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共咸阳市秦都区委党校秦都区委党校党史馆艺术品、宣传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中共咸阳市秦都区委党校秦都区委党校党史馆艺术品、宣传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陕西 西安市 | 采购单位 | 中共咸阳市秦都区委党校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志标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秦都区委党校党史馆艺术品、宣传片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秦都区委党校党史馆艺术品、宣传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西路绿地鸿海大厦A座18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5月28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B2026-CSZB040
项目名称:秦都区委党校党史馆艺术品、宣传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11,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秦都区委党校党史馆艺术品、宣传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11,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3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秦都区委党校党史馆艺术品、宣传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 平台(详见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
service/zcd/shanxi/);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5)《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号);
(1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 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7)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秦都区委党校党史馆艺术品、宣传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递交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5月18日
至 2026年05月2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西路绿地鸿海大厦A座1806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5月2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西路绿地鸿海大厦A座1806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5月2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西路绿地鸿海大厦A座18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咸阳市秦都区委党校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彩虹第三学校南侧道路往东三百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志标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西路绿地鸿海大厦A座180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中志标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17日
秦都区委党校党史馆艺术品、宣传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西路绿地鸿海大厦A座18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5月28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B2026-CSZB040
项目名称:秦都区委党校党史馆艺术品、宣传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11,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秦都区委党校党史馆艺术品、宣传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11,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3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工艺美术品 | 秦都区委党校党史馆艺术品宣传片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11,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秦都区委党校党史馆艺术品、宣传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 平台(详见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
service/zcd/shanxi/);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5)《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号);
(1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 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7)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秦都区委党校党史馆艺术品、宣传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递交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5月18日
至 2026年05月2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西路绿地鸿海大厦A座1806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5月2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西路绿地鸿海大厦A座1806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5月2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西路绿地鸿海大厦A座18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咸阳市秦都区委党校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彩虹第三学校南侧道路往东三百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志标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西路绿地鸿海大厦A座180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中志标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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