维与批量管理。 | ● | ||
| 二、语音及平台系统 | |||||
| 2 | 语音控制主板 | 远程主控主板(型号JC-A03),配套云平台系统,支持手机APP端、电脑网页端双端登录管理。 | ● | ||
| 3 | 语音远程更新 | 支持云平台远程上传MP3音频文件,在线修改设备播报语音内容,无需现场拆机更换。 | ● | ||
| 4 | 平台管理功能 | ①可编辑修改设备备注、设备名称、联系电话;②实时监测设备在线/离线状态;③内置定时播放,≥3组定时任务,可设时段启停、夜间自动停止播放;④广播模式,自定义时段持续循环广播,不受红外触发限制;⑤感应模式,红外探测移动物体自动触发播报;⑥远程修改语音、调节音量、远程开关机;⑦单账号最多同时管理500套设备,批量下发语音、定时、音量参数;⑧主账号可创建多个子账号,分级权限管理。 | ● | ||
| 三、供电储能系统 | |||||
| 5 | 太阳能板 | 单晶硅材质,规格18V、120W。 | ● | ||
| 6 | 储能电池 | 铅酸胶体蓄电池,规格12V、65AH;配套专用电池地埋箱及延长线缆。 | ● | ||
| 7 | 阴雨天续航 | 常规感应频次工况下,连续阴雨天可保障设备正常工作不少于5~7天。 | ● | ||
| 四、结构硬件 | |||||
| 8 | 设备机箱 | 冷轧板材质,外形尺寸830mm×255mm×175mm。 | |||
| 9 | 立杆 | 立杆外径89mm、壁厚2mm;设备安装完成后总高度3.6米。 | |||
| 10 | 地笼预埋件 | M16螺纹地笼预埋件,对角线240mm,高度460mm。 | |||
| 11 | 宣传广告牌 | 配置2块,单块尺寸650mm×250mm,高清喷绘,可实现4面宣传画面展示。 | |||
| 12 | 红外感应探头 | 红外人体/物体感应探测,探测距离1~12米,灵敏度3档可调。 | ● | ||
| 13 | 警示灯 | LED红蓝爆闪警示灯。 | |||
| 14 | 语音喇叭 | 8Ω、10W防水高音喇叭,有效声音传播距离50~100米。 | |||
| 五、视频监控单元 | |||||
| 15 | 视频监控单元 | 400万像素球机,4G无线传输;支持双向语音对讲、全彩夜视,24小时视频监控;人车智能侦测,目标经过自动录像;标配64G内置存储卡;配套流量套餐20G/月,终身免流量费。 | ● | ||
| 六、质保与商务服务 | |||||
| 16 | 质保要求 | 整机质保不少于3年,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免费换新。 | ● | ||
| 17 | 供货及服务要求 | 投标方须承诺所投产品满足全部技术参数要求;中标后完成安装调试及云平台调试,提供账号并培训甲方管理人员掌握APP及电脑端平台操作;设备包含立杆、地笼、线缆等全套安装辅材。 | |||
| 标注“●”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关键参数),投标不满足即作无效投标处理。 | |||||
1、在靠近重点林区易受害农田涂抹药物气味驱赶剂,将药物围着地四周用毛刷涂抹在玉米叶子上,一般情况下间隔实效是两个月左右(非雨季)。今年投放1500瓶药物气味驱赶剂,太阳能驱赶器8套(含摄像头红外感应)配置要求如下图;
| 太阳能驱赶器配置要求 | |||||
| 序号 | 名称/项目 | 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关键项 |
| 一、设备总体 | 套 | 8 | |||
| 1 | 设备总体功能 | 太阳能供电远程语音提示器,集成红外感应、语音播报、远程云平台管控、视频监控、警示爆闪等功能,适用于林区宣传、入山卡口警示,支持远程运维与批量管理。 | ● | ||
| 二、语音及平台系统 | |||||
| 2 | 语音控制主板 | 远程主控主板(型号JC-A03),配套云平台系统,支持手机APP端、电脑网页端双端登录管理。 | ● | ||
| 3 | 语音远程更新 | 支持云平台远程上传MP3音频文件,在线修改设备播报语音内容,无需现场拆机更换。 | ● | ||
| 4 | 平台管理功能 | ①可编辑修改设备备注、设备名称、联系电话;②实时监测设备在线/离线状态;③内置定时播放,≥3组定时任务,可设时段启停、夜间自动停止播放;④广播模式,自定义时段持续循环广播,不受红外触发限制;⑤感应模式,红外探测移动物体自动触发播报;⑥远程修改语音、调节音量、远程开关机;⑦单账号最多同时管理500套设备,批量下发语音、定时、音量参数;⑧主账号可创建多个子账号,分级权限管理。 | ● | ||
| 三、供电储能系统 | |||||
| 5 | 太阳能板 | 单晶硅材质,规格18V、120W。 | ● | ||
| 6 | 储能电池 | 铅酸胶体蓄电池,规格12V、65AH;配套专用电池地埋箱及延长线缆。 | ● | ||
| 7 | 阴雨天续航 | 常规感应频次工况下,连续阴雨天可保障设备正常工作不少于5~7天。 | ● | ||
| 四、结构硬件 | |||||
| 8 | 设备机箱 | 冷轧板材质,外形尺寸830mm×255mm×175mm。 | |||
| 9 | 立杆 | 立杆外径89mm、壁厚2mm;设备安装完成后总高度3.6米。 | |||
| 10 | 地笼预埋件 | M16螺纹地笼预埋件,对角线240mm,高度460mm。 | |||
| 11 | 宣传广告牌 | 配置2块,单块尺寸650mm×250mm,高清喷绘,可实现4面宣传画面展示。 | |||
| 12 | 红外感应探头 | 红外人体/物体感应探测,探测距离1~12米,灵敏度3档可调。 | ● | ||
| 13 | 警示灯 | LED红蓝爆闪警示灯。 | |||
| 14 | 语音喇叭 | 8Ω、10W防水高音喇叭,有效声音传播距离50~100米。 | |||
| 五、视频监控单元 | |||||
| 15 | 视频监控单元 | 400万像素球机,4G无线传输;支持双向语音对讲、全彩夜视,24小时视频监控;人车智能侦测,目标经过自动录像;标配64G内置存储卡;配套流量套餐20G/月,终身免流量费。 | ● | ||
| 六、质保与商务服务 | |||||
| 16 | 质保要求 | 整机质保不少于3年,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免费换新。 | ● | ||
| 17 | 供货及服务要求 | 投标方须承诺所投产品满足全部技术参数要求;中标后完成安装调试及云平台调试,提供账号并培训甲方管理人员掌握APP及电脑端平台操作;设备包含立杆、地笼、线缆等全套安装辅材。 | |||
| 标注“●”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关键参数),投标不满足即作无效投标处理。 | |||||
1、在靠近重点林区易受害农田涂抹药物气味驱赶剂,将药物围着地四周用毛刷涂抹在玉米叶子上,一般情况下间隔实效是两个月左右(非雨季)。今年投放1500瓶药物气味驱赶剂,太阳能驱赶器8套(含摄像头红外感应)配置要求如下图;
| 太阳能驱赶器配置要求 | |||||
| 序号 | 名称/项目 | 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关键项 |
| 一、设备总体 | 套 | 8 | |||
| 1 | 设备总体功能 | 太阳能供电远程语音提示器,集成红外感应、语音播报、远程云平台管控、视频监控、警示爆闪等功能,适用于林区宣传、入山卡口警示,支持远程运维与批量管理。 | ● | ||
| 二、语音及平台系统 | |||||
| 2 | 语音控制主板 | 远程主控主板(型号JC-A03),配套云平台系统,支持手机APP端、电脑网页端双端登录管理。 | ● | ||
