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交易公告]高新区取水口监测计量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交易公告]高新区取水口监测计量项目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陕西 宝鸡市 | 采购单位 |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农村工作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博存睿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高新区取水口监测计量项目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高新区取水口监测计量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高新区取水口监测计量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1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BCR-2026-0824
项目名称:高新区取水口监测计量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高新区取水口监测计量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6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合同签订期限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新区取水口监测计量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7)《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 23 号);
(9)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新区取水口监测计量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 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须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和 2 名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及盖章。且 2022年 10 月 1 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经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成立日期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资产负债表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财务履约能力承诺书;所有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5 年 8 月至今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5 年 8 月至今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7)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查询截图);
(9)信誉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之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31日 至 2026年09月02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递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有意向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 ”。报名成功后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谈判文件,谈判文件谢绝邮寄;
2、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谈判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 ”采购模式,实行线上电子投标方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谈判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宝鸡市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并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技术支持服务电话:400-9980000;
4、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谈判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 ”开标形式,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宝鸡市高新大道569号科创中心A座7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113号凯旋城铭座5幢1510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经办
电话:***
项目概况
高新区取水口监测计量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1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BCR-2026-0824
项目名称:高新区取水口监测计量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高新区取水口监测计量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6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流量仪表 | 高新区取水口监测计量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6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合同签订期限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新区取水口监测计量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7)《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 23 号);
(9)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新区取水口监测计量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 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须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和 2 名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及盖章。且 2022年 10 月 1 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经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成立日期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资产负债表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财务履约能力承诺书;所有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5 年 8 月至今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5 年 8 月至今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7)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查询截图);
(9)信誉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之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31日 至 2026年09月02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递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有意向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 ”。报名成功后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谈判文件,谈判文件谢绝邮寄;
2、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谈判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 ”采购模式,实行线上电子投标方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谈判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宝鸡市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并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技术支持服务电话:400-9980000;
4、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谈判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 ”开标形式,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宝鸡市高新大道569号科创中心A座7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113号凯旋城铭座5幢1510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经办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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