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采购公告】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东航站楼工程及GTC工程精装修施工四标段项目不锈钢防护网采购文件

所属地区:陕西咸阳市 发布日期:2026-03-31

【招标公告】【采购公告】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东航站楼工程及GTC工程精装修施工四标段项目不锈钢防护网采购文件: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陕西 咸阳市 采购单位 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东航站楼工程及GTC工程精装修施工四标段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东航站楼工程及GTC工程精装修施工四标段项目不锈钢防护网采购文件
附件5:
采 购 文 件
 
 
 
 
 
 
 
 
采购单位:   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东航站楼工程及GTC工程精装修施工四标段
采购名称:         不锈钢防护网                          
日    期:     2026      年     3     月
目  录
第一章、分供商须知
第二章、评审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采购人提供的资料
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
第一章、分供商须知
分供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采购人
名称:  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滨湖路26号佩尔中心
联系人:    ***
电话:     ***  
1.1.3

采购项目名称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东航站楼工程及GTC工程精装修施工四标段
1.1.4

建设地点

咸阳市渭城区底张镇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内
1.2.1

采购范围

不锈钢防护网
1.2.2

计划工期(采购工程)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6    年 4 月 10 日(具体时间以签订正式合同约定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5 月 10 日(具体时间以签订正式合同约定为准)
1.2.3

质量标准

鲁班奖
1.3.1

分供商资质条件和能力
资质条件:   不锈钢等项目施工能力                       
业绩要求:  具备2-3年近拟项目的施工业绩                     
其他要求:           无               
1.3.2

限制情形
分供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公司及装饰集团“黑名单”、中建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发生过严重违约失信行为的。
(3)分供商存在报名单位之间的法人信息、联系人信息一致等情况,或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股权关联、管理关系等,将视为所有上述相关单位存在串通嫌疑并取消所有相关单位报价资格。
(4)其他:             /                 
1.4

费用承担

分供商准备和参加报价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8.1

踏勘

不组织
2.1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
3.1

构成报价文件的其他资料
/
3.2.3

采购控制价

不设置
3.2.4

报价截止时间

详见云筑网发布时间
3.2.5

计价、计量与支付

详见合同条款及格式
3.3.1

报价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报价保证金

不要求递交
3.4.4

报价保证金退还方式

/
3.5.1

报价文件格式

(1)分供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
(2)分供商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报价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分供商填写的内容,不得与采购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相抵触。
(3)按报价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分供商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表示。但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报价文件应对采购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
(5)报价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报价文件(包括所附证明材料)字迹或印章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报价价格的,应作废标处理。
(6)报价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证明材料内容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做废标处理。
4.2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云筑网
5.1

开启报价时间和地点

开启报价时间:详见云筑网发布时间
开启报价地点:云筑网
6.1.1

评审小组的组建

共   3  人
6.3

评审

总价最低评审法
7.1

成交人公示媒介

云筑网
7.2

采购结果通知

在云筑网发布采购结果,采购人不再向未成交人发出未成交结果通知书
7.3.1

订立合同时间

30天内
7.3.2

订立合同

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详见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五、其他资料”

 
分供商须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国有企业工程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采购。
1.1.2 采购人:见分供商须知前附表。
1.1.3 采购项目名称:见分供商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建设地点:见分供商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范围、计划工期(采购工程)和质量标准
1.2.1 采购范围:见分供商须知前附表。
1.2.2 计划工期(采购工程):见分供商须知前附表。
1.2.3 质量标准:见分供商须知前附表。
1.3 分供商资格要求
1.3.1 分供商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资质条件、能力。
(1)资质要求:见分供商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分供商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分供商须知前附表。
1.3.2 限制报价的情形:见分供商须知前附表。
1.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股权关联、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1.4 费用承担
 分供商准备和参加报价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 保密
参与采购报价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报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 语言文字
采购报价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7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8 踏勘现场
1.8.1 分供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分供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分供商踏勘项目现场。
1.8.2 分供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8.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分供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8.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分供商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分供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 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
(1)分供商须知;
(2)评审办法;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采购人提供的资料;
(5)报价文件格式;
(6)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2.2 款和第2.3 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修改、澄清,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采购文件的修改
采购人对采购文件的修改在云筑网(http://www.yzw.cn)上通知分供商。
2.3 采购文件的澄清
采购人对采购文件的澄清在云筑网(http://www.yzw.cn)上通知分供商。
报价文件

(1)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工程量清单;
(4)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3.2 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
3.2.1 分供商应按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工程量清单。
3.2.2 分供商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并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报价。
3.2.3 采购人设有采购控制价的,分供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控制价,采购控制价将上传到云筑网相关附件位置。
3.2.4 报价截止时间:见分供商须知前附表。
3.2.5 计价、计量与支付:见分供商须知前附表。
3.3 报价有效期
3.3.1 报价有效期:见分供商须知前附表。
3.3.2 在报价有效期内,分供商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报价有效期的,采购人在云筑网通知所有分供商延长报价有效期。分供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报价文件;分供商拒绝延长的,其报价失效,但分供商有权收回其报价保证金。
3.4 报价保证金
3.4.1 报价保证金: 见分供商须知前附表。
3.4.2 分供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递交报价保证金的,评审小组将否决其报价。
3.4.3 云筑网采购完成后,向未成交的分供商和成交人退还报价保证金。
3.5 报价文件的编制
3.5.1 报价文件应按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 见分供商须知前附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承诺函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5.2 报价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采购范围、报价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采购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3 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及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其中,针对施工复杂的专业工程应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于物资设备采购可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以劳务作业为主的劳务分包采购可编制劳动力组织计划。
3.5.4 报价文件由分供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分供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报价文件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报价
4.1 分供商应在第3.2.4 项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报价文件。
5. 开启报价
5.1 开启报价时间和地点:见分供商须知前附表。
5.2 开启报价程序
云筑网设置的开启人根据云筑网开启时间及流程进行开启。
评审
6.1 评审小组
6.1.1 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采购人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为至少5人(含5人)以上单数。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见前附表。
6.1.2 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分供商或分供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分供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报价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4)与分供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审
评审小组按照第二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规则、程序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6.4 采购结果
评审完成后,评审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成交候选人名单,采购人根据推荐成交候选人情况确定采购结果。
7. 采购合同授予
媒介
采购人在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成交人。
7.2 采购结果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采购人在云筑网向成交人发出采购结果通知。
7.3 签订采购合同
7.3.1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人的报价文件订立合同,订立时间要求详见须知前附表
7.3.2 发出采购结果通知后,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报价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分供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分供商的纪律要求
分供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报价,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分供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8.3 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8.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8.5 投诉
分供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公司主管部门投诉。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分供商须知前附表。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分供商名称):
 
                         (项目名称)                       工程的评审委员会,对你方的报价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上传至云筑网相关附件位置。
 
 
采购人授权的评审委员会:            (签字)
     年    月    日
问题的澄清
 
 
                    (项目名称)                  工程评审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采购人:                           
授权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章、评审办法
序号
名称
内容
1

评审方法

(  )总价最低评审法
(  )偏离系数法
......
2

分值构成与评审规则

详见附件3
3

废标处理

分供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做废标处理:
1、报价文件未经分供商盖章或单位负责人签字。
2、分供商不符合国家或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同一分供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报价文件,但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报价的除外。
4、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单位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在采购人要求分供商作出书面说明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分供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委员会认定该分供商以低于成本报价。
5、成交金额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采购控制价。
6、报价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按评审委员会要求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
7、分供商有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4

评审结果

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在云筑网上发布采购结果

 
附件(3)
分值构成与评审规则
格式(一)
一、评审规则
序号
名称
内容
1

评审总分
100分
2

评审模式

(  )商务报价分
(  )商务报价分&综合分
(  )商务报价分&技术分
(  )商务报价分&综合分&技术分
3

商务报价分算法

(  )总价最低评审法
(  )单价最低评审法
(  )偏离系数法
(  )偏态评审法
(  )ABC评审法
4

清单评审项

(  )不含税单价
(  )含税单价
(  )税额
5

评审项权重

商务报价分(  )%+综合分(  )%+技术分(  )%=100%

二、商务报价分算法设置 (总价最低评审法)
该评审办法无需任何设置,系统将从参与评审的分供商中取出分供商的最低总报价,自动计算分供商得分。
计算规则:
基准价=参与评审分供商的最低总报价
报价分={1-【(分供商总报价-基准价)/丨基准价丨】}*商务报价分占比*评审总分
若基准价为0,则分母中的基准价按1算。
 