| 3 | 语音远程更新 | 支持云平台远程上传MP3音频文件,在线修改设备播报语音内容,无需现场拆机更换。 | ● | ||
| 4 | 平台管理功能 | ①可编辑修改设备备注、设备名称、联系电话;②实时监测设备在线/离线状态;③内置定时播放,≥3组定时任务,可设时段启停、夜间自动停止播放;④广播模式,自定义时段持续循环广播,不受红外触发限制;⑤感应模式,红外探测移动物体自动触发播报;⑥远程修改语音、调节音量、远程开关机;⑦单账号最多同时管理500套设备,批量下发语音、定时、音量参数;⑧主账号可创建多个子账号,分级权限管理。 | ● | ||
| 三、供电储能系统 | |||||
| 5 | 太阳能板 | 单晶硅材质,规格18V、120W。 | ● | ||
| 6 | 储能电池 | 铅酸胶体蓄电池,规格12V、65AH;配套专用电池地埋箱及延长线缆。 | ● | ||
| 7 | 阴雨天续航 | 常规感应频次工况下,连续阴雨天可保障设备正常工作不少于5~7天。 | ● | ||
| 四、结构硬件 | |||||
| 8 | 设备机箱 | 冷轧板材质,外形尺寸830mm×255mm×175mm。 | |||
| 9 | 立杆 | 立杆外径89mm、壁厚2mm;设备安装完成后总高度3.6米。 | |||
| 10 | 地笼预埋件 | M16螺纹地笼预埋件,对角线240mm,高度460mm。 | |||
| 11 | 宣传广告牌 | 配置2块,单块尺寸650mm×250mm,高清喷绘,可实现4面宣传画面展示。 | |||
| 12 | 红外感应探头 | 红外人体/物体感应探测,探测距离1~12米,灵敏度3档可调。 | ● | ||
| 13 | 警示灯 | LED红蓝爆闪警示灯。 | |||
| 14 | 语音喇叭 | 8Ω、10W防水高音喇叭,有效声音传播距离50~100米。 | |||
| 五、视频监控单元 | |||||
| 15 | 视频监控单元 | 400万像素球机,4G无线传输;支持双向语音对讲、全彩夜视,24小时视频监控;人车智能侦测,目标经过自动录像;标配64G内置存储卡;配套流量套餐20G/月,终身免流量费。 | ● | ||
| 六、质保与商务服务 | |||||
| 16 | 质保要求 | 整机质保不少于3年,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免费换新。 | ● | ||
| 17 | 供货及服务要求 | 投标方须承诺所投产品满足全部技术参数要求;中标后完成安装调试及云平台调试,提供账号并培训甲方管理人员掌握APP及电脑端平台操作;设备包含立杆、地笼、线缆等全套安装辅材。 | |||
| 标注“●”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关键参数),投标不满足即作无效投标处理。 | |||||
1、在靠近重点林区易受害农田涂抹药物气味驱赶剂,将药物围着地四周用毛刷涂抹在玉米叶子上,一般情况下间隔实效是两个月左右(非雨季)。今年投放1500瓶药物气味驱赶剂,太阳能驱赶器8套(含摄像头红外感应)配置要求如下图;
| 太阳能驱赶器配置要求 | |||||
| 序号 | 名称/项目 | 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关键项 |
| 一、设备总体 | 套 | 8 | |||
| 1 | 设备总体功能 | 太阳能供电远程语音提示器,集成红外感应、语音播报、远程云平台管控、视频监控、警示爆闪等功能,适用于林区宣传、入山卡口警示,支持远程运维与批量管理。 | ● | ||
| 二、语音及平台系统 | |||||
| 2 | 语音控制主板 | 远程主控主板(型号JC-A03),配套云平台系统,支持手机APP端、电脑网页端双端登录管理。 | ● | ||
| 3 | 语音远程更新 | 支持云平台远程上传MP3音频文件,在线修改设备播报语音内容,无需现场拆机更换。 | ● | ||
| 4 | 平台管理功能 | ①可编辑修改设备备注、设备名称、联系电话;②实时监测设备在线/离线状态;③内置定时播放,≥3组定时任务,可设时段启停、夜间自动停止播放;④广播模式,自定义时段持续循环广播,不受红外触发限制;⑤感应模式,红外探测移动物体自动触发播报;⑥远程修改语音、调节音量、远程开关机;⑦单账号最多同时管理500套设备,批量下发语音、定时、音量参数;⑧主账号可创建多个子账号,分级权限管理。 | ● | ||
| 三、供电储能系统 | |||||
| 5 | 太阳能板 | 单晶硅材质,规格18V、120W。 | ● | ||
| 6 | 储能电池 | 铅酸胶体蓄电池,规格12V、65AH;配套专用电池地埋箱及延长线缆。 | ● | ||
| 7 | 阴雨天续航 | 常规感应频次工况下,连续阴雨天可保障设备正常工作不少于5~7天。 | ● | ||
| 四、结构硬件 | |||||
| 8 | 设备机箱 | 冷轧板材质,外形尺寸830mm×255mm×175mm。 | |||
| 9 | 立杆 | 立杆外径89mm、壁厚2mm;设备安装完成后总高度3.6米。 | |||
| 10 | 地笼预埋件 | M16螺纹地笼预埋件,对角线240mm,高度460mm。 | |||
| 11 | 宣传广告牌 | 配置2块,单块尺寸650mm×250mm,高清喷绘,可实现4面宣传画面展示。 | |||
| 12 | 红外感应探头 | 红外人体/物体感应探测,探测距离1~12米,灵敏度3档可调。 | ● | ||
| 13 | 警示灯 | LED红蓝爆闪警示灯。 | |||
| 14 | 语音喇叭 | 8Ω、10W防水高音喇叭,有效声音传播距离50~100米。 | |||
| 五、视频监控单元 | |||||
| 15 | 视频监控单元 | 400万像素球机,4G无线传输;支持双向语音对讲、全彩夜视,24小时视频监控;人车智能侦测,目标经过自动录像;标配64G内置存储卡;配套流量套餐20G/月,终身免流量费。 | ● | ||
| 六、质保与商务服务 | |||||
| 16 | 质保要求 | 整机质保不少于3年,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免费换新。 | ● | ||
| 17 | 供货及服务要求 | 投标方须承诺所投产品满足全部技术参数要求;中标后完成安装调试及云平台调试,提供账号并培训甲方管理人员掌握APP及电脑端平台操作;设备包含立杆、地笼、线缆等全套安装辅材。 | |||
| 标注“●”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关键参数),投标不满足即作无效投标处理。 | |||||
1、在靠近重点林区易受害农田涂抹药物气味驱赶剂,将药物围着地四周用毛刷涂抹在玉米叶子上,一般情况下间隔实效是两个月左右(非雨季)。今年投放1500瓶药物气味驱赶剂,太阳能驱赶器8套(含摄像头红外感应)配置要求如下图;
| 太阳能驱赶器配置要求 | |||||
| 序号 | 名称/项目 | 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关键项 |
| 一、设备总体 | 套 | 8 | |||
| 1 | 设备总体功能 | 太阳能供电远程语音提示器,集成红外感应、语音播报、远程云平台管控、视频监控、警示爆闪等功能,适用于林区宣传、入山卡口警示,支持远程运维与批量管理。 | ● | ||
| 二、语音及平台系统 | |||||
| 2 | 语音控制主板 | 远程主控主板(型号JC-A03),配套云平台系统,支持手机APP端、电脑网页端双端登录管理。 | ● | ||
| 3 | 语音远程更新 | 支持云平台远程上传MP3音频文件,在线修改设备播报语音内容,无需现场拆机更换。 | ● | ||
