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陕西延长石油榆神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失活加氢催化剂和失活变换催化剂出售项目公告
【招标结果】陕西延长石油榆神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失活加氢催化剂和失活变换催化剂出售项目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陕西 西安市 | 采购单位 | 陕西能源化工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失活加氢催化剂和失活变换催化剂线上竞价销售交易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陕西能源化工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化交所”)受陕西延长石油榆神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榆神能化”)的委托,2026年7月3日开展失活加氢催化剂和失活变换催化剂线上竞价销售交易,现将交易事项公告如下。
一、 交易要求
1.意向客户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已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备案;投标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须覆盖 HW50、HW49 两类危险废物,许可危废代码需同时包含 261-167-50、900-041-49(沾染废物)。本次处置物料为成套打包物料,包含加氢催化介质、支撑瓷球及附着水分。
2.意向客户资质材料要求:(1)提供本项目完整处置工艺流程图及配套工艺说明文件;(2)省内处置单位:提交近三年同行业同类物料处置合作合同复印件、对应结算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完整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复印件或原件;省外处置单位:提供近三年在陕西省内开展 HW50 废催化介质综合利用项目业绩,配套材料含业务合同、增值税发票、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企业属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批复文件实拍件。业绩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体现 HW50 催化介质处置业务的关键内容页。
3.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已纳入延长石油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且尚在限制合作期限内的单位,不予受理本次谈判报名。
5.意向客户须携带全套资质原件至陕西延长石油榆神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企管法务部和安全质量环保部共同完成线下资质现场审核。
6.意向客户线下资质审核通过后,可登录延长云商平台完成线上注册,并申请开通「失活加氢催化介质(榆神能化)、失活变换催化介质(榆神能化)」两类物料线上交易操作权限。
二、 交易时间
2026年7月3日10时00分
三、 商品信息
1.本次竞拍标的:失活加氢催化剂预估总量123吨,物料氧化铜(CuO)质量分数≥56%;配套支撑瓷球预估90 吨;失活变换催化介质预估43吨,物料主要组分氧化铝-氧化镁(Al2O3-MgO)占比≥80%、二硫化钼(MoS2)8.0%、硫化钴(CoS)≥1.8%;配套支撑瓷球预估18吨。物料实际品质以出厂实物为准,买方不得依据物料成分、外观等品质差异主张解除合同、索赔或减免款项。
2.文中所列催化剂原厂装填量、配套支撑瓷球预估数量、各类物料有效组分含量仅作为竞拍前期参考,不作为现场验收、计量结算依据;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全部物料重量最终以厂区现场实际过磅称重结果为准。
3.提货时限:提货期限及逾期处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甲方具备装车发货条件的前提下,省内中标方须3日内完成全部物料提货,省外中标方须20日内完成全部物料提货;中标方超出上述约定提货期限提货的,每逾期1天,扣除该公司所交保证金的10%。
四、 场次信息
具体以交易通知短信为准,收到交易通知短信后请及时登录交易系统,仔细查阅起拍价、商品数量、交收周期、到款时间等相关商品信息。
五、 交易规则
1、交易模式:本次交易采用“延时加价模式”,卖方发布商品信息及起拍价,买方自主填写(变更)拟购商品数量报价竞买,买方可多次提交有效量价信息,交易不限时,交易开市后以“价格优先、倒计时优先”原则成交,系统自动排序并生成成交通知书。
2、交易参数
买方对某批商品全部出价完毕后,该批商品交易倒计时开始。在倒计时时限内,对某批商品凡有买方竞买出价一次,则该批商品倒计时重新开始,交易结束时间以倒计时时间为准,若没有其他买方出价,倒计时结束则该批商品交易结束;直至整场交易结束,若买方未对该商品全部出价,则该批商品的所有买方指令全部成交。
3、参与交易前,请仔细阅读《陕西能源化工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大宗商品竞买交易入市协议》,参与本次交易即视为同意遵守上述规则以及本公告,自愿承担相关交易风险。
六、 结算
交易开始后请客户积极参与竞价。竞价成功后,结算价格将按照线上实际成交价格执行,交易系统自动生成成交通知书。
七、 交易保证金和交易服务手续费
1、交易保证金=起拍价×下单量×5%,该交易保证金打入交易所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独立存在,不充抵货款。
2、交易服务手续费=成交价×成交量×0.1%。
3、请提前打入交易保证金并查询到账情况,确保交易账户可用余额充足,以免无法参加交易。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能化交易所协助处理(联系电话:029-81777905、029-89288390)。
八、 其他说明
1、本次竞拍产品为线下交收,原则上交收期内应当按照成交量均匀交收,特殊情况下由双方协商确定。买方应在提货前一日提前向卖方提报提货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提货量、提货地点),卖方将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批复买方提货计划。