 
分值构成与评审规则
格式(二)
一、评审规则
序号
名称
内容
1

评审总分
100分
2

评审模式

(  )商务报价分
(  )商务报价分&综合分
(  )商务报价分&技术分
(  )商务报价分&综合分&技术分
3

商务报价分算法

(  )总价最低评审法
(  )单价最低评审法
(  )偏离系数法
(  )偏态评审法
(  )ABC评审法
4

清单评审项

(  )不含税单价
(  )含税单价
(  )税额
5

评审项权重

商务报价分(  )%+综合分(  )%+技术分(  )%=100%

三、商务报价分算法设置 (偏离系数法)
序号
名称
内容
1

评审项
P2合价项占比(  )%
P3合价项占比(  )%
......
PN合价占比(  )%
 
 
 
 
 
2

单项评分方式

(  )按是否偏离评分
(  )按偏离百分比评分
3

限定平均值取值范围

       至      名
4

是否设置偏离容错率

(  )是
(  )否
5

是否设置单项最低分

(  )是
(  )否
6

评审项

按是否偏离

偏离容错率:(  )% 至(  )%,扣(  )分
正偏离得分(超出容错率上限):扣(  )分
负偏离得分(低于容错率下限):扣(  )分

按偏离百分比

偏离容错率:( )% 至( )%,扣( )分
正偏离得分(超出容错率上限):每偏离( )%,扣( )分
负偏离得分(低于容错率下限):每偏离( )%,扣( )分

 
 
注:
(1)格式(一)适用于总价最低法,格式(二)适用于偏离系数法。
(2)格式(一)或格式(二)由采购人根据采购工程自行选择,可删除不适用的格式及表头。
(3)如采购人选用其它线上评审工具,采购人根据评分规则在采购文件中自行编制《分值构成与评审设置》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本注仅做说明,发布采购文件时应删除)
第四章、采购人提供的资料
注:由采购人根据采购工程具体要求进行填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采购控制价等资料(本注仅做说明,发布采购文件时应删除)
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工程
 
 
报 价 文 件
 
 
 
 
 
 
 
 
 
分供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承诺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工程量清单
五、其他资料
一、报价承诺函
 
                         (采购单位):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工程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经详细研究上述采购文件的分供商须知、合同条款等有关规定及其他有关文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我方愿意以总报价:(大写)                    元,(¥           )按合同约定完成采购工程。
2.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报价文件。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结果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承诺函递交的报价文件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响应采购文件有关采购范围、报价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采购人要求等所有实质性内容。
(4)我方承诺已明确本次采购范围,本次报价是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及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报价。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且不存在第一章“分供方须知”第1.3.2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我方承诺,如存在以上两种虚假报价行为,我方自愿对报价文件的真实性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5.                                     (其他补充说明)。
 
 
分供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二、材料配套性承诺函
 
                         (采购单位):
若我司成交              项目        材料供应,在项目履约阶段,我司将根据合同供货约定,每批次材料供货顺序按照贵司下单顺序,确保材料到场满足配套性要求,否则贵司项目部有权拒收到场材料,或收货后贵司有权拒付此批材料货款。
注:若存在部分厂家确实无法适用该条款,可根据厂家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但此项必须保留。(本注仅做说明,发布采购文件时应删除)
 
 
分供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分供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分供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分供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四、授权委托书
 
本人系                            (分供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工程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另行授权),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报价有效期”结束为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此表适用于代理人参加报价,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不需递交
 
五、工程量清单
注:由采购人根据采购工程编制报价表(本注仅做说明,发布采购文件时应删除)
 
 
六、其他资料
注:报价文件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重难点分析、施工进度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质量管理措施、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以及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且总页数不超过150页。其中,针对施工复杂的专业工程应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于物资设备采购可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以劳务作业为主的劳务分包采购可编制劳动力组织计划。具体资料可由采购人根据采购工程实际情况在此填写。(本注仅做说明,发布采购文件时应删除)
 
 
 
 
 
 
 
 
 
 
 
 
 
 
 
 
 
 
 
 
 
 
 
 
 
 
 
 
 
 
 
 
 
 
 
供货及承揽合同
 
 
 
 
甲    方: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
乙    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供货及承揽合同
 
甲方: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
乙方:                    
 
由甲方作为采购方及定作方、乙方作为货物供应方及承揽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   (请写明本工程签订合同的全称)   工程 以下简称“本工程”或“该工程”)的           工程材料(下称“货物”或“材料”)供货及承揽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词语定义、文件组成、供货承揽范围
 
1、词语定义:
(1)甲方: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  
(2)乙方:                      
(3)工程名称:                      ;
(4)工程地点:                      ;
(5)工程业主:                      ;
(6)工程监理:                      ;
(7)总承包单位:                    ;
(8)供货:指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承揽义务,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的材料,包括成品材料和按甲方要求定做加工的材料。
(9)承揽:指乙方对工程材料进行一定的处理,向甲方进行交付工作成果或在项目的承揽范围及甲方指定的施工部位完成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对材料的加工、安装、制作、焊接、铺贴、涂刷、拼接、黏贴、检验、修理、测试等工作。
2、本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双方在履约过程中所签订的补充协议;
(2)本合同条款;               
以上均为本合同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能相互解释说明,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就本合作事项形成的合同谈判记录、采购文件、图纸、乙方投标文件、承诺函等资料均构成本合同中乙方应履行的义务,但如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3、供货承揽的范围:                                                                  
                                                                                     
 
 
 
 
 
 
 
第二条  供货及承揽内容和合同金额
货物/材料名称
品牌
规格
暂定数量
单位
供应单价(元)
承揽
单价(元)
不含增值税综合单价(即供应+承揽)
不含增值税暂定合价(元)
含增值税综合单价(元)
含增值税暂定合价(元)























不含增值税暂定总价

小写:¥                          元
大写:                         

含增值税暂定总价

不含增值税暂定总价*(1+增值税税率   %)=               元                (大写:                        元)

其他约定:                                                                        
                                                                                  
                                                                                  
 