| 4 | 平台管理功能 | ①可编辑修改设备备注、设备名称、联系电话;②实时监测设备在线/离线状态;③内置定时播放,≥3组定时任务,可设时段启停、夜间自动停止播放;④广播模式,自定义时段持续循环广播,不受红外触发限制;⑤感应模式,红外探测移动物体自动触发播报;⑥远程修改语音、调节音量、远程开关机;⑦单账号最多同时管理500套设备,批量下发语音、定时、音量参数;⑧主账号可创建多个子账号,分级权限管理。 | ● | ||
| 三、供电储能系统 | |||||
| 5 | 太阳能板 | 单晶硅材质,规格18V、120W。 | ● | ||
| 6 | 储能电池 | 铅酸胶体蓄电池,规格12V、65AH;配套专用电池地埋箱及延长线缆。 | ● | ||
| 7 | 阴雨天续航 | 常规感应频次工况下,连续阴雨天可保障设备正常工作不少于5~7天。 | ● | ||
| 四、结构硬件 | |||||
| 8 | 设备机箱 | 冷轧板材质,外形尺寸830mm×255mm×175mm。 | |||
| 9 | 立杆 | 立杆外径89mm、壁厚2mm;设备安装完成后总高度3.6米。 | |||
| 10 | 地笼预埋件 | M16螺纹地笼预埋件,对角线240mm,高度460mm。 | |||
| 11 | 宣传广告牌 | 配置2块,单块尺寸650mm×250mm,高清喷绘,可实现4面宣传画面展示。 | |||
| 12 | 红外感应探头 | 红外人体/物体感应探测,探测距离1~12米,灵敏度3档可调。 | ● | ||
| 13 | 警示灯 | LED红蓝爆闪警示灯。 | |||
| 14 | 语音喇叭 | 8Ω、10W防水高音喇叭,有效声音传播距离50~100米。 | |||
| 五、视频监控单元 | |||||
| 15 | 视频监控单元 | 400万像素球机,4G无线传输;支持双向语音对讲、全彩夜视,24小时视频监控;人车智能侦测,目标经过自动录像;标配64G内置存储卡;配套流量套餐20G/月,终身免流量费。 | ● | ||
| 六、质保与商务服务 | |||||
| 16 | 质保要求 | 整机质保不少于3年,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免费换新。 | ● | ||
| 17 | 供货及服务要求 | 投标方须承诺所投产品满足全部技术参数要求;中标后完成安装调试及云平台调试,提供账号并培训甲方管理人员掌握APP及电脑端平台操作;设备包含立杆、地笼、线缆等全套安装辅材。 | |||
| 标注“●”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关键参数),投标不满足即作无效投标处理。 | |||||
2★利用优化提升后的诱捕笼继续开展科学的种群调控及无害化处理,计划今年配合猎犬围猎猎捕150头野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包含猎捕、运输无害化处理费、猎狗及狂捕工具损耗;3★在野猪等致害严重陆生野生动物频繁出没区域安装警示牌和警示教育宣传品及科普资料(计划安装警示牌10 个,大牌金属材质,尺寸:120cm*80cm,高度300cm);野猪防控宣传品(科普资料)7000个/份;4★做好野猪疫源疫病监测及标本采样工作(巡查巡护和标本采样,包含采样的兽医人工和耗材)。
3.2.3人员配置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根据服务要求自行响应,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
3.2.4设施设备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根据服务要求自行响应。
3.2.5其他要求
采购包1:
满足项目实施需求。
3.3商务要求
3.3.1服务期限
采购包1:
合同签订之后至2026年12月底
3.3.2服务地点
采购包1:
淳化县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按照合同规定规格达到合同要求
3.3.4支付方式
采购包1:
一次付清
3.3.5支付约定
采购包1:
1、进度款,服务结束后经验收合格,达到付款条件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3.3.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包1: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因货物质量出现问题,由当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其他争议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合同调节组织申请调解;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法庭)起诉。
3.4其他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2)《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4)《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6)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第四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
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
4.1一般资格审查
采购包1:
| 序号 | 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响应函 |
| 2 | 供应商应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docx |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docx 响应函 |
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
采购包1:
| 序号 | 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
| 1 |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 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4.3特殊资格审查
采购包1:
| 序号 | 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
| 1 | 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 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docx |
| 2 | 供应商身份证明文件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docx |
| 3 | 社保缴纳证明 | 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docx |
| 4 | 税收缴纳证明 | 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docx |
