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招标】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超市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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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陕西 西安市 | 采购单位 | 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泾河校区学生超市综合体经营权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泾河校区)
学生超市综合体
房屋承包
招标文件
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2026年4月
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泾河校区
学生超市综合体经营权项目招标书
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泾河新城新校区原有超市依据合同将于7月中旬到期。现对超市经营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泾河校区超市经营权承包。
2.项目内容:
(1)西区学生活动中心超市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8月移交承包方。东区新建学生综合楼负一层可使用面积约2000平方,预计9月移交承包方。。
(2)经营范围及要求:食杂、日杂(定型包装类食品、文化、生活用品);严禁出售大功率电器、刀具(文具刀具除外);不得现场加工食品(如汉堡、热狗、麻辣烫、烧烤等);不得出售烟酒和含酒精类饮料。
(3)承包期间学院不承诺封闭管理,根据校区建设情况学院有权另行增加便利店。
二、投标条件及须知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各项证照合法齐全的商品零售企业或自有资金500万元以上无犯罪记录的公民,于2026年5月11日17:00前,携带投标书向学院招标办进行申请参与投标。
2、投标人及实际经营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和企业名称相符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根据自身的资质情况和经营范围进行投标,不得将其子目再行分解或只投其中一部分内容,否则投标无效;开标、阅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均以招标书要求进行。
4、经营权标的:超市承包经营权暂定3年(以具体合同为准),无最低标的额,最高报价者中标。承包期限范围内不得分包、转包。
5、具有丰富的百货经营管理经验,无接受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6、具有维护高校校园政治稳定的目标意识、良好的抗压能力与风险防范意识,具备超市所涉及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工作规范以及安全应急预案。
7、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供校方实地考察时查验:
(1)企业营业执照。
(2)食品经营许可证。
备注: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4)提供至少三份目前正在从事的陕西(西安优先)境内百货承包经营证明(以合同原件为准)。
三、投标保证金及履约押金
1、报名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不得参与此次投标,若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没有中标的将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过程中,发现标书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的,将取消投标资格,并扣除投标保证金,。
2.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日内向学院财务指定账户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经营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合同签署后一日内,向学院缴纳管理费。未按时开业者将不予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即经营保证金。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1)经营保证金于合同期满后(无任何纠纷),一月内全额无息返还。
(2)中标单位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承包金缴纳
第一年承包金须在接到预中标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连同保证金)打到校方指定账号。从第二年开始每学年7月15日前,承包方向校方主动缴纳承包金,每拖延一天缴纳违约金1000元。逾期10日视为自动放弃继续承包,校方有权进行重新招标。
4.超市不能变相转包、转租他人,若违反经查实,视同承包者愿将50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捐献校方办教育,并在3日内撤出学校。
四、投标书编制
1.投标书按照以下内容顺序编制:
(1)投标函:投标声明及核心承诺。
(2)*投标资质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需额外提供无犯罪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三家或三家以上超市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西安区域优先);
(3)投标报价表(承包金额/年)附件2。
(4)经营方案。制度及应急预案、装修方案、人员规划、经营定位、服务承诺、场地规划、安全保障等。
(5)辅助证明材料。
2.投标书要求
(1)投标书要求A4纸编制。投标书应打印,不得有加行、涂抹或修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部位加盖章。
(2)投标书要求有两本,正本、副本各一本,密封后按要求送达招标方。
(3)投标书封面:需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人)、联系电话。
3.其他要求
(1)招标人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投标。
(2)投标截止日期:按招标公告要求,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至招标方办公室,过时拒收。
(3) 本次招标禁止任何中介行为,投标方通过第三方或行贿甲方招标人员均属违法行为。获取的中标、合同签署均为无效。校方一经查实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终止合同,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
五、评标原则
评标按照招标要求和条件进行,在整体衡量投标方的规模、资金、技术及经营信誉基础上,标的高者中标。
六、投标时间、地点
查看场地时间:拟定时间为:2026年5月6日15:00,联系人:石老师 13020738111。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5月11日17:00前截止。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先锋大街东七路16号,西九行政楼三楼招标办。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七、注意事项
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本招标书全部条款,充分理解招标要求、项目概况及合同主要条款,凡参与投标即视为已全面知晓并自愿接受本招标书所有约定,若因未仔细阅读导致的投标失误、废标等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投标方需确保自身资质、提交材料及投标报价真实、合法、有效,严禁提供虚假证照、虚假经营合同、虚假业绩等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扣除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同时列入校方合作黑名单,终身禁止参与校方任何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需严格按照本招标书约定的金额、时间、方式缴纳,逾期未缴纳或缴纳金额不足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或中标资格,校方有权不予退还已缴纳的相关款项,并重新组织招标。投标书编制需严格遵循本招标书“四、投标书编制”的顺序、格式及要求,确保内容完整、无涂改(如需涂改须在修改处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正副本密封完好并标注清晰,未按要求编制、密封的投标书,校方有权拒收,视为投标无效。投标文件需在2026年5月11日17:00前送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非指定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校方一律拒收,不予受理。投标方需明确,本次招标无最低标的额,按最高报价者中标原则确定中标方,投标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更改,中标后不得拒绝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校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相关违约责任。