备注:
1、本合同中的综合单价为包干价,包括材料、设备运输至交货地点、承揽并交付完毕,并经业主、监理、甲方验收合格之前乙方应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含所有牵涉到施工作业面的主材、辅材)、运输(含垂直运输)、承揽施工措施费、定做、加工费、样品(样板制作费)、运输费、安装费、包装费、机械费用、成品保护费用、文明施工费用、清理费、装卸费、包装费、检测费、材料损耗费、保险费以及质量保证期间的保修费用等。
2、其中关于发票的要求:
(1)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不得虚开,同时乙方开具发票时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如发票上写明项目名称、地址等)写进发票“备注”信息,否则甲方可以视之为不合格无效发票。其中如果甲乙双方过程中确定进度款总金额或过程结算金额或最终结算金额的,乙方应在确定金额后7日内提供当期确定的进度款总额或过程结算款或最终结算金额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
(2)如果甲方实际付款是按当期确定的进度款总额或过程结算款的一定比例支付,导致付款金额与实际发票金额不一致的,乙方除提供上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外,还应提供与甲方实际付款金额相同的收款收据,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
(3)如因乙方无法提供发票或发票不合法等情况的,给甲方造成的税务风险及甲方无发票抵扣导致多承担的税负由乙方承担双倍赔偿责任。如因乙方提供发票不合法或最终无法正常使用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发票为假发票、作废发票、被冲红发票等情况)的,乙方应承担发票票面金额10%的违约金,同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无合法发票抵扣而多承担的税负(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甲方有权在任何一笔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另行主张。
(4)本合同项下涉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 。本合同中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若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税率调整的,则价税合计按国家政策相应调整,如法定税率调低的,重新核算本合同含税价。重新核算本合同含税价的计算公式为:本合同含税价=本合同的不含税价*(1+新的税率)。
(5)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按如下双方信息开具:
甲方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4403001922011803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罗芳路口中饰大厦  
电话:    0755-25662598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景苑支行
账号信息: 44201581500059406192     
乙方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信息:                              
(6)乙方开具发票务必符合开票规范,发票中材料名称、规格型号、不含税金额等必须与验收单、送货单一致,税额总和必须与验收单一致;发票制印必须清晰,发票专用章标识清晰、发票机打数据不能错格压线、金额部分不能被章印覆盖;收款人、复核人、开票人不能为空,复核人与开票人不可为同一人。
3、本合同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乙方已充分考虑项目现场供应及承揽工作的实施条件,并自愿承担在完成承揽工作中存在的工程缺陷、不确定性因素及不可预见性的风险,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做任何调整。
4、表中所列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及所有产品之图纸必须以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签发的采购计划单或施工任务书为准,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工程业主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若工程业主、工程监理对本合同货物技术要求、质量要求、供应进度要求或其他方面的要求,高于甲方批准的加工图纸、计划单等要求的,则以工程业主、工程监理的要求为准。
5. 乙方实际供货金额或数量超过合同暂定金额或数量5%且超出金额达5万元的、实际承揽工程量超过合同约定造价5%且金额超过5万元的,均须另行与甲方签订补充协议,否则,即使有甲方项目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相关资料,如甲方未予以书面追认,甲方依然有权对乙方所供超过合同暂定金额、暂定数量、暂定承揽工程量5%以上部分的货物不予付款。
6、检验试验费用。乙方应按照甲方、总包商或业主的要求承担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试验工作,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任何费用。对于甲方或业主监理等代表要求此合同项目相关的检验试验工作,乙方应给予充分的现场配合(即人工、材料、样品、运输等),相关费用视为已包含在上述综合单价中。
7. 甲方新增采购或承揽工程前必须核定价格,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谈判记录、报价单为准,内容以现场实际验收合格为准。如双方未就价格达成一致,则综合考虑市场因素由双方协商或鉴定确认,但最终不得超过工程发包人对该部分的最终认价(或审计认价)。新增合同外的供货及承揽项,乙方须在送货前或承揽前报予甲方,经甲方审批通过后方可送货及开展承揽工作。

 
第三条   供货及承揽工作周期、交货地点、风险负担及变更通知
 
1、供货及承揽工作周期(以下称“工期”或“承揽工期”):除非甲方另行书面通知予以更改,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以下约定日期到货及安排承揽工作:
材料进场交货时间:                                                           
进场承揽工期:                                                               
最终完成工期:                                                               
完工验收时间:                                                               
承揽生产周期:                                                               
(完工标准:经甲方现场代表及监理、总包、业主验收,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工完场清,按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理完退场手续,甲方现场代表最终书面接收工程后完工。)
2、地点:            工程工地现场的甲方指定地点       
3、运输及相关费用:
(1)乙方须选择安全及适于货物性质方式的运输方式进行运输,并且运输费用及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材料货物的装车,并负担上车和运输途中的人力及机械资费,卸货的人力及机械资费由乙方承担。
4、货物风险:合同项下的货物由乙方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在送达及卸货搬运之前所有的货物毁损、灭失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原材料到工地现场后,自行负责保管并购买相关保险费用,货物到达工地后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材料定作完成后,应当自行负责成品保护,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之中。甲方接收前相关的材料毁损及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成品保护的具体要求:              (如对特殊材料有成品保护的)
在货物承揽工作完毕,并经业主、甲方验收合格,并办理书面验收手续及交付后,则甲方承担此后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的该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材料货物进场时,甲方验收并不能免除乙方材料货物内在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及该工程要求所应承担的责任。
5、甲方可以变更交货及完成承揽工作日期、交货批次、交货数量,甲方要求变更交货日期、批次、数量的,应当提前  3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书面通知要求的时限及时交货。
6、甲方计划单、加工单送达乙方后,若甲方需要修改或取消计划单、加工单的,可以电子邮件、现场递交等方式送达通知乙方,一经送达即产生约束力,乙方应立即停止生产、加工、供应材料,并采取一切措施减少和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在48小时内将相关材料的生产情况书面告知甲方,与甲方协商处理方式。乙方逾期未提供相关生产情况和资料的,其产生的损失,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7、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供货、承揽工作不及时或供应货物及承揽的工作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或已经无法满足本工程的要求,或者工程业主、工程监理认为乙方供货、安装承揽不及时或供货、安装质量不合格而需要更换供货单位,则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在甲方的解除通知送达乙方时本合同立即解除。
8、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排版图区域配套供货及加工单确认的顺序依次供货,未按要求配套供货及要求的顺序供货甲方有权拒收该批货物,并有权追究乙方逾期供货的违约责任。
9、退货和补货
9.1非因甲方原因(如工程停工、缓建、退场等)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的,如果本合同约定的货物没有供应完毕,甲方可以向乙方退货;已经供应完毕的乙方应按质回收,具体由双方协商。
9.2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需要或其他原因导致材料货物不足时,可以要求乙方及时补货,乙方应该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及时补货,并按照合同规定的产品质量和价格执行;补货数量超过本合同第二条第5款约定的,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第四条  材料货物的包装
 
1、材料货物所需包装物以及所产生的包装费由乙方供应及承担。
2、材料货物必须由乙方妥善包装,适合运输、防潮、防湿,任何由于乙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装箱单应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乙方、收货人、发货地、交货地、承运人等。乙方应在运输包装上标记“向上”、“向下”、“防水”、“易碎”等警示标记,以保证装运过程符合保护货物质量的要求;乙方包装材料货物时,必须附有装箱清单。
4、包装标准:产品的包装,国家有技术规定的,按国家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无技术规定的,按照行业标准执行;行业无标准的,由甲乙双方在专用条款中商定。因乙方包装不当导致材料损坏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除本合同中另有规定外,货物应由乙方采用行业标准包装,并采取防潮、防雨、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货物的包装应符合国内或国际规定,具有足够的强度,有安全起吊标识,保证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
5、卸货搬运后的包装物处理: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五条  质量要求
 
1、质量要求
(1)材料的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或国家规定的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标准号            )若有行业标准的,且其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执行。材料货物若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本合同项下所有材料货物均应符合本工程的设计规范以及图纸要求。
乙方提供的专业材料必须符合甲乙双方封样的样品一致,且与业主和甲方签字确认的封样样品一致,确保业主、监理和设计方一次性验收通过。
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货物,应采用抽样标准或抽检方法和比例,按国家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规定执行,抽样材料由甲方或业主监理单位随机抽查。材料质量及各项加工、施工工艺等须满足国家规范及此工程业主要求
除以上质量标准外,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承揽工作质量必须满足本工程特定的材料规范及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本工程材料具体质量要求 :                                                                                
                                                                                      
(2)工程质量(承揽工作)标准:承揽工作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工程施工的规范、相关技术要求、设计图纸等要求,质量必须达到           等级 ,确保                 。
(3)对于装配式材料的要求:如乙方每批次材料到场不满足供货材料的配套性将导致合同根本目的无法实现,因此不满足配套性的材料甲方有权拒收,或收货后有权拒付此批材料货款并将材料退回,乙方需无条件接受并自行承担往返运费、装卸费及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等。
2、质量保证及质量整改
2.1 质量保证金约定
2.2质量保证金返还
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材料最终结算价款的  ×%    ,  ×%  留作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核确认后,扣除质保期间发生的保修费用后无息返还。乙方在质量保证期间内未及时解决质量问题而影响标的物的价值或者使用效果,甲方有权拒绝返还乙方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足以偿付因解决质量问题所需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3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的损失等所有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3.质量保证期
(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及承揽工作的质量保证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后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以业主颁发竣工证书所载日期为准)起计算。
(2)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供货及完成承揽工作,在供货承揽及质量保证期间,对于出现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权发出整改通知单,并在质量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前暂停支付乙方任何资金款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不限于书面通知)后  24  小时内给予书面答复,并在 3 日内解决问题,如乙方收到通知24小时内不回复也无任何整改措施,或没有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处理,甲方可以委托第三方对材料货物及承揽施工质量进行修复、纠正或改良等工作,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业主要求甲方支付的工期违约金、甲方的人员窝工损失、甲方重新购寻找加工承揽方的差价、新增措施费等,由此发生的费用从应付乙方的任何一笔应付款项中扣除,延误的工期由乙方自行负担,对其他单位造成延误引致索赔由乙方承担,并按总包商、业主及甲方的管理规定对乙方处以罚款。
(3)根据前款规定甲方要求退货(或更换)的,退货(或更换)后的部分材料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起算。
3、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承担售后服务,执行日常例行保养工作和技术支持。只要甲方或工程业主提出书面要求,乙方必须在 2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提供相应服务。若乙方因故超期仍未能提供相应服务或明示拒绝提供售后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5000-50000元的违约金。
 