| 5 | 财务状况证明 | 财务状况报告(以下两种资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1)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2)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docx |
| 6 | 重大违法记录名单 | 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docx |
| 7 | 书面声明 | 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docx |
| 8 | 信用查询 | 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docx |
| 9 | 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docx |
| 10 | 小微企业判定证明资料 |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 11 | 非联合体承诺书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docx |
第五章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八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磋商内容,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第六章磋商办法
6.1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方法。
二、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和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
五、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评审委员会成员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签名后生效,供应商通过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评标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
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6.2磋商小组
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政府采购平台的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由采购人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采〔2018〕20号)的规定,报主管部门同意后自行选定。
一、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使用已身份认证并具备签章功能的证书,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磋商小组组长。
二、磋商小组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主动回避;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
三、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资格审查报告、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组织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6.3评审程序
6.3.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一、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二、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一)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二)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五)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六)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七)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磋商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3.2符合性审查
一、磋商小组依据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的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磋商文件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为依据。
二、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磋商文件规定。
三、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后,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
采购包1:
| 序号 | 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
| 1 |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效。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标的清单 报价表 |
| 2 | 磋商报价 | 1、报价唯一; 2、报价货币符合磋商文件要求;3、未超出采购预算或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 标的清单 报价表 |
| 3 | 签署、盖章 | 符合磋商文件签署盖章要求 | 业绩证明.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 商务应答表 报价表 服务条款响应偏离表.docx 响应文件封面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docx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标的清单 响应函 服务方案.docx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文件.docx |
| 4 | 磋商有效期 | 从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不少于90个日历日 | 响应函 |
