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志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购买政务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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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陕西 延安市 | 采购单位 | 志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志丹县政府采购中心 | 项目名称 | 购买政务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DCG2026--036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购买政务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特定资格要求更正
更正内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附2025年度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具有劳务派遣许可证书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书;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内任三个月(投标截止
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活动经营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册供应商;
(9)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志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志丹县中心街
联系方式:186911399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志丹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志丹县财政局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志丹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7月07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DCG2026--036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购买政务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特定资格要求更正
更正内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附2025年度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具有劳务派遣许可证书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书;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内任三个月(投标截止
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活动经营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册供应商;
(9)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志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志丹县中心街
联系方式:186911399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志丹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志丹县财政局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志丹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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