第六条  乙方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1、乙方应如实提供如下货物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和法人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产品能满足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的承诺,及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产品质量合格证(加盖公章);
(5)乙方应按照本工程要求向甲方提交工程及竣工资料,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及质量保证资料,材料质量保证书、合格证或检测报告,提供的份数按甲方的要求。
(6)乙方必须按工程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货物合格证、质量承诺书或品质保证书(生产厂家提供即可)、货物的检验报告(可为复印件)和有关的其他技术资料。如果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以上单据的,则甲方有权禁止乙方使用此货物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7)对供货周期和售后服务的承诺(加盖公章);
(8)到货后,乙方还应提交由权威检测单位出具的满足相关规范及技术要求的检测报告。
(9)其他工程业主或甲方要求提交的资料: (消防产品有关合格证明、环保检测证明等) 。
2、乙方在提交货物时须同时提供以上货物资料和其他工程业主或甲方要求提交的资料。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提供完整的资料,则对于乙方的货物,甲方将视为不合格产品,可以拒绝接收货物,已接收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货物风险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货物样品封存
 
1、乙方供货前应提交本合同项下货物样品各    份,规格为     *      mm,该材料样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报业主、总包及监理单位确认合格后,由乙方予以包装密封并加盖乙方公章后交由甲方封存,作为本合同货物的质量技术要求参照标准之一。
2、乙方所提供的材料货物的质量规格标准不得低于封存的该材料样品、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且如果甲方、工程业主、工程监理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即使交付的材料货物与样品相同,乙方交付的材料货物仍然应当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3、若业主或甲方提供样品的,则乙方仍需按业主或甲方要求制作样品(样板),由乙方予以包装密封并加盖乙方公章后交由甲方封存。
4.乙方须保证所提供货物质量不低于样品标准。发生质量争议时,若甲、乙双方均不能提供样品,则乙方同意以甲方与业主共同封样的样品作为标准和鉴定依据。
5、以上制作样品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货物收验
 
1.甲方指定以下人员为施工现场货物签收人:项目经理           ,质量工程师         ,材料工程师        ,乙方在送货单据中附加的对甲方设定义务和责任等任何格式条款,即使甲方相关人员已在送货单据上签字(送货单只确认表观质量,不作为数量验收的依据),亦不对甲方产生任何约束力。
2.由甲方指定人员负责验收和试验。甲方只认可本条款约定的指定验收人共同签字验收的货物数量,除此之外的甲方任何机构或个人签收的货物数量均属无效,乙方不得以此要求甲方支付任何款项或承担任何责任。本条款约定的验收人对货物进行的初步验收,只作为甲方对乙方供货数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所进行的验收,对乙方所供货物的质量由甲方另行组织验收。如出现非甲方指定验收人验收情形,即便甲方已据以付款,也不视为该人员具有签收、验收、确认等相关权限,甲方依然有权对该人员已签收、验收、确认等部分的效力予以否认。
2.质量验收
甲方在对乙方所提交的货物进行数量验收之后,可以根据具体的产品质量要求,另行指定专业技术人员对产品质量进行验收,乙方必须派人协助甲方对其所提供的产品质量进行验收,若乙方未派人参与产品质量验收,甲方有权单方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对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货物必须通过业主及监理验收的或货物是由业主指定产品的,乙方同意甲方对货物的验收并使用的并不视为乙方的货物已完全合格,最终以业主及监理的验收结果为准。
3. 乙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没有权利瑕疵,免受本合同以外任何一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乙方必须向甲方保证:乙方提供的产品不存在专利等知识产权纠纷问题,若因所供产品涉及专利等知识产权纠纷,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合同解除违约金及甲方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影响甲方供货周期,导致工期进度延误及寻找第三方拆除原产品、采购新产品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因所提供产品存在专利等知识产权纠纷而涉诉的,乙方应确保甲方不被法院列为被告、第三人等参与诉讼,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含诉讼费用/法院文书确认的应支付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4.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4.1甲方在验收或使用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参数等不合规定或约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对质量问题的异议,甲方可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
4.2 对乙方具有潜在质量瑕疵的产品,甲方通过外观或抽样检验作出不符合产品实际质量状况的验收结果,并收货使用的,在法律规定的应对乙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的时间内,未能及时提出质量异议的,乙方同意延长甲方对该产品提出质量异议的时间,该时间与甲方对该产品所用于的工程业主、工程总承包单位承诺的工程质量保修时间相一致。如业主、工程总承包单位在质量保证期后对产品提出质量异议,甲方也有权就此异议向乙方提出并视为质量异议成立(乙方三日内提供足够证据证明质量符合约定的除外),乙方应立即进行整改并承担相关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供应及承揽工作之验收
 
1、本合同项下材料货物的质量标准以满足工程业主、工程监理的质量技术要求为准,验收以甲方验收通过并报工程业主、工程监理单位确认为准。
2、乙方送货的材料型号、数量、外在质量等应与本合同约定相符。若乙方供应的材料货物与本合同的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此部分材料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货物风险由乙方负担。
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及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或施工完毕后,甲方可以随时对乙方供应及承揽作业质量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收到甲方异议后 2 天内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否则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的处理意见,甲方可以拒付该批材料货物货款,并且由此造成甲方工期延误及其他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相关款项甲方可以在乙方的货款中扣除;若不足的,则甲方对此有向乙方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4、验收方法、验收过程:
(1)乙方应在材料到货的 3天前通知甲方做好验收准备。
(2)到货时,甲方根据封样的样品和(填写验收工具和方法)进行验收。验收中发现有不符之处,双方应在 24 小时内确认,乙方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及时解决,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
(3)对于货物的缺陷须由甲方在承揽、使用过程中才能识别的,则甲方在承揽、使用过程中发现材料货物有品质缺陷的,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在 3 个日历天内无偿补货或者更换,并承担由于更换材料货物所发生的与此相关的材料、制造、运输、安装等费用及由此造成工程延误引起的业主对甲方的罚金和延期交货的责任。如乙方未能按时到达现场时(包括未派人到现场),则以甲方的处理方式和结果为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于货款中直接扣除。
(4)工程业主、工程监理、总承包单位在对甲方施工的工程进行竣工验收时,发现材料货物不符合要求的,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在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按照业主的要求进行修理或者更换,乙方承担修理更换的所有费用。
(5)本合同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工程业主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乙方自行承担竣工验收合格前的一切材料损耗及施工损耗,乙方实际投入的材料及用工系自行安排,不得以此为由向甲方主张结算或索赔。
(6)乙方承揽工作完成后,书面通知甲乙双方做初步验收检查,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四套。竣工工程经验收符合合同要求质量标准者,从验收当日起,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时接管,致使已验收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如果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竣工处理。
(7)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其承揽工作成果及材料进行留置处理,不得因尚未办理完竣工结算或任何其他理由而拒绝交付。
(8)若本工程业主、工程监理、总承包单位要求对本合同项下产品取样复检的,则由乙方负责送检;检验合格的,甲方承担检验费用;检验不合格的,乙方承担检验费用,并应立即修理、重做或更换,供应及承揽作业周期不顺延。
(9) 乙方应认真按照设计要求、规范以及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完成承揽工作,无条件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或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整改、返工,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整改和返工的费用。
(10)本专业材料的承揽工程如需要乙方做深化设计,则设计方案及有关图纸必须经甲方、业主及本工程设计院确认,深化设计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1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乙方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在现场设专职质量安全检查员,做好自检记录。凡在承揽工作过程中的隐蔽工程,经乙方自检后,应分批填制确切的隐蔽记录(即范围、数量、质量),凭表48小时前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     小时内组织质检,经检查合格并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双方签字后方能进行下一个工序的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
(12)承揽工作的工程质量等级应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照甲方代表的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竣工图纸、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
本合同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乙方应按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工程验收的相关规定及总包商、业主、监理的有关要求,向甲方提供所需的完整验收资料、验收报告和竣工资料,相关竣工资料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格中。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日内组织预检,预检内容包括工程实体验收、质量保证资料及质量评定资料的检查,对于预检发现的问题乙方应自费进行整改。完全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后,甲方将质量保证资料、质量评定资料、观感评定表和综合评定表一起报送业主和监理单位,由业主负责组织竣工验收。
任何甲方已经批准的验收记录均不能解除乙方按照业主或监理的指示进行再次整改的义务,且不排除乙方对潜在的质量缺陷所应承担的责任。
 