2、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自行调配、安排合规运输车辆上门提货,提货相关约定如下:(1)买方提取催化剂时,须同步将配套产生的废瓷球一并清运离场;废瓷球不计入催化剂结算总量,清运废瓷球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买方自行承担,卖方不承担任何相关支出。(2)买方须严格遵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全部提货事宜,不得逾期。
3、在竞拍之前客户应对买方拉运环境、道路通行状况、货物情况等提前进行调研,如因对上述情况不了解而造成不能如期兑现完成的情况,责任由客户自行承担。
4、交易达成后,买方须及时提供前述交易资质内明确的资质证照资料,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陕西延长石油榆神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销售合同。
5、因买方资质等原因未按约定时间与陕西延长石油榆神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陕西延长石油榆神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将向买方出具书面违约通知单,买方冻结的履约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赔付至陕西延长石油榆神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6、因买方违约造成成交交易无法履约的,陕西延长石油榆神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有权收回已成交标的,重新组织该标的竞拍交易;并将违约买方列入公司黑名单,自列入之日起三年内禁止其参与公司任何合作项目。
7、货款支付及结算。结算遵循先款后货原则,甲方开具税率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需于本合同签订当日,预付合同约定对应款项;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过磅重量为准,实行多退少补。甲方足额收到乙方货款后,方可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准予出厂外运。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因买方自身原因造成期限内未完成成交量拉运的,卖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对卖方造成损失的,买方须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费用。
2、其他未尽事宜以能化交易所和榆神能化解释为准。
3、参与本次交易即视为同意遵守本公告,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榆神能化公司、能化交易所协助处理。
榆神能化联系人:牛钊;联系电话:15289420623
2026年6月25日
一、 交易要求
1.意向客户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已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备案;投标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须覆盖 HW50、HW49 两类危险废物,许可危废代码需同时包含 261-167-50、900-041-49(沾染废物)。本次处置物料为成套打包物料,包含加氢催化介质、支撑瓷球及附着水分。
2.意向客户资质材料要求:(1)提供本项目完整处置工艺流程图及配套工艺说明文件;(2)省内处置单位:提交近三年同行业同类物料处置合作合同复印件、对应结算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完整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复印件或原件;省外处置单位:提供近三年在陕西省内开展 HW50 废催化介质综合利用项目业绩,配套材料含业务合同、增值税发票、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企业属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批复文件实拍件。业绩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体现 HW50 催化介质处置业务的关键内容页。
3.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已纳入延长石油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且尚在限制合作期限内的单位,不予受理本次谈判报名。
5.意向客户须携带全套资质原件至陕西延长石油榆神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企管法务部和安全质量环保部共同完成线下资质现场审核。
6.意向客户线下资质审核通过后,可登录延长云商平台完成线上注册,并申请开通「失活加氢催化介质(榆神能化)、失活变换催化介质(榆神能化)」两类物料线上交易操作权限。
二、 交易时间
2026年7月3日10时00分
三、 商品信息
| 产品名称 | 牌号 | 商品数量 | 起拍价 (含税) | 交易量 (最小/最大) | 交收周期 | 备注 |
| 失活加氢催化剂(榆神能化) | | 123吨 | 20000 元/吨 | 123吨/123吨 | | |
| 失活变换催化剂(榆神能化) | | 43吨 | 2000 元/吨 | 44吨/44吨 | | |
1.本次竞拍标的:失活加氢催化剂预估总量123吨,物料氧化铜(CuO)质量分数≥56%;配套支撑瓷球预估90 吨;失活变换催化介质预估43吨,物料主要组分氧化铝-氧化镁(Al2O3-MgO)占比≥80%、二硫化钼(MoS2)8.0%、硫化钴(CoS)≥1.8%;配套支撑瓷球预估18吨。物料实际品质以出厂实物为准,买方不得依据物料成分、外观等品质差异主张解除合同、索赔或减免款项。
2.文中所列催化剂原厂装填量、配套支撑瓷球预估数量、各类物料有效组分含量仅作为竞拍前期参考,不作为现场验收、计量结算依据;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全部物料重量最终以厂区现场实际过磅称重结果为准。
3.提货时限:提货期限及逾期处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甲方具备装车发货条件的前提下,省内中标方须3日内完成全部物料提货,省外中标方须20日内完成全部物料提货;中标方超出上述约定提货期限提货的,每逾期1天,扣除该公司所交保证金的10%。
