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油气销售分公司硫酸钠出售项目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榆林市 发布日期:202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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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陕西 榆林市 采购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油气销售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能源化工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硫酸钠线上竞价销售交易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陕西能源化工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化交易所”)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油气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庆油气销售分公司”)的委托,2***26年5月13日硫酸钠开展线上竞价销售交易,现将交易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要求
买方为已在能化交易所注册成功的会员。
意向客户经营范围必须含硫酸钠或化工产品或化工原料,可通过延长云商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并申请交易“硫酸钠(长庆油气销售分公司)”产品权限。)
二、交易时间
2***26年5月13日9时3***
三、商品信息
产品名称
商品数量
起拍价
(含税)
交易量
(最小/最大)
交收周期
硫酸钠(长庆油气销售分公司)
12******
***.1元/吨
6******吨/
12******
2***26年5月15日
至2***26年7月3***

本次竞拍的工业用硫酸钠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6******9-2***14工业无水硫酸钠》Ⅲ类合格品(硫酸钠含量≥92%),但产品外观可能出现结块、颜色瑕疵,有气味瑕疵,产品质量具体以实际出厂品质为准,买方不得以上述产品瑕疵主张终止合同或要求任何赔偿。成交价不含包装袋,由卖方公司免费提供。交货周期具体时间以买卖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四、场次信息

商品属性

名称

硫酸钠(长庆油气销售分公司)

牌号

-

标准

《GBT6******9-2***14工业无水硫酸钠》Ⅲ类合格品(硫酸钠含量≥92%)

交收站点

长庆油田第一采气厂下属第一净化厂(陕西省靖边县张家畔镇)

交收方式

买卖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自主交收

运输方式

自提

原产地

-

收款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油气销售分公司

交易模式

延时加价模式

单次最低加价幅度

***.1元/吨

单次最高加价幅度

1***元/吨

具体以交易通知短信为准,收到交易通知短信后请及时登录交易系统,仔细查阅起拍价、商品数量、交收周期、到款时间等相关商品信息。
五、交易规则
1、交易模式:本次交易采用“延时加价模式”,卖方发布商品信息及起拍价,买方自主填写(变更)拟购商品数量报价竞买,买方可多次提交有效量价信息,交易不限时,交易开市后以“价格优先、倒计时优先”原则成交,系统自动排序并生成成交通知书。

阶段1时间(分)

25

阶段1倒计时时间(分)

5

阶段2时间(分)

5

阶段2倒计时时间(分)

2

是否开启强制结束

关闭

延时倒计时时间(秒)

6***

2、交易参数
买方对某批商品全部出价完毕后,该批商品交易倒计时开始。在倒计时时限内,对某批商品凡有买方竞买出价一次,则该批商品倒计时重新开始,交易结束时间以倒计时时间为准,若没有其他买方出价,倒计时结束则该批商品交易结束;直至整场交易结束,若买方未对该商品全部出价,则该批商品的所有买方指令全部成交。
3、参与交易前,请仔细阅读《陕西能源化工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大宗商品竞买交易入市协议》,参与本次交易即视为同意遵守上述规则以及本公告,自愿承担相关交易风险。
六、结算
交易开始后请客户积极参与竞价。竞价成功后,结算价格将按照线上实际成交价格执行,交易系统自动生成成交通知书。
七、交易保证金和交易服务手续费
1、交易保证金=起拍价×下单量×5%,该交易保证金打入交易所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独立存在,不充抵货款。
2、交易服务手续费=成交价×成交量×***.1%。
3、请提前打入交易保证金并查询到账情况,确保交易账户可用余额充足,以免无法参加交易。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能化交易所协助处理(联系电话:***29-817779***5、***)。
八、其他说明
1、本次竞拍产品为线下交收,原则上交收期内应当按照成交量均匀交收,特殊情况下由双方协商确定。买方应在提货前一日提前向卖方提报提货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提货量、提货地点),卖方将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批复买方提货计划。
2、买方自提:由买方自行安排符合要求的车辆提货。提货要求:(1)单车提货数量在正负1‰范围内视为合理误差,提货总量不得超过成交总量,且与竞拍成交总量差值不得大于7***吨,否则视为违约(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长庆油田油气销售分公司有权取消买方后续参与资格,且买方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2)提货期限结束时,已提货总量与当期成交总量差值小于35吨时,长庆油田油气销售分公司将不再安排剩余成交量提货。(3)提货期限结束时,因净化厂生产、设备原因停产减产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短供量小于成交量的2***%,长庆油田油气销售分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若短供量大于等于成交量的2***%,且买方选择继续提货,长庆油田油气销售分公司将适当延长提货期限,确保足量完成供货,具体提货期限以双方协商为准。
3、在竞拍之前客户应对矿方拉运环境、道路通行状况、地矿关系等提前进行调研,如因对上述情况不了解而造成不能如期兑现完成的情况,责任由客户自行承担。
4、交易达成后,买方须及时提供前述交易资质内明确的资质证照资料,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长庆油田油气销售分公司签订线下销售合同。
5、因买方资质等原因未按约定时间与长庆油田油气销售分公司签订线下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长庆油田油气销售分公司将向买方出具书面违约通知单,买方冻结的履约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赔付至长庆油田油气销售分公司。
6、因买方违约造成成交交易无法履约的,长庆油田油气销售分公司有权收回已成交标的,重新组织该标的竞拍交易。
7、货款支付及结算。(1)本次交易采用线上结算。买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卖方一次性支付全部预付货款。(2)交收期内,双方线下按月对账结算实际交收商品数量,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3)交收结束后,买卖双方完成最终货款对账,若有差额预付货款,应线下完成补缴或清退。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交易组织单位:陕西能源化工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传 真:***29-89286898
陕西能源化工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2***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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