第十条   供应及承揽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
 
1、现场内、外通道及运输
乙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选择正确合理的运输路线、运输工具,并限制和分配运载重量,避免对现场周围或通往现场的道路或桥梁造成破坏或损伤。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于运输造成任何桥梁和道路损坏而引起的一切索赔。
2、工作时间
乙方应已正确了解工程所在地政府发布的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的相关规定,并在施工中认真执行当地政府有关交通、环保、噪音扰民等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时间的限制性规定,且根据规定制订了合理的施工方案。
3、安全、消防措施
在进入现场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安全、消防保证措施及具体实施方案,以备甲方审查。乙方应按照甲方批准后的实施方案安排施工,并严格遵守其它安全消防相关规定。
乙方应在现场设置足够数量称职的专职/兼职安全人员,及时发现、审查、改进现场安全措施,并严格按照甲方提出要求进行整改。上述所有有关安全、消防措施实施及整改的费用均已包含在分包价款之中。因有乙方未按甲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及时有效整改的情形,甲方可自行安排他人整改,并扣除乙方相应费用。乙方危险操作或拒不整改的行为,甲方可发出通知并处以罚款,款项从乙方当期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4.安全保证金
4.1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必须缴纳安全保证金。作为处理安全问题的专项资金,当乙方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违章作业、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后,甲方可以直接在安全生产保证金中扣除因此导致的损失及其它相关费用。如乙方拒绝缴纳安全生产保证金,甲方有权在任意一期进度款中扣除并直接扣除保证金10%的违约金,乙方不得有异议。安全生产保证金(扣除相应罚款后)在供应及承揽工作全部完毕并经甲方、工程业主、监理单位验收合格扣除相应违规违纪罚款后双方办理最终结算后无息退还。本合同应缴纳安全保证金     万元。
本合同应缴纳安全保证金     万元。
安全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                 
公司名称: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4.2 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扣除安全生产保证金并本合同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在10天内补足安全生产保证金。
4.3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安全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乙方任意一笔款项,直至乙方按合同约定缴清安全保证金为止。
5、文明施工及企业形象宣传工作
按甲方的CI规定进行统一着装,配齐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工人安全帽及工作服由甲方统一采购,甲方可从应付乙方的任意一笔款项中扣除。完工后乙方需如数退还至甲方,甲方项目负责人验收后在结算时返还相应费用。若乙方不能退还,则乙方按前述费用标准赔偿,赔偿金额可从应付乙方的任意一笔款项中扣除。
退还标准为:工作服应退费用=工作服单价(公司集中采购价)/2*退还数量;安全帽应退费用=安全帽单价*退还数量。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其提供的设备、设施和临时工程,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清运出现场,清理现场多余材料、垃圾,保持现场清洁整齐。乙方之材料、设备未按甲方要求放置或不及时清理现场而未能达到文明施工的要求,甲方可发出通知要求整改,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付诸实施时,甲方可自行安排他人完成并扣除乙方相应费用。乙方的行为还造成其他人索赔的情形,由乙方负担。
6、事故处理
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而导致的任何质量和伤亡事故,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一旦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现场,防止事态的扩大,同时向甲方报告事故详情,乙方应根据国家和政府规定的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7、劳务、雇员安排和职业健康安全
7.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工人和所雇用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7.2乙方须与为完成本合同下施工内容所雇用的施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包括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发放不低于工程所在地最低生活标准的工资,不得私招乱雇使用零散工,并建立项目作业人员花名册和安装工人确认表。所有劳动合同和盖有乙方公章或乙方代表签章的作业人员花名册及安装工人确认表须报甲方备案,每月向甲方提供上月所有施工管理、作业人员的出勤情况及工资核算及支付情况的盖章书面记录,并向甲方提供工人工资签字单原件留底备查,人员变化时(包括进场和退场)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更新备案。
乙方授权委托人需监督工人100%签订劳动合同,确保真实有效,如因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合同约定不清或劳动合同不实等所引起劳务纠纷,由乙方及其授权委托人全权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乙方未按要求提供工人劳动合同给项目部备案的,应按照1000/人次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要求提供工人工资发放表的,每发生一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上述罚金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任意一笔款项中扣除。
7.3乙方须为自身的劳务作业人员(含农民工)按工程所在地即      市的规定缴纳工伤保险及医疗保险,并须向甲方提供缴纳工伤保险及医疗保险的凭证。如果乙方没有办理工伤医疗保险,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结算价款中予以相应扣减。
7.4乙方在本工程中使用或雇用的人员须在16-50(内装项目上限为55周岁)岁范围内,且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员。乙方须提供进场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花名册予甲方备案,并接受三级教育后上岗。
7.5乙方拖欠工人或雇员工资导致群体性讨薪、上访、聚众滋扰事件发生,乙方未在1日内解决该事件,甲方有权即时停止对乙方工程款的支付,并从乙方保证金及任何款项中划拨资金用于支付工人或雇员工资,支付行为不必由乙方授权确认,直至事态平息;不足支付的甲方可以先行垫付,乙方需在十日内交齐垫付款,未交齐的,甲方可以采取法律行为追偿。该部分资金视为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款项;甲方可按以上事件的影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10000—100000元的违约金。若结算后发现乙方拖欠工人工资或雇员工资导致群体性讨薪、上访、聚众滋扰事件发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与欠薪金额相等的款项,并视情况要求乙方支付10000元-100000的违约金。
7.6乙方所有进场人员须提供健康证明,进场人员不得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心脑血管病等疾病。如由于乙方隐瞒导致事故的,由乙方负全责。
8、特殊工种上岗证
按照建设部和政府相关文件规定需持证上岗的人员,必须持有 “特殊工种操作证”,并在相应操作人员进场前报送总包商审核,经甲方批准后方可上岗施工。
施工期间,甲方将不定期的检查特殊工种施工人员的上岗证情况。乙方应对无证上岗、未经甲方同意上岗人员所引起的危害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9、乙方应服从甲方在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承揽作业。乙方承揽作业工作必须按照国家及本工程工地现场的安全规范进行操作,并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作业人员或第三人的安全责任以及由其安装行为导致的安全事故所产生的包括赔偿在内的所有责任。若发生乙方人员不遵守工地施工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甲方有权根据违规事项严重程度对乙方处 (填写罚金范围)万元/每次的罚款。若因乙方承揽作业原因及乙方人员导致的工程安全事件和事故的,乙方在承担所有赔偿责任之外,乙方还须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权责
 
