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镇坪县应急管理局镇坪县乡镇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镇坪县应急管理局镇坪县乡镇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陕西 安康市 | 采购单位 | 镇坪县应急管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镇坪县乡镇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装备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镇坪县乡镇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装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0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DL-CG[2026]-117-047
项目名称:镇坪县乡镇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镇坪县乡镇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装备采购项目-预警救援救助):
合同包预算金额:288,002.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8,002.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自提出订货后10日历日内送达,如有特殊情况协商决定。
服务期限:一年。
合同包2(镇坪县乡镇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装备采购项目-地质地震灾害):
合同包预算金额:286,747.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6,747.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自提出订货后10日历日内送达,如有特殊情况协商决定。 服务期限:一年。
合同包3(镇坪县乡镇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装备采购项目-山洪内涝灾害):
合同包预算金额:285,887.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5,887.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自提出订货后10日历日内送达,如有特殊情况协商决定。 服务期限:一年。
合同包4(镇坪县乡镇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装备采购项目-生产安全事故):
合同包预算金额:258,107.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8,107.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自提出订货后10日历日内送达,如有特殊情况协商决定。 服务期限:一年。
合同包5(镇坪县乡镇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装备采购项目-森林草原火灾):
合同包预算金额:281,257.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1,257.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自提出订货后10日历日内送达,如有特殊情况协商决定。 服务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坪县乡镇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装备采购项目-预警救援救助)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4)需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2(镇坪县乡镇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装备采购项目-地质地震灾害)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4)需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3(镇坪县乡镇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装备采购项目-山洪内涝灾害)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4)需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4(镇坪县乡镇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装备采购项目-生产安全事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4)需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5(镇坪县乡镇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装备采购项目-森林草原火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4)需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坪县乡镇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装备采购项目-预警救援救助)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红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红章的复印件);
(3)专业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或承诺书);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或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主体信用查询: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网页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合同包2(镇坪县乡镇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装备采购项目-地质地震灾害)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红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红章的复印件);
(3)专业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或承诺书);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4或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主体信用查询: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网页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合同包3(镇坪县乡镇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装备采购项目-山洪内涝灾害)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红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红章的复印件);
(3)专业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或承诺书);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4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主体信用查询: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网页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合同包4(镇坪县乡镇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装备采购项目-生产安全事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红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红章的复印件);
(3)专业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或承诺书);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4或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主体信用查询: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网页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合同包5(镇坪县乡镇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装备采购项目-森林草原火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红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红章的复印件);
(3)专业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或承诺书);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4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主体信用查询: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网页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24日
至 2026年08月28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第二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按《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企业和采购代理机构互联网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的公告》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
(2)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 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www.sxggzyjy. cn:9002/TPBidder)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投标人”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 行报名。网络平台机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0915-2110976;使 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3)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 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364632493@qq.com,然后及时联系代理机构进行投标确认。
(4)电子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 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采购文件(*.SXSZF);注意:该项目如有变更文件,则应点击“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更新后的电子采购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采购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5)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投标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6)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 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 4009280095 、 4009980000。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 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1小时,投标人需登录安康市不见面开标 大厅进行签到。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
(7)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完成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入库,具体详见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坪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镇坪县城关镇下新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安曲江新区雁翔路58号哈佛公馆裙楼三层
联系方式:13060392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0日
镇坪县乡镇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装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0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DL-CG[2026]-117-047
项目名称:镇坪县乡镇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镇坪县乡镇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装备采购项目-预警救援救助):
合同包预算金额:288,002.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8,002.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应急救援设备类 | 288002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88,002.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自提出订货后10日历日内送达,如有特殊情况协商决定。
服务期限:一年。
合同包2(镇坪县乡镇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装备采购项目-地质地震灾害):
合同包预算金额:286,747.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6,747.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2-1 | 应急救援设备类 | 285421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86,747.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自提出订货后10日历日内送达,如有特殊情况协商决定。 服务期限:一年。
合同包3(镇坪县乡镇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装备采购项目-山洪内涝灾害):
合同包预算金额:285,887.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5,887.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3-1 | 应急救援设备类 | 284561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85,887.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自提出订货后10日历日内送达,如有特殊情况协商决定。 服务期限:一年。
合同包4(镇坪县乡镇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装备采购项目-生产安全事故):
合同包预算金额:258,107.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8,107.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4-1 | 应急救援设备类 | 256781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58,107.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自提出订货后10日历日内送达,如有特殊情况协商决定。 服务期限:一年。
合同包5(镇坪县乡镇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装备采购项目-森林草原火灾):
合同包预算金额:281,257.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1,257.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5-1 | 应急救援设备类 | 279931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81,257.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自提出订货后10日历日内送达,如有特殊情况协商决定。 服务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坪县乡镇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装备采购项目-预警救援救助)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4)需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2(镇坪县乡镇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装备采购项目-地质地震灾害)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4)需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3(镇坪县乡镇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装备采购项目-山洪内涝灾害)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4)需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4(镇坪县乡镇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装备采购项目-生产安全事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4)需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5(镇坪县乡镇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装备采购项目-森林草原火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4)需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坪县乡镇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装备采购项目-预警救援救助)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红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红章的复印件);
(3)专业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或承诺书);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或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主体信用查询: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网页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合同包2(镇坪县乡镇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装备采购项目-地质地震灾害)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红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红章的复印件);
(3)专业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或承诺书);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4或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主体信用查询: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网页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合同包3(镇坪县乡镇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装备采购项目-山洪内涝灾害)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红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红章的复印件);
(3)专业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或承诺书);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4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主体信用查询: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网页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合同包4(镇坪县乡镇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装备采购项目-生产安全事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红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红章的复印件);
(3)专业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或承诺书);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4或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主体信用查询: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网页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合同包5(镇坪县乡镇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装备采购项目-森林草原火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红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红章的复印件);
(3)专业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或承诺书);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4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主体信用查询: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网页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24日
至 2026年08月28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第二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按《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企业和采购代理机构互联网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的公告》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
(2)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 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www.sxggzyjy. cn:9002/TPBidder)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投标人”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 行报名。网络平台机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0915-2110976;使 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3)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 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364632493@qq.com,然后及时联系代理机构进行投标确认。
(4)电子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 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采购文件(*.SXSZF);注意:该项目如有变更文件,则应点击“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更新后的电子采购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采购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5)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投标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6)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 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 4009280095 、 4009980000。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 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1小时,投标人需登录安康市不见面开标 大厅进行签到。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
(7)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完成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入库,具体详见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坪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镇坪县城关镇下新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安曲江新区雁翔路58号哈佛公馆裙楼三层
联系方式:13060392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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