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延安市妇幼保健院城乡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试剂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招标公告】延安市妇幼保健院城乡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试剂采购项目二次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陕西 延安市 | 采购单位 | 延安市妇幼保健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延安市妇幼保健院城乡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试剂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延安市妇幼保健院
城乡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
试剂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为落实延安市公卫项目相关政策,延安市妇幼保健院现为城乡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所需试剂进行公开招标,因报名供应商数量不符合开标要求,现进行二次采购公告发布。欢迎潜在供应商于2026年4月3日17时前递交响应文件,具体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延安市妇幼保健院城乡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试剂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数量:1批
采购需求:用于宫颈癌筛查,含配套耗材(人乳头瘤病毒核酸检测及16/18分型试剂盒(PCR-荧光探针法)、细胞保存液)、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2025年11月至今已缴纳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提供2025年1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供其身份证明)
8.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制造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制造厂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不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9.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应出具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如国家规定免注册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0.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厂家授权书或总代理商授权书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供应商对所投进口产品的授权书。(如提供总代理商授权的须同时提供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所投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11.报价单(以每人份为单位进行报价)。
三、其它补充事宜
1.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须制作四份,一正三副(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装订成册。装订应牢固、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2.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3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3.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延安市妇幼保健院招标采购科(行政楼四楼A20室)。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延安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双拥大道28号
联系人:***
电 话:***
供稿 | 赵 勇
审核 | 李小鹏
编辑 | 综合办
来源:延安市妇幼保健院
城乡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
试剂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为落实延安市公卫项目相关政策,延安市妇幼保健院现为城乡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所需试剂进行公开招标,因报名供应商数量不符合开标要求,现进行二次采购公告发布。欢迎潜在供应商于2026年4月3日17时前递交响应文件,具体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延安市妇幼保健院城乡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试剂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数量:1批
采购需求:用于宫颈癌筛查,含配套耗材(人乳头瘤病毒核酸检测及16/18分型试剂盒(PCR-荧光探针法)、细胞保存液)、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2025年11月至今已缴纳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提供2025年1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供其身份证明)
8.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制造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制造厂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不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9.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应出具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如国家规定免注册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0.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厂家授权书或总代理商授权书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供应商对所投进口产品的授权书。(如提供总代理商授权的须同时提供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所投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11.报价单(以每人份为单位进行报价)。
三、其它补充事宜
1.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须制作四份,一正三副(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装订成册。装订应牢固、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2.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3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3.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延安市妇幼保健院招标采购科(行政楼四楼A20室)。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延安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双拥大道28号
联系人:***
电 话:***
供稿 | 赵 勇
审核 | 李小鹏
编辑 | 综合办
来源:延安市妇幼保健院
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