一、甲方权责
1、甲方指派  (姓名 电话)  为本工程项目经理,  (姓名 电话)   为质量负责人(仅有权对质量进行管理和签字相关文件)。
2、甲方负责本承揽工作施工现场的统一协调指挥,有权检查乙方的承揽工作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以及进度等,对乙方不服从管理和违约行为有处罚和终止合同的权利。
3、如果乙方达不到甲方按规定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甲方有权利自行完善现场施工条件,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直接从应付款项中扣除。
4、甲方负责编制施工总体计划,下达年、季和月计划。
5、及时提供施工作业面,保证乙方合理的作业时间。
6、甲方在收到业主的工程款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及时转付乙方。
7、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办理工程结算,支付工程价款。
8、甲方对乙方的民工工资发放进行监督,若甲方发现乙方未按时支付乙方民工工资时,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9、甲方负责提供现场临水、临电的主线布置和水电。
10、甲方负责在乙方进场前进行必要的安全文明交底,但是交底义务的承担与否并不能豁免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
二、乙方权责
1、乙方指派(姓名  电话)为现场施工负责人,负责供应及承揽作业的协调、技术负责、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甲方将工程中所有指令、函件等交给该负责人的,视为已经送达乙方,该负责人代表乙方处理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合同及补充协议、加工、安装、承揽、施工过程质量、安全管理等;接受相关调整计划、方案、结算、款项支付与回收等所有事宜)。
进场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一份进场人员花名册、特殊工种上岗证、现场代表名单和作业人员意外保险证明。
乙方的有效联系地址(邮件邮寄地址)为:                        
(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可作为诉讼文书送达地址)
固定电话号码:         ;    有效的函件收受人:             ;
联系电话:             ;    有效电子邮箱:                 。
说明:甲方将加工单、设计、排版图、施工图(承揽方案)、往来函件等资料发送给乙方指定邮箱后,视为乙方收到该信息和资料,并按甲方发送的要求履行相关义务,乙方不得设定拒收等程序来拒收任何往来函件,甲方使用的发送邮箱显示发送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2、根据主承包合同和本合同约定的承揽工期,编制承揽工作组织计划,按照工程总体计划编制日、旬作业计划并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上报。
3、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指挥,按照达标现场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文明施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业主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规章制度,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
4、按施工图纸,施工总说明,标准图集、图纸交底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和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每日作好自检工作并作记录,确保承揽工作质量,确保合同工期。
5、作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护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器材堆放整齐、保管料具,及时清理建筑垃圾,文明施工,如造成污染等被业主或总包单位罚款,均由乙方负责。
6、凡在施工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立即书面报告甲方,备案存查。
7、施工中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物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承揽工作成果已完成但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乙方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发包人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协调不成,由乙方负责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乙方必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在交付甲方之前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9、在本合同规定的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施工范围之内的现场清理工作,运走自有的设备和剩余材料。
10、乙方应遵守工地现场甲方和总包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程标准
乙方应遵守甲方和总包商及本工程施工现场有关工程施工、材料和设备进出场和现场存放等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向甲方申请查阅该类规章制度,并被认为对甲方总包商的各种规章、制度已经充分了解,且乙方不得以不了解甲方和总包商的规章制度为由而拒绝执行甲方和总包商的有关指令。
若乙方违反甲方及总包商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罚款,该款项从当期应付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该违约行为对甲方和总包商造成经济损失,除上述罚款外,乙方亦应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11、乙方应保证全面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义务,同时应保证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工程的实施、竣工以及保修过程中免于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与下述事项有关的任何责任、费用、索赔和诉讼:如出现任何人员的伤亡或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及由于乙方的疏忽、过失导致的连带责任。则相关的任何费用,索赔和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2、乙方需自行解决场外生活区场地和生活设施以及其他自身作业所需的设施;负责本工程范围在整个工程移交业主前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若乙方有充分证据证明是其他分包商造成的损坏,甲方可协调由造成损坏的其它分包商承担赔偿责任)。乙方需按自行作业需要配备施工用脚手架、临时工程等公用设施;负责自行施工人员的食宿。
13、保密义务
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泄露工程图纸、规范、总分包合同内容及其他构成分包合同的内容或与分包合同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14、乙方的技术方案,本工程如需编制技术方案,则乙方在作业前,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交该分包工程的具体作业方案(同时提供电子版),该方案应满足甲方关于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健康体系、O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体系和本分包工程的实际需要,经总包商、业主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若乙方未及时提交作业方案造成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5、乙方作业所需的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提供。乙方保证其使用的安全程度并发挥应有的功效。因自带进场的机械、设备发生故障而影响到施工质量和进度时,乙方应承担责任。因机械、设备问题发生安全事故的,除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和赔偿损失外,乙方应承担总包商、甲方的处罚。
16、乙方有义务尽力配合其他分包商与本工程相关的交叉或配合工作。当各分包商交叉施工责任不明确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协调指令。
17、由于供货及承揽作业的准备(如深化设计、方案、材料、样板等)未得到业主及时确认造成的工期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8、乙方提供的材料和加工计划。乙方应保证其提供或加工的材料准确地使用于本工程。无甲方的相应指令,乙方不得随意更换产品规格、型号和生产、加工厂家。乙方应负责对其提供的材料加以保管并承担相应的保管费用。材料进场7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批准后方可进场,并存放在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堆积和码放材料,及时清理材料堆放场地周围的废料和垃圾,随时保持材料堆放场地的整洁与消防安全。
19、乙方必须严格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及甲方要求,在合同履行期间于项目现场配备合格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若乙方未能按照要求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或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未能有效履职(经甲方书面指出后未在合理期限内改正),即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自发出整改通知之日起按合同总价款 [ ]%/日(或人民币 [ ] 元/日)收取违约金直至整改完毕;若违约超7日仍未整改,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20、无论什么情况下,乙方均无权对乙方材料及完成的工作成果行使留置权。
21、根据施工需要,其他需要由乙方完成的事项。
 
第十二条  款项支付与结算
 
1、预付款:
 (列明比例,如无则列明“无预付款”)         
2、进度款:
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资料并与甲方进行核对,每月25日前提交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完成的供货承揽工程量,支付实际完成初步合格工程量的    %,承揽工作完工并经监理、业主及甲方验收合格后且双方结算办完后付至结算价的   %,留取结算价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修期届满无质量问题且乙方完成质量保修义务后无息支付。
乙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及甲方规定管理办法及时报送过程对量及过程与最终结算资料,如乙方未办理过程对量及过程与最终结算资料的,甲方有权不付相应款项,乙方不得因此主张甲方逾期付款责任。
3、供应及承揽工作全部完毕并经甲方、工程业主、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     日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   份完整的结算书及工程量计算清单,经甲方专业工程师、项目经理签字,并经甲方市场商务部等相关部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作为本合同的最终结算价。
4、乙方承诺给予甲方一定期限的付款宽限期,在该期限内甲方有权延缓支付任何一笔进度款或结算款等相关款项。本合同约定宽限期为   日。
5、乙方当月单笔或累计材料、工程量付款金额应达到的最低请款金额方可申请付款,本合同具体最低请款金额为     元人民币。如当月单笔或累计材料、工程量付款金额未达到最低请款金额,甲方可以不受理乙方当月付款申请,当月款项付款期限相应顺延,直至满足付款最低请款金额时进行支付,乙方对此无条件认可、接受,并不得以此向甲方主张延期付款违约责任。
6、甲方可根据项目进度情况,自主选择材料款的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采取银行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对汇票接收(含电子接收)视为认可并同意该付款方式。
7、本承揽作业内容涉及的分项工程施工如需业主认价,乙方必须全力协助甲方与业主办理认价等事宜。如因乙方怠于协助办理认价手续,导致业主及总包延期付款,免除甲方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8、甲乙双方办理完最终结算系乙方对甲方所有债权的安排,即使双方办理完结算,如乙方存在供货延迟、质量问题等违约情形,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甲方依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甲方应将合同款项通过支票或网银方式支付至乙方名下的以下帐户: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帐    号: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后应及时进行验收,并按约定及时支付材料货款,若甲方不按照约定对材料货物验收或者不及时支付货款的,则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如果乙方逾期将材料货物送至合同约定的指定地点或逾期通过甲方、工程业主、工程监理等验收合格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 1% 的违约金(如出现多次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应按各个货物交货逾期天数分别累加计算),并赔偿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业主之工期违约罚款);逾期超过 1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赔偿所有损失并支付合同暂定总价20%的违约金。
3、 进场后本承揽作业工期必须满足甲方与业主(总包)单位的主承包合同要求,同时必须满足甲方现场进度计划的要求,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受到的业主、监理、总包、政府相关部门各种形式的处罚)。逾期超过 1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赔偿所有损失并支付合同暂定总价20%的违约金。
4、乙方在本合同供货及承揽作业期内,若因乙方供货、安装、承揽不及时或供应材料及承揽作业之质量不合格,无法满足本工程的要求,或者业主、监理方认为乙方供货、安装不及时而需要更换供货单位,或者甲方认为乙方组织管理不力,施工人员不足、或达不到工期要求,或不服从现场甲方代表指挥与管理,影响甲方信誉与利益,甲方均有权单方以书面形式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合同解除违约金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5、如果材料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不符合样品要求或承揽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合同其他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该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价款总额的10%的违约金或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不支付该部分价款,并由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材料设备本身、房屋、装修、人员等造成的损失),甲方可以扣留相应价款预先充抵这些损失,若有不足部分,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可选择乙方免费更换、修理或解除合同。
6、如乙方收到甲方的质量异议通知或整改通知后48小时内不进行整改修复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采取拆除、修复、更换等补救措施,乙方应全额承担甲方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取以上补救措施甲方额外增加的费用、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退换、重新验收、委托第三方重新修复产生的费用、业主对甲方的罚款、扣款、索赔款等,甲方有权从应支付乙方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可向乙方追偿,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所供产品的质量违约责任。如乙方怠于采取补救措施或经退换后仍不满足产品质量相关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20%的违约金,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如乙方供货产品及承揽工程不符合约定但甲方同意接收或使用的,甲方有权对该产品主张折价处理(如需鉴定折价金额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减少支付相应价款。如双方对质量问题产生争议需要鉴定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选择乙方提供的样品、甲方与业主封样的样品、现场提取的样品作为鉴定的依据,如需现场取样的,乙方应对因取样损坏的工程现场进行先行修复,确保正常使用,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8、权利担保:乙方对交付甲方的材料货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所有权等物权及法定优先权和其他权利)的义务;如果第三人向甲方主张权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9、甲方逾期付款的,双方约定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甲方逾期付款的,乙方承诺放弃向甲方主张逾期付款利息和违约责任的权利,但乙方有权书面向甲方发出函件进行催告,甲方收到函件后应积极予以处理。
(2)如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属于《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的“中小企业”,乙方须主动另行书面告知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视为属于“中小企业”。仅在乙方属于中小企业的情况下,若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才承担逾期付款利息。利息按照合同订立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总额以合同暂定价款的3%为上限。乙方向甲方主张逾期付款利息后,不得再向甲方主张其他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甲方履约过程中存在逾期付款情形,但甲方已付款并且乙方已实际收款的,视为乙方已放弃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后续不得就甲方已付款部分再行主张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10、发生上述违约情形时,若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
11、乙方承诺按照甲方要求进行结算申报,乙方承诺总结算绝不超报及虚报,若报审额超过最终结算额的10%,则乙方向甲方承担超出结算额5%的审减部分的30%罚款。
12、乙方根据本合同需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一笔款项及乙方的履约担保(如保证金、押金等)中直接予以扣除(包含双方合作的其它项目合同款项(如有)),不足部分还有权向乙方追偿。如乙方向甲方提起诉讼,就乙方工期延误、质量问题等违约情形应承担的责任,甲方有权在诉讼中采取以减少价款抗辩的形式要求乙方承担或提起反诉进行追偿。
 
