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陕县“宁陕山珍”区域公共品牌建设项目(西安市凤城二路馆)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宁陕县“宁陕山珍”区域公共品牌建设项目(西安市凤城二路馆)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陕西 安康市 | 采购单位 | 宁陕山珍营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长建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宁陕县"宁陕山珍"区域公共品牌建设项目西安市-凤城二路馆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宁陕县“宁陕山珍”区域公共品牌建设项目西安市-凤城二路馆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达广场安康之眼10层办公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5日14时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JZJ-CS2026031
项目名称:宁陕县“宁陕山珍”区域公共品牌建设项目西安市-凤城二路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宁陕县“宁陕山珍”区域公共品牌建设项目西安市-凤城二路馆)
合同包预算金额:***.1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元
本合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
(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记录网页截图为准);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0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6年05月15日至2026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达广场安康之眼10层办公区
方式:线下获取
注:请在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至代理机构处完成报名。(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5日14时00分00秒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达广场安康之眼10层办公区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5月25日14时00分00秒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达广场安康之眼10层办公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陕山珍营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幸福花园17号楼临街商铺门面3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建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达广场安康之眼10层办公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宁陕山珍营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14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JZJ-CS2026031
项目名称:宁陕县“宁陕山珍”区域公共品牌建设项目西安市-凤城二路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宁陕县“宁陕山珍”区域公共品牌建设项目西安市-凤城二路馆)
合同包预算金额:***.1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宁陕县“宁陕山珍”区域公共品牌建设项目西安市-凤城二路馆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 | ***.12 |
本合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
(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记录网页截图为准);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0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6年05月15日至2026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达广场安康之眼10层办公区
方式:线下获取
注:请在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至代理机构处完成报名。(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5日14时00分00秒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达广场安康之眼10层办公区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5月25日14时00分00秒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达广场安康之眼10层办公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陕山珍营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幸福花园17号楼临街商铺门面3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建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达广场安康之眼10层办公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宁陕山珍营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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