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铁十二局神瓦铁路二标(金属波纹管)询价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榆林市 发布日期:2026-07-18

【招标公告】中铁十二局神瓦铁路二标(金属波纹管)询价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陕西 榆林市 采购单位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神瓦铁路土建二标项目经理部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神瓦铁路土建二标(金属波纹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就十二局神瓦铁路二标(金属波纹管)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神瓦铁路土建二标项目经理部部:新建铁路神木北至冯家川段土建工程施工FHTJ-02标正线长9.42公里,起讫里程DK11+512.4--DK20+932,主要包括区间和站场路基土方486.15万m³,石方359.4万m³,A、B组填料11.09万m³,改良土15.72万m³;单线特大桥965.13延长米/1座、单线大桥174.65延长米/1座,涵洞11座;隧道2座4.84公里;无砟道床4500m,站场1处,大型临时设施等。项目计划总工期为162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05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7年11月01日。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最近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及招标人所属工程公司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清晰可辨的彩色扫描件并盖鲜章)。
2.5询价响应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盖鲜章)。
2.6询价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同类产品的近期检验报告复印件一份(盖鲜章)。
2.7其它要求:
2.7.1响应供应商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响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项目
名称
交货地址
交货日期
备注
1
预应力金属波纹管
φ102

16000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神瓦铁路土建二标项目经理部
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永兴街道五堂村
合同签订之日至供应量结束
含配套接头连接管
2
预应力金属波纹管
φ96

13000
含配套接头连接管
合计


29000





备注:1、以上数据仅作为初步询比价依据,具体物资数量根据买方实际使用情况为准;2、配套接头连接管单价按照对应询价型号预应力金属波纹管单价结算。
3.2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三)合同交货计划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五)验收要求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实行供应期内 固定 单价结算。
3.3.2付款方式
3.3.2.1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以下所列单证按月向买方结算货款。
3.3.2.2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付款申请书,发票开具事项以采购人具体要求为准。
3.3.2.3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
3.3.2.4采用一票制结算,需提供可抵扣的税率 1 %或者13 %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次付款前,必须有乙方提供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因乙方提供的发票有问题,甲方有权拒付款项。
3.3.3付款
3.3.3.1货款结算方式:供应结算期:每月16日至次月15日(含15日)为一个供应结算期。每月16日卖方将供应结算期内现场材料员开具的收料单汇总后送往买方物资部对账。对账无误后卖方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买方财务挂账,并办理付款手续,每月实际供货款预留5%做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 1 个月内确无任何质量问题无息支付, 50%货款在挂账后 1 个月内支付,剩余 45%货款在挂账后 3 个月内根据买方资金情况支付,以此类推。
3.3.3.2付款方式:买方可选择银行转账、承兑汇票(期限 12 个月以内的)以及银信/铁建银信、银行供应链等方式付款(相关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因付款方式可能造成的卖方财务费用或供货成本上升,由卖方自行承担,不引起本合同价款的增加,货款原则上按上述方式支付,但遇合同产品使用项目建设方计价拨款延迟、买方账户被查封、政策突变等不可抗拒情况,以及甲乙双方因数量、单价或其他合同争议引发纠纷时,货款支付相应顺延,顺延时间最长不超过合同产品使用项目工程竣工结算验收合格后 1 年,顺延期间不计息不违约。(特别约定条款1)
3.3.3.3其他约定事项:每次付款前,必须有卖方提供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买方有权拒付款项;若发生特别约定条款1时卖方则于买方书面或电话通知3日内将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于买方,买方则于卖方开票前7日或开票后7日内将税款先行支付卖方。(特别约定条款2)
3.3.4发票的开具
3.3.4.1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签订合同并开具符合买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买方要求卖方与项目法人单位签订合同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卖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3.3.4.2货款支付前卖方须先开具与可支付款项等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给买方。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形式与内容均应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卖方不开具符合买方要求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或开具了不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买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卖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买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卖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3.3.4.3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卖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3.3.4.4卖方应在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之日起10日内将增值税扣税凭证送达至买方,买方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卖方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合格的,应在接到买方更换要求后7日内重新开具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并送达至买方,相关费用由卖方自行承担。
3.3.5发票开具信息
3.3.5.1卖方发票开具重要信息如下,如卖方开具发票不符合要求,买方有权拒收。
单位名称: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1400001100711840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西矿街130号
电话:0351-265392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太原西矿街支行
银行帐号: 14001836208050500318
3.3.5.2备注栏:
项目名称:新建神木至瓦塘铁路红柳林至冯家川段项目FHTJ-02标段
项目地址:陕西省神木市
3.3.6卖方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应遵守如下条款:
3.3.6.1卖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与买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买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卖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卖方承担责任。
3.3.6.2卖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买方不能抵扣的,买方有权拒绝接收。
3.3.6.3如果买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或抵扣联,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3.3.6.4如果获得开具的汇总专用发票,则卖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分批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通知的供货时间为准。
3.4.3供货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永兴街道五堂村。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本批采购货物安装时由厂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安装调试并解决相关问题,确保安装质量符合要求。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3.4.8.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3.4.8.2货物验收:
3.4.8.2.1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及施工、监理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如发现包装破损,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物资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物资本身造成了损伤,卖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物资,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补救以达到物资出厂的标准。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4日9时30分。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西线街39号
联 系 人:张亮
联系电话:18095247595
电子邮件:878741213@qq.com
2.采购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神瓦铁路土建二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陕西省神木市永兴街道五堂村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10380524@qq.com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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