四、 场次信息
商品属性 | 名称 | 失活加氢催化剂(榆神能化) 失活变换催化剂(榆神能化) |
牌号 | ||
标准 | 失活加氢催化剂成分为CuO含量≥56wt% 失活变换催化剂成分为AL2O3-MgO占比≥80%、MoS28.0%、CoS≥1.8% | |
交收站点 | 榆林市榆神工业园陕西延长石油榆神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收方式 | 买卖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自主交收 | |
运输方式 | 自提 | |
原产地 | - | |
收款单位 | 陕西延长石油榆神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模式 | 延时加价模式 | |
单次最低加价幅度 | 100元/吨 | |
单次最高加价幅度 | / |
具体以交易通知短信为准,收到交易通知短信后请及时登录交易系统,仔细查阅起拍价、商品数量、交收周期、到款时间等相关商品信息。
五、 交易规则
1、交易模式:本次交易采用“延时加价模式”,卖方发布商品信息及起拍价,买方自主填写(变更)拟购商品数量报价竞买,买方可多次提交有效量价信息,交易不限时,交易开市后以“价格优先、倒计时优先”原则成交,系统自动排序并生成成交通知书。
2、交易参数
| 阶段1时间(分) | 25 | 阶段1倒计时时间(分) | 5 |
| 阶段2时间(分) | 5 | 阶段2倒计时时间(分) | 2 |
| 是否开启强制结束 | 关闭 | 延时倒计时时间(秒) | 60 |
买方对某批商品全部出价完毕后,该批商品交易倒计时开始。在倒计时时限内,对某批商品凡有买方竞买出价一次,则该批商品倒计时重新开始,交易结束时间以倒计时时间为准,若没有其他买方出价,倒计时结束则该批商品交易结束;直至整场交易结束,若买方未对该商品全部出价,则该批商品的所有买方指令全部成交。
3、参与交易前,请仔细阅读《陕西能源化工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大宗商品竞买交易入市协议》,参与本次交易即视为同意遵守上述规则以及本公告,自愿承担相关交易风险。
六、 结算
交易开始后请客户积极参与竞价。竞价成功后,结算价格将按照线上实际成交价格执行,交易系统自动生成成交通知书。
七、 交易保证金和交易服务手续费
1、交易保证金=起拍价×下单量×5%,该交易保证金打入交易所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独立存在,不充抵货款。
2、交易服务手续费=成交价×成交量×0.1%。
3、请提前打入交易保证金并查询到账情况,确保交易账户可用余额充足,以免无法参加交易。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能化交易所协助处理(联系电话:029-81777905、029-89288390)。
八、 其他说明
1、本次竞拍产品为线下交收,原则上交收期内应当按照成交量均匀交收,特殊情况下由双方协商确定。买方应在提货前一日提前向卖方提报提货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提货量、提货地点),卖方将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批复买方提货计划。
2、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自行调配、安排合规运输车辆上门提货,提货相关约定如下:(1)买方提取催化剂时,须同步将配套产生的废瓷球一并清运离场;废瓷球不计入催化剂结算总量,清运废瓷球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买方自行承担,卖方不承担任何相关支出。(2)买方须严格遵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全部提货事宜,不得逾期。
3、在竞拍之前客户应对买方拉运环境、道路通行状况、货物情况等提前进行调研,如因对上述情况不了解而造成不能如期兑现完成的情况,责任由客户自行承担。
4、交易达成后,买方须及时提供前述交易资质内明确的资质证照资料,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陕西延长石油榆神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销售合同。
5、因买方资质等原因未按约定时间与陕西延长石油榆神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陕西延长石油榆神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将向买方出具书面违约通知单,买方冻结的履约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赔付至陕西延长石油榆神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6、因买方违约造成成交交易无法履约的,陕西延长石油榆神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有权收回已成交标的,重新组织该标的竞拍交易;并将违约买方列入公司黑名单,自列入之日起三年内禁止其参与公司任何合作项目。
7、货款支付及结算。结算遵循先款后货原则,甲方开具税率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需于本合同签订当日,预付合同约定对应款项;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过磅重量为准,实行多退少补。甲方足额收到乙方货款后,方可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准予出厂外运。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因买方自身原因造成期限内未完成成交量拉运的,卖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对卖方造成损失的,买方须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费用。
2、其他未尽事宜以能化交易所和榆神能化解释为准。
3、参与本次交易即视为同意遵守本公告,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榆神能化公司、能化交易所协助处理。
榆神能化联系人:牛钊;联系电话:15289420623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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