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西安高新区第四完全中学教学设施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西安市 发布日期:2026-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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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陕西 西安市 采购单位 西安高新区第四完全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华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教学设施设备项目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教学设施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01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JZB-2026-23
项目名称:教学设施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4,76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教学设施设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4,76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4,76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数据、多媒体通信终端设备 教学设施设备项目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64,76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教学设施设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若有最新政策以最新政策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教学设施设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5年度完整有效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财务报告是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须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和2名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及盖章。)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如提供资信证明,须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出具包含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的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提供相应证明;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首次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首次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履行合同承诺函: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电子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电子件或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代表需提供近三个月或者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8)信用记录声明: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及截图。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控股管理关系承诺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21日
至 2026年08月2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3: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电子邮箱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01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与科技二路交叉路口西南侧泰华金贸国际6号楼1306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01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与科技二路交叉路口西南侧泰华金贸国际6号楼13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将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法人身份参与报名,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和报名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发至邮箱464480218@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人员查收(邮件主题以报名单位名称命名,邮件内容备注清楚所报项目名称、经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供应商如不参与项目投标,需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项目联系人(发送至邮箱464480218@qq.com)。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向财政部门反映。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4.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高新区第四完全中学
地址:雁塔区科技五路与龙华二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华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与科技二路交叉路口西南侧泰华金贸国际6号楼9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华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0日

报名资料.docx
采购清单 (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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