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咸阳市无人机编队常态化演出项目00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第1次公示

所属地区:陕西咸阳市 发布日期:2026-10-01

【招标结果】咸阳市无人机编队常态化演出项目00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第1次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陕西 咸阳市 采购单位 咸阳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永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咸阳市无人机编队常态化演出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上海千机创新文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咸阳市无人机编队常态化演出项目00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咸阳市无人机编队常态化演出项目,招标编号:YXZB20260015,招评标工作已于完成,现将002标段:无人机表演服务团队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10月03日。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上海千机创新文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0元,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年,项目负责人:章燕;
  中标候选人第二名:广东亿航白鹭传媒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500000.00元,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年,项目负责人:陈军宏;
  中标候选人第三名:海南经济特区空中造景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600000.00元,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年,项目负责人:左晗星;
  2、以上三家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均符合招标文件的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标准,具有承担此项目的能力。
  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中标候选人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西市东桃园社区5号楼2508,联系方式:刘工 ***,同时将电子版发至 2973349986@qq.com。
   4、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咸阳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咸阳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文汇路街道文汇东路5G新媒体广告产业园
联 系 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永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西市东桃园社区5号楼2508
联 系 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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