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神木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保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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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陕西 榆林市 | 采购单位 | 神木职业技术学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银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神木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保险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神木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保险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GZB2026-SM045)
一、招标条件
本神木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保险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预算金额41.9202万元,招标人为神木职业技术学院。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神木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保险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神木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保险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神木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保险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②、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③、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不得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分支机构经总公司有效授权后,视为同总公司拥有同等资质和指标);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出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赋码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
(10)公示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
(11)非联合体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公示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8 月11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8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8 月21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榆林市开发区榆溪大道东段农业银行 7 楼 709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8 月21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榆林市开发区榆溪大道东段农业银行 7 楼 709 室
七、其他
投标人须在 2026 年 08 月17 日 17:00:00 前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送至 榆林市开发区榆溪大道东段农业银行7 楼709 室,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以现场报名为准,报名资料缺一不可。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神木职业技术学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神木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陕西省神木市滨河新区学苑路1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银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榆溪大道阳光商务大厦 709 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2861430470@qq.com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GZB2026-SM045)
一、招标条件
本神木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保险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预算金额41.9202万元,招标人为神木职业技术学院。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神木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保险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神木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保险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神木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保险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②、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③、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不得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分支机构经总公司有效授权后,视为同总公司拥有同等资质和指标);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出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赋码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
(10)公示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
(11)非联合体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公示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8 月11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8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8 月21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榆林市开发区榆溪大道东段农业银行 7 楼 709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8 月21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榆林市开发区榆溪大道东段农业银行 7 楼 709 室
七、其他
投标人须在 2026 年 08 月17 日 17:00:00 前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送至 榆林市开发区榆溪大道东段农业银行7 楼709 室,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以现场报名为准,报名资料缺一不可。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神木职业技术学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神木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陕西省神木市滨河新区学苑路1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银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榆溪大道阳光商务大厦 709 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286143047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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