第十四条 承揽成果保修
 
1、本供货带承揽作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造价的    %,保修范围为乙方完成的全部工程内容。
2、材料及承揽作业质量保修期为    年,自甲方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待质保期满后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核确认后,扣除质保期间发生的保修费用后无息返还质保金。
3、属于保修范围内的维修,乙方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后     小时内派人修理。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可直接在质量保证金内扣除)。
4、发生需紧急抢修的事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事故通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乙方原因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 本合同的转让和解除
 
1、本合同的转让
未经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与除双方外的任何第三方缔结或转让有关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与义务。
2、本合同的解除
乙方如出现以下行为,甲方可发出书面指令要求乙方退场,由甲方接管本工程,并由乙方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1)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完工,逾期超过10天;
(2)在竣工之前,无正当理由完全停工;
(3)承揽工作达不到合同质量标准或无法通过监理、业主的验收,经返工后或拒绝执行甲方要求其修补缺陷或更换不适用材料(物品)的书面通知。
(4)乙方将工程转包,或将其承包的工程以分包的形式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
(5)合同约定的其他解除事由成就的。
合同全部或部分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尾款的效力,亦不能免除乙方对已完工项目的质量保证与保修责任。
3. 合同解除违约金
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须支付甲方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因合同解除事由导致甲方产生损失的(如质量瑕疵、工期延误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4、 发生政府部门发文认可的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以及风暴、洪灾等不可抗力事件,乙方应尽快通知甲方,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5、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仅指战争和自然灾害及其他导致交货或付款地点对外交通中断的客观情况。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 48小时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1、双方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共同友好协商解决。
2、内部投诉原则:本着投诉“责任到人、分级响应、内部化解”的管理要求,因本合同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纠纷或权利主张,应推动在甲方公司内部通过协商或内部投诉的方式解决。以下为内部投诉渠道:
(1)              项目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              
(2)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       分公司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              
(3)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              
3、内部投诉工作要求:乙方进行内部投诉时,应秉持逐级投诉原则(项目部-分公司-公司),避免因跨级投诉导致信息流转不通畅而影响投诉处理效率。
4、若协商不成,则双方约定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其他事项
 
1、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所开发票均为真实发票,若发现假发票,乙方应及时更换。同时,甲方保留按相关税务条款,上报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对乙方进行处罚的权利。另外, 乙方在交货同时须提供与货款金额相等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应货款。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以任何形式对双方签订的本合同内容所进行的加重甲方责任或免除、减轻乙方义务的变更,必须由甲方出具加盖本合同公章的正式函件确认后才具有约束双方的合同效力;若只有甲方代表签字并未加盖本合同签约公章或乙方单独所作的任何变更,对甲方不具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约定需要签订补充协议的必须签订补充协议,仅有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签字的,对甲方不产生法律约束,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权利。
本合同中甲方的一切损失:是指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包含但不限于业主对甲方的工期罚款、甲方的人工损失、甲方重新购买材料的差价、委托第三方整改费用、为整改修复而发生的措施费等。
4、本合同文本不得涂改。如有未尽事宜或履行过程中出现新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也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备忘录予以明确,补充协议或备忘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约定事项履行完毕时失效;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6、本合同签订地点:     省     市     区
 
合同附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协议书
附件3:廉政协议
附件4:合作伙伴合规承诺书
附件5:项目综合授权书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致                   (发包人):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系                   公司(住址:                 ;联系电话:                 )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鉴于我单位与贵司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项目的       合同(合同编号为:        ),现授权委托                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代表我司处理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供货承揽合同及补充协议、组织货物供应、接受货物计划单、提交相关货物资料文件及签收相关函件、确认样品、办理过程对量、结算等所有事宜)。代理人在上述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务,我司均予以承认,对我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委托人: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代理人身份证:
  正面                            