| 5 | 服务条款响应 | 关键项未出现负偏离且响应的内容中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商务应答表 服务条款响应偏离表.docx 服务方案.docx |
6.3.3磋商
一、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确定。
二、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三、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八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四、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将变动情况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五、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就磋商文件变动部分,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磋商小组。“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
六、经最终磋商后,响应文件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一)响应文件仍不能实质响应磋商文件可实质性变动的实质性要求的;
(二)响应文件中仍有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
七、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的书面交换材料,未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字的,视同未提交书面交换材料。
八、磋商小组在最终磋商后,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确定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九、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十、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磋商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
6.3.4最后报价
一、方案评审
采购包1:磋商/谈判/协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磋商/谈判/协商结束后,磋商/谈判/协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谈判/协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二、磋商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通过“评审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
三、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四、供应商最后报价属于明显低价不正当竞争的,磋商小组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处理。
五、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提交报价或未按要求进行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六、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其退出磋商。
七、最后报价一旦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
八、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
(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四)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
九、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经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最后报价无效。
6.3.5解释、澄清有关问题
一、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
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按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影响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导致响应文件从不响应磋商文件变为响应磋商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不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
(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资格、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
(三)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
四、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形,按照本章前述规定予以处理,不需要供应商澄清。
五、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磋商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六、磋商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
6.3.6比较与评价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
6.3.7复核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审报告签署前,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应严格依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主观分赋分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函〔2026〕10号)等文件要求,对评审数据进行全面校对与核对,重点核查各评审专家主观分项评分与全体评委对应分项平均分的偏离情况,确保评审数据准确无误、流程合规。
6.3.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如下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
