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关于兽用狂犬病灭活疫苗采购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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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陕西 安康市 | 采购单位 | 安康市畜牧兽医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兽用狂犬病灭活疫苗采购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为切实做好2026年我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现采购兽用狂犬病灭活疫苗一批,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兽用狂犬病灭活疫苗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AKXMZC2026002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9.9万元
采购需求:具体疫苗品种及数量详见下表:
二、质量、服务等要求
1.所供疫苗须为农业农村部批准生产或进口的产品,产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产品包装完好、标识清晰、有效期充足。
2.疫苗免疫保护期≥12个月,注射剂量1ml/头(只)。
3.疫苗有效期不低于18个月(自交货之日起计算)。
4.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方要求将疫苗配送至指定地点。
5.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配合做好疫苗使用技术指导、质量售后保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及需提供材料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需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
3.信用记录: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日期为从磋商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评标现场通过网站对信用记录进行核实)。
4.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
8.提供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详单、说明书、产品批签发等资料。
四、报价要求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3日18:00时前。
2.报价方式:加盖公章的报价单(见附件)、详单及所需提供的资质材料密封后按规定时间邮寄至安康市畜牧兽医中心(安康市汉滨区新城东井街洪学巷30号)。
五、成交原则
供应商根据经营范围和履约能力,对本次采购疫苗一次报价。安康市畜牧兽医中心将组织有关人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采购原则,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依据总报价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安康市畜牧兽医中心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新城东井街洪学巷30号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0915-3112238/ 18809159808
安康市畜牧兽医中心
2026年8月27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兽用狂犬病灭活疫苗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AKXMZC2026002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9.9万元
采购需求:具体疫苗品种及数量详见下表:
| 疫苗名称 | 规格 | 包装 | 数量 |
| 兽用狂犬病灭活疫苗 | 1 ml/瓶 | 10瓶/盒 | 30000 ml |
二、质量、服务等要求
1.所供疫苗须为农业农村部批准生产或进口的产品,产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产品包装完好、标识清晰、有效期充足。
2.疫苗免疫保护期≥12个月,注射剂量1ml/头(只)。
3.疫苗有效期不低于18个月(自交货之日起计算)。
4.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方要求将疫苗配送至指定地点。
5.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配合做好疫苗使用技术指导、质量售后保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及需提供材料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需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
3.信用记录: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日期为从磋商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评标现场通过网站对信用记录进行核实)。
4.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
8.提供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详单、说明书、产品批签发等资料。
四、报价要求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3日18:00时前。
2.报价方式:加盖公章的报价单(见附件)、详单及所需提供的资质材料密封后按规定时间邮寄至安康市畜牧兽医中心(安康市汉滨区新城东井街洪学巷30号)。
五、成交原则
供应商根据经营范围和履约能力,对本次采购疫苗一次报价。安康市畜牧兽医中心将组织有关人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采购原则,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依据总报价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安康市畜牧兽医中心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新城东井街洪学巷30号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0915-3112238/ 18809159808
安康市畜牧兽医中心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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