中标方需严格遵守本招标书及合同主要条款,严禁超出经营范围经营、现场加工食品、出售违禁物品,严禁变相转包、分包超市经营权,严禁售卖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食品,若违反上述约定,校方有权按条款扣除保证金、罚款、解除合同,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中标方需按约定办理经营所需全部证照(含食品经营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等),确保证照齐全、在有效期内,相关办理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逾期未办理或证照不符合要求的,校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承包期间,中标方需严格遵守校方各项规章制度,配合校方的监督、检查及管理工作,按要求提交食品采购台账、经营管理汇报等相关资料,落实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承担因自身经营行为导致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与校方无涉。承包期间,校方不承诺封闭管理,有权根据校区建设情况另行增加便利店,中标方不得对此提出异议,不得干涉校方相关决策,不得因此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投标方需自行对校区超市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充分了解经营场地、周边环境、学生消费特点等相关情况,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经营成本、风险等因素,中标后不得因未实地考察、对场地情况不了解等理由提出调价、解除合同等要求。本招标书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校方相关规定执行,校方拥有本招标书的最终解释权。投标方需妥善保管投标相关资料,严禁泄露招标、投标相关信息,若因投标方泄露信息导致招标工作受到影响,校方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扣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严格按本招标书约定执行,合同期满无任何纠纷、无违约行为的,校方在一个月内全额无息返还;若存在违约、纠纷未解决等情况,校方有权扣除相应保证金,剩余部分无息返还,不足部分有权向中标方追偿。
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2026年4月30日
附件1:
合同主要条款
一、商务主要条款
1.要求超市经营的所有商品采购途径正规,明码标价,每件商品上都必须贴价码签,凡售卖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除立即整改外,每次向校方缴纳1万元违约金,发现3次及以上直接解除合同,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水、电、暖气、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等另行协商收取标准,由承包者自理,承包者不得兼开设餐饮部(门面房承包者可以经营汉堡和奶茶,超市不得干涉),不能违反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及作息时间营业。
3.超市严禁出售过期商品、变质食品,一经发现罚款1万元(校方从经营保证金中自动扣除),发现三次即取消承包资格,承包方一周内撤出学校。若发生意外事故(如食物中毒等)由承包者负全部责任,校方负责协调处理。
4.承包方必须按照规定做好食品进货记录。采购食品须做好台账,保证食品采购渠道正规、有进货凭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的有关规定,严禁“三无”产品、过期变质食品进入超市。台账记录应按月装订成册并交校方留底备查。校方可随时派工作人员到超市抽查并监督采购工作。如现场无法提供索证索票,学院监管部门给予1000元到10000元罚款。
5.承包者经营服务用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要求,依法用工。员工与承包者的任何纠纷均由承包者负全部责任。承包者包括员工与供货商以及其他经济纠纷与学院无关,由承包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承包者合同期内诚信经营,与学校合作关系良好,在合同期满之后的新一轮招投标中,根据新的招标文件优先考虑续签合同。
7.本招标公告中关于超市经营管理要求等未尽事宜,于正式合同中约定。
8.凡参加投标者,均视为已认知和接受招标书之约定,并据此履行其权利和义务。
9. 校方不提供住宿。
10.其他要求:
(1)承包者须与校方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并自觉接受卫生防疫监督部门和学校医务室的检查指导。
(2)承包者负责办理政府部门所要求办理的本身经营所需要的的各类证照及年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包方负责。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无法获得相关部门书面批复的,校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承包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保持经营场所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整洁、有序,防止蚊蝇、虫害滋生,达到卫生管理部门要求的规定标准。
(4)承包者须每学期按照管理目标向校方书面汇报经营管理及服务质量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制定计划限期落实,否则,校方有权终止合同。
(5)经营场所布置广告、条幅标语须报学校管理部门审批,内容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经营管理及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校方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共同维护校园稳定安全。
(6)承包者对经营场所进行改造、装修方案须书面报经校方及校方所在地消防等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承包方装修方案包括平面规划、功能区设置等作为合同附件必要组成部分,经校方确认后承包方不得更改,若装修方案确需更改,则需经校方同意后才可变更,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二、食品安全及消防安全
1.承包方应在经营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取得许可经营项目,合法经营。经营期间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及要求,承包方要做好食品卫生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和消防事故发生,如发生安全卫生事故或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承包方须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发生较大安全和卫生事故的,校方有权终止合同,承包方自行承担经济损失。
2.承包方工作人员应当持有效的健康证。
3.承包方对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负责,必须保证经营场所的消防设施不得缺失。不能以任何理由占用消防安全专用空间及改变消防安全设施的专属用途。
三、车辆安全责任
1.承包方人员及供应商车辆按学院车辆管理规定要求进行行驶、停放。按月缴纳停车管理费。
2.承包方负责校内车辆行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在校期间出现任何车辆责任事故,均有承包方公司负人员医疗等相关赔偿。
附件2
投标意向报价
致: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根据《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泾河校区学生超市综合体经营权项目招标书》(以下简称“招标书”)全部条款,我方自愿参与本次超市经营权承包投标,郑重提交本报价单,承诺报价真实、有效,严格遵守招标书及本报价单约定。
注:1.本报价为固定报价,本报价为固定报价,本次价格不含日常使用的水电费物业费。一经提交不得更改,中标后按本报价签订合同,不得提出调价要求;
2. 我方承诺严格遵守本次招标书全部条款及合同主要约定,不超出经营范围、不违规经营;
3. 同意按招标书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投标管理费,按时缴纳承包金。 4. 报价真实有效,中标后自愿按此报价签订承包合同,如期缴纳费用。
5.我方已充分了解招标书全部条款及经营风险,自愿按本报价承担全部经营责任。
投标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包期限 | 年承包金报价(人民币) | 备注 |
| 1 | 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泾河校区超市经营权承包(含西区约500㎡、东区可提供2000㎡供超市使用),投标公司根据现场考察实际情况确定。 | 暂定3学年,具体以合同为准。 | 小写:__________ 元。 大写: | |
| 2 | 自动售卖机(宿舍楼、教学楼、运动场) | 台/年 | 5000元/台/年 | 电费以电表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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