采购包1:3家;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6.3.9编写磋商报告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上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6.3.10评审争议处理规则
在磋商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的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中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6.4评审办法及标准
一、磋商小组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审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二、磋商小组成员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6.4.1评分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6.4.2评分标准
采购包1: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
| 分值构成 | 详细评审80.00分报价得分20.00分 | ||||
| 评审因素分类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分值 | 客观/主观 |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
| 详细评审 | 项目整体实施方案 | 区间分值 0-16分: 评审标准细化内容: 项目整体实施方案(16 分):针对淳化县野生动物危害防控,方案完整可行,包含①防控物资布设②种群围猎调控③宣传教育④巡护采样全流程;作业时序匹配 2027 春耕至玉米出苗防护要求。 评审标准量化内容: 前述要求的内容均有描述且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 16分;每缺少一项要求的方案内容扣4 分,扣完为止;每有一项要求的方案内容有一处错误的 (错误是指: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的,或逻辑错误的,或缺少关键节点,或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或表述内容不完整,或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一处扣1 分,扣完为止;每有一项要求的方案内容有一处描述不切合项目实际的,一处扣 2分,扣完为止。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16.0000 | 主观 | 商务应答表服务方案.docx |
| 种群调控专项方案 | 区间分值 0-15 分: 评审标准细化内容: 针对本项目种群调控专项方案(15 分):针对淳化县危害化野生动物猎捕①作业队伍配置②猎犬管理③现场安全管控④猎捕后无害化处置方案⑤野外作业风险应急方案等 评审标准量化内容: 前述要求的内容均有描述且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 15分;每缺少一项要求的方案内容扣3分,扣完为止;每有一项要求的方案内容有一处错误的 (错误是指: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的,或逻辑错误的,或缺少关键节点,或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或表述内容不完整,或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每有一项要求的方案内容有一处描述不切合项目实际的,一处扣 3 分,扣完为止。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15.0000 | 主观 | 商务应答表服务方案.docx服务条款响应偏离表.docx | |
| 防控物资及宣传品方案 | 区间分值 0-8分: 评审标准细化内容: 针对本项目实施的防控物资及宣传品方案,包括①气味驱赶剂②红外太阳能驱兽器③警示标牌④科普资料技术参数、质量保障,供货时限。 评审标准量化内容: 前述要求的内容均有描述且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8分;每缺少一项要求的方案内容扣2 分,扣完为止;每有一项要求的方案内容有一处错误的(错误是指: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的,或逻辑错误的,或缺少关键节点,或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或表述内容不完整,或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一处扣0.5 分,扣完为止;每有一项要求的方案内容有一处描述不切合项目实际的,一处扣 1 分,扣完为止。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8.0000 | 主观 | 服务方案.docx商务应答表服务条款响应偏离表.docx | |
| 巡查巡护与标本采样方案 | 区间分值 0-8分 评审标准细化内容: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巡查巡护与标本采样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巡查巡护②样本采样及耗材保障③兽医人员配置④数据记录报送等。 评审标准量化内容: 前述要求的内容均有描述且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8 分;每缺少一项要求的方案内容扣2分,扣完为止;每有一项要求的方案内容有一处错误的(错误是指: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的,或逻辑错误的,或缺少关键节点,或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或表述内容不完整,或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一处扣0.5 分,扣完为止;每有一项要求的方案内容有一处描述不切合项目实际的,一处扣 1 分,扣完为止。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8.0000 | 主观 | 商务应答表服务方案.docx | |
