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永寿县漆水河国家湿地公园植被恢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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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陕西 咸阳市 | 采购单位 | 永寿县林业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众合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永寿县漆水河国家湿地公园植被恢复项目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永寿县漆水河国家湿地公园植被恢复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咸阳市秦都区渭滨街道创业东路1号锦业大厦3A层42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8月24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永寿县-2026-00066
项目名称:永寿县漆水河国家湿地公园植被恢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永寿县漆水河国家湿地公园植被恢复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9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永寿县漆水河国家湿地公园植被恢复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融资意向的投标企业请自行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完善相关信息,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2)其他政府采购需要落实的政策要求(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永寿县漆水河国家湿地公园植被恢复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林业或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3)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13日
至 2026年08月19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3: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咸阳市秦都区渭滨街道创业东路1号锦业大厦3A层420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8月24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咸阳市秦都区咸平路 519酒店南侧2楼办公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8月24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咸阳市秦都区咸平路 519酒店南侧2楼办公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法定节假日除外);
(2)供应商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寿县林业局
地址:永寿县新永路东段1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众合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渭滨街道创业东路1号锦业大厦3A层420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众合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2日
永寿县漆水河国家湿地公园植被恢复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咸阳市秦都区渭滨街道创业东路1号锦业大厦3A层42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8月24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永寿县-2026-00066
项目名称:永寿县漆水河国家湿地公园植被恢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永寿县漆水河国家湿地公园植被恢复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9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林业服务 | 植被和栖息地恢复及生态综合调查等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9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永寿县漆水河国家湿地公园植被恢复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融资意向的投标企业请自行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完善相关信息,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2)其他政府采购需要落实的政策要求(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永寿县漆水河国家湿地公园植被恢复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林业或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3)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13日
至 2026年08月19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3: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咸阳市秦都区渭滨街道创业东路1号锦业大厦3A层420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8月24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咸阳市秦都区咸平路 519酒店南侧2楼办公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8月24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咸阳市秦都区咸平路 519酒店南侧2楼办公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法定节假日除外);
(2)供应商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寿县林业局
地址:永寿县新永路东段1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众合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渭滨街道创业东路1号锦业大厦3A层420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众合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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