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一代高技术装备科研生产配套中心建设项目经理部(叠合板)询价公告
【招标公告】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一代高技术装备科研生产配套中心建设项目经理部(叠合板)询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陕西 西安市 | 采购单位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一代高技术装备科研生产配套中心建设项目经理部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新一代高技术装备科研生产配套中心建设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一代高技术装备科研生产配套中心建设项目经理部(叠合板)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ZT1102-XJ-2026-263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一代高技术装备科研生产配套中心建设项目经理部因施工需要,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本次询价只接受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线报价,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2026年4月28日中午12点00分之前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
一、物资需求表
二、项目简介:
新一代高技术装备科研生产配套中心建设项目(一期)1标段项目,位于西安市高陵区,北邻纬六路,西邻渭华路。总建设面积39974.36㎡,其中生产厂房24429.03㎡,创新工房10401.16㎡,科技孵化楼5143.73㎡;建设项目包括单层生产厂房1-1#~1-4#,1-5#~1-12#,多层创新工房1-13#、1-14#,1-15#、1-16#,多层科技孵化楼1-17#及室外道路工程、围墙工程、绿化工程、管道工程。
三、有关要求:
1.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询价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
1.2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1.3质量保证能力:出具满足询价文件技术要求的近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2.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投标物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投标单位资质证书等其他资料。
3.本次叠合板以固定价结算,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导致相应税率变化,则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不变,税率、税额及合同含税总额按调整后的国家政策执行;如遇市场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下跌时,双方根据“谈判降价”原则对不含税单价进行下调,税金随之调整。
4.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5.货物验收方式:点数检尺验收,乙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在甲方指定验收地点在双方共同见证下对数量进行初步验收,实际验收以抽样检测合格进行确认。
6.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6.1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中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6个月内支付乙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70%货款,剩余货款暂时扣留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该批物资验收合格12个月内无息返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6.2货款支付过程中,如我方付款不到位或延迟,自最后一笔货款支付之日起1年内不追究我方的违约责任;如超过1年未支付,逾期利息自未支付货款的第13个月开始起算,利率为合同订立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逾期利息不超过欠款总额3%。
6.3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100%)
□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票据(0%),乙方接受甲方出具的【6】个月票据,在此合同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费用。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财务公司票据、供应链票据、其他数字化信用凭证。
7.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8.报价有效期:60天。
9.技术指标:满足国标。
10.本次评标方式:采用最低价中标,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项目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11.其他要求:无。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一代高技术装备科研生产配套中心建设项目经理部
地 址:西安市高陵区渭华路与泾环北路十字东北角中铁十一局项目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张女士(组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15991006294
2026年4月24日
报 价 函
询价编号:ZT1102-XJ-2026-263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一代高技术装备科研生产配套中心建设项目经理部: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ZT1102-XJ-2026-263(询价编号)询价函,愿意参加ZT1102-XJ-2026-263(询价编号)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我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报价人: 公司/厂(章)
20 年 月 日
询价编号:ZT1102-XJ-2026-263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一代高技术装备科研生产配套中心建设项目经理部因施工需要,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本次询价只接受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线报价,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2026年4月28日中午12点00分之前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
一、物资需求表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到货 地点 | 需求日期 | 备注 |
| 1 | 装配式混凝土叠合板 | C30 | 国标 | m3 | 530.349 | 新一代高技术装备科研生产配套中心建设项目 | 2026年5月 |
二、项目简介:
新一代高技术装备科研生产配套中心建设项目(一期)1标段项目,位于西安市高陵区,北邻纬六路,西邻渭华路。总建设面积39974.36㎡,其中生产厂房24429.03㎡,创新工房10401.16㎡,科技孵化楼5143.73㎡;建设项目包括单层生产厂房1-1#~1-4#,1-5#~1-12#,多层创新工房1-13#、1-14#,1-15#、1-16#,多层科技孵化楼1-17#及室外道路工程、围墙工程、绿化工程、管道工程。
三、有关要求:
1.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询价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
1.2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1.3质量保证能力:出具满足询价文件技术要求的近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2.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投标物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投标单位资质证书等其他资料。
3.本次叠合板以固定价结算,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导致相应税率变化,则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不变,税率、税额及合同含税总额按调整后的国家政策执行;如遇市场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下跌时,双方根据“谈判降价”原则对不含税单价进行下调,税金随之调整。
4.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5.货物验收方式:点数检尺验收,乙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在甲方指定验收地点在双方共同见证下对数量进行初步验收,实际验收以抽样检测合格进行确认。
6.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6.1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中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6个月内支付乙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70%货款,剩余货款暂时扣留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该批物资验收合格12个月内无息返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6.2货款支付过程中,如我方付款不到位或延迟,自最后一笔货款支付之日起1年内不追究我方的违约责任;如超过1年未支付,逾期利息自未支付货款的第13个月开始起算,利率为合同订立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逾期利息不超过欠款总额3%。
6.3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100%)
□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票据(0%),乙方接受甲方出具的【6】个月票据,在此合同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费用。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财务公司票据、供应链票据、其他数字化信用凭证。
7.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8.报价有效期:60天。
9.技术指标:满足国标。
10.本次评标方式:采用最低价中标,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项目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11.其他要求:无。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一代高技术装备科研生产配套中心建设项目经理部
地 址:西安市高陵区渭华路与泾环北路十字东北角中铁十一局项目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张女士(组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15991006294
2026年4月24日
报 价 函
询价编号:ZT1102-XJ-2026-263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一代高技术装备科研生产配套中心建设项目经理部: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ZT1102-XJ-2026-263(询价编号)询价函,愿意参加ZT1102-XJ-2026-263(询价编号)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价税合计(元) | 备注 |
| 1 | 装配式混凝土叠合板 | C30 | 国标 | m3 | 530.349 | ||||
| 合计 | 530.349 | ||||||||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我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报价人: 公司/厂(章)
20 年 月 日
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