| 服务承诺 | 区间分值 0-3分: 评审标准细化内容: 针对本项目作出专项承诺:①安全生产责任承诺②作业时限承诺③无害化处理承诺④项目资料归档⑤培训宣传⑥后期配合验收等。 评审标准量化内容: 前述要求的内容均有描述且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 3分;每缺少一项要求的方案内容扣0.5分,扣完为止;每有一项要求的方案内容有一处错误的 (错误是指: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的,或逻辑错误的,或缺少关键节点,或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或表述内容不完整,或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一处扣0.5 分,扣完为止;每有一项要求的方案内容有一处描述不切合项目实际的,一处扣 1 分,扣完为止。不提供方案的不得。 | 3.0000 | 主观 | 服务方案.docx商务应答表 | |
| 项目组配备 | 区间分值 0-15分 评审标准细化内容: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配备的①项目负责人,人员资质、安全培训证明等②猎捕作业人员,人员资质、安全培训证明等③采样人员配置,人员资质、安全培训证明等; 评审标准量化内容: 前述要求的人员配置齐全且相关证明文件齐全得满分15分,每缺少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安全培训证明文件的或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与本项目不符的,每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不提供的得0分。 | 15.0000 | 客观 | 服务方案.docx商务应答表 | |
| 业绩 | 区间分值 0-15分: 评审标准细化及量化内容: 供应商须提供 2023 年 9月至今已完成的陆生野生动物危害防控或野猪种群调控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 5 分,最高得15分(业绩证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附合同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成交资格)。 | 15.0000 | 客观 | 业绩证明.docx | |
| 异常低价审查 | 异常低价审查 |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等相关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最高限价×45%。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数量报价下,投标人的报价明显高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 | 0.0000 | 客观 | 报价表标的清单 |
| 价格分 | 价格分 | 1.经初审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其磋商报价为有效磋商报价。 2.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0分。 3.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 ×20 的公式计算得分。 4. 磋商报价不完整的,不进入评标标准价的计算,本项得0 分。 5.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供应商的磋商最终总报价低于公认市场成本,或超过采购预算,其响应将被拒绝。 | 20.0000 | 客观 | 报价表标的清单 |
价格扣除
| 序号 | 价格扣除评审内容 | 适用情形 | 扣除比例(C1)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
| 无 | |||||
6.5终止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财政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6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
二、采购人在收到磋商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在磋商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四、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6.7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采购包1:
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
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封面
详见附件:响应函
详见附件:报价表
详见附件:标的清单
详见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docx
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详见附件:服务条款响应偏离表.docx
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
详见附件:服务方案.docx
详见附件:业绩证明.docx
详见附件: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文件.docx
第八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
详见附件:合同.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
体)参加淳化县林业资源管护中心(淳化县林业防火队)的咸阳市淳化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陆生野生动物危害防
控与补偿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
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咸阳市淳化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陆生野生动物危害防控与补偿项目,属于农、林、牧、渔业;承接
企业为陕西大秦展业工贸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人,营业收入为213.72万元(大写:贰佰壹拾叁万柒仟贰佰元),资
产总额为70.82万元(大写:柒拾万零捌仟贰佰元),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签章):陕西大秦展业工贸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9月28日
注:,
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
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
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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