                  反面

                       
附件2: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协议书
 
项目经理部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班组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合同名称:                                                                                       
为更好的促进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甲乙双方合法权益,维护项目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特对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细化完善,签此协议。
本协议适用于甲乙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的前提下,在                   工程项目红线范围以内(含合同约定的施工现场、生活区),双方按照权责划分,共同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共同维护本项目生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            (甲方根据工程所在地要求,补充属地安全管理文件)等有关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理念,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守国家及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生产安全,在承包、分包合同范围内签订本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协议书,以明确各自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责任,并共同遵守。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一、双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甲方根据工程所在地要求,补充属地应急、住建、安监、总包等单位、部门有关安全管理的文件)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部标准、《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55034-202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等一系列标准规程,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脚手架】
《脚手架通用规范》(GB55023-2022)
《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JGJ/T231-2021)
《建筑施工模板和脚手架试验标准》(JGJ/T414-2018)
《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16)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JGJ/T128-2019)
【幕墙清洗】
《建筑外墙清洗维护技术规程》(JGJ168-2009)
《高空外墙清洗服务规范》(SB/T10737-2012)
二、双方应共同遵守《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办法》、 《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禁令》、《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评价管理办法》、《关于发布“全程守护”安全防护理念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发布“防高坠”安全理念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发布淘汰落后施工工艺、机具设备设施的通知》、《关于推广公司安全管理创新成果的通知》等一系列为强化安全生产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触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底线。(甲方根据公司文件和要求更新补充)
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目标
1.因工死亡、重伤率为零;
2.轻伤频率控制在3 ‰以内;
3.重大环境事故为零、不发生被媒体曝光等舆情或其他损誉事件;
4.特种作业持证率100%;
5.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险、工伤保险100%覆盖现场作业、维修人员;
6.满足防护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穿戴100%;
7.施工机具设备等进场前100%经甲方验收;
8.作业人员进场前100%体检合格,100%经过入场三级安全教育;
9.达到XX省/XX市/集团级/公司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甲方根据项目策划自行勾选填写)
四、责任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与双方经济合同同等效力,经济合同终止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五、甲方职责:
1.依据国家、本地区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包括总包)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帮助乙方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工人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2.施工前须对乙方的工人进行安全进场教育,并在三级教育中“一级教育”教育人位置签字,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告知本项目重大危险源及防控措施,并根据本工种的特点及乙方的施工内容,对乙方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3.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工作服、反光背心、安全帽、安全带、反光背心等合同约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在月度任务单中按实际数量扣除费用。
4.甲方统一规划现场临建搭设区域,提供基础的消防设备。
5.甲方统一编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及演练。
6.双方分包合同中约定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完整齐全。
7.对乙方有督促、监督、检查的权利,严禁违章指挥;对乙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逾期未整改完,甲方有权依据项目的处罚条款进行处罚。
8.甲方对乙方施工安全负有监督、指导、检查的责任;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操作。
9.甲方应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职业健康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必须有书面的安全、环境技术交底,并办理交底双方签字手续。
10.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对于乙方的违章行为,甲方有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
11.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的施工人员限期退场。
12.甲方有权要求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对检查问题拒不整改、安全意识淡薄或发生安全事故专业分包单位限期退场,或者终止分包合同。
13.负责对乙方所购安全材料、防护用品、机械设备等进行进场验收,确保其符合要求。
14.严格按照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及相关法规、规范正确指导乙方进行施工。
15.严格按照国家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如实向施工人员告知职业病的危害,正确指导乙方进行施工。
16.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进行安全奖罚;督促乙方完成整改事项,并在整改反馈单上签署意见。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17.项目内部完工验收合格后,现场已无重大危险源、无发面积返工或施工内容(允许有局部维修),经甲方和其直属单位的安全经理同意,由直属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办理项目所有专业分包安全保证金的统一返还。
六、乙方职责:
(一)总则
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以甲方为主导,乙方应根据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乙方要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专项会议、检查、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活动,配合甲方完成各项安全管理目标,服从甲方管理,在规定时间内按甲方规定标准完成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安全生产工作,如有夜间施工、抢工等情况,乙方要优先配合甲方现场安全管理需求,采取值班、增加驻场人员等方式。
如遭遇恶劣天气等突发情况,乙方要有提醒、制止、检修、复验等措施,积极配合甲方现场安全生产工作。
根据《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乙方在合同签订且进场施工前,应向甲方财务资金部缴纳安全保证金,甲方任何个人或其他部门不得代为收取。
本项目乙方主要施工内容为:                     。
乙方合同额为:       元,应缴纳:       元。
(二)进场管理
1.乙方进场时应向甲方提供公司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驻场管理人员信息表等必要资料。如甲方面试后认为乙方委派人员不满足现场管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并于规定时间内到岗。
现场负责人:         身份证号:            电话:
专职安全员:         身份证号:            电话:
2.乙方作业人数不足50人的,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作业人数每超过50人,需增配一名专职安全员;如乙方施工面积超过15000㎡,或出现夜间施工、高强度抢工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阶段性增加安全协管人员。
3.乙方现场负责人和安全员离开工地时,应提前向甲方请假,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岗。
4.乙方要提前2天向甲方提交劳动力进场计划,包括进场人员名单、身份证号、体检报告、工种、特种作业证件等关键信息;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允许乙方劳务人员进场。
5.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内装保险额度不得低于40万,幕墙项目不低于50万),并将保险单复印件提供一份给甲方项目部备案,保险到期前1个月,乙方必须办理续保手续,并告知甲方;待续保手续完成后,乙方要及时把新保单复印件提交给甲方。
6.乙方进场后应熟悉项目重大危险源及防控措施。
7.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工人超长时间疲劳作业,并且应按照规定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
8.对甲方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的指挥,乙方有权拒绝。
9.乙方需向甲方申请并在指定区域、按照规定标准进行现场临建搭设;同时要满足现场防火、防盗、防触电等要求,并向甲方申请验收。
10.乙方作业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区域组织班前安全教育。
11.乙方进场后要熟悉项目应急处置措施,并配合甲方部署。
12.乙方认为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的部位,有权向甲方申请完善防护措施,甲方要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调帮助。
(三)高处作业
1.乙方应组织全员学习《关于发布“全程守护”安全防护理念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发布“防高坠”安全理念指导意见的通知》并按文件要求执行。
2.乙方进场后应对施工区域临边、洞口防护进行检查,如有不满足环境安全的部位要及时要甲方反馈。
3.乙方机械设备、手持工具进场后,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粘贴验收合格牌,并将手持工具安装防坠绳后方可出库使用。
4.乙方要组织内部培训交底,包括双钩安全带的使用,门式架、移动操作平台、高空车、脚手架的防护措施等内容。
5.涉及到采光顶、采光井、雨棚、连廊、大吊顶、屋面等施工部位的,以及吊装作业的,乙方要固定作业人员,并加强旁站监督。
6.现场脚手架、吊篮、移动炮车、施工升降机、起重吊装设备等施工措施,未经甲方验收合格,禁止使用。
7.乙方要在每日早班教育中加强作业人员“防高坠”、“消防”安全意识教育,将防高坠和消防意识牢记于心。
(四)临边防护
1.乙方要对施工区域内临边防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交接,做好日常维护工作。
2.因施工需要拆除现场临边防护或其他安全防护措施的,乙方要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要做好临边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在施工结束后恢复防护措施。
3.涉及到临边作业的,乙方要提前向甲方报备并做好防护措施。
(五)临时用电
1.乙方进场的电缆线、电箱、施工机具等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带入工地。
2.如乙方私自使用不符合甲方管理要求的临电设备,甲方有权采取没收、销毁、责令清退等措施来保障现场作业环境安全。
3.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点进行机具设备、电动车辆的停放和充电,并在规定时间断电。
4.乙方不得私自更改、搭接临电线路,必要时应告知现场专值班电工进行操作。
(六)消防安全
1.乙方所有临建设施均应在甲方指定区域内搭建,并按照甲方要求标准,同时按规范要求配备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动现场消防器材。
2.乙方动火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动火人员应在甲方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内,并提前一天向甲方申请动火证,作业前要清楚周围易燃易爆品,并配备消防器材和看火人,动火结束后必须确认现场无“阴燃”、“明火”等可能性后方可离场。
3.如需夜间动火作业,必须加大看火、防火力度。
4.油漆、气瓶、保护膜等易燃易爆品,需分类保管在甲方指定位置,并加强消防巡查。
5.监督作业人员禁止在施工现场流动吸烟。
(七)文明施工
1.乙方要负责施工区域内的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材料堆放在指定区域并码放整齐,设置“物料标示牌”。
2.坚持工完场清,及时清理施工垃圾,并堆放在指定地点。
(八)劳保防护用品
1.乙方按进场人数在甲方实名制登记领取劳保防护用品。
2.乙方要做好领用劳保用品的管理,不得丢失或挪作其他项目使用。
3.乙方人员退场或劳保用品损坏的,要如实退回甲方。
4.乙方需按领取数量,承担甲方发放的工作服、反光背心、安全帽、安全带采购价格50%的费用,如乙方丢失或损坏,则承担100%费用,相关费用在当月任务单中扣除。
(九)职业健康
1.乙方所有人员进场均需提供1年以内的体检报告,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55周岁,其中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等不合适建筑行业的人员禁止入职。
2.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职业病危害和预防的知识教育;并如实向施工人员告知职业病对人体的危害,对特殊工种和从事有毒、有害物质的施工人员进行定期身体检查。
3.切割、喷涂、打磨、动焊等对身体有损伤的作业,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好相应的劳保防护用品。
(十)其他安全
1.本项目甲方作息时间为:
上午上班时间:             下班时间:
下午上班时间:             下班时间:
乙方应按照上述作息时间安排作业人员上下班,如作息时间不同,应及时通知甲方,以便做好现场安全巡查。
乙方作息时间:
2.为避免夏季高温、冬季能见度低等不安全因素,乙方在冬夏季节应及时根据甲方的通知进行现场作息时间调整。
3.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做好材料堆码,材料码放高度禁止超过1.5m,临边洞口部位禁止堆放材料,材料要有可靠的固定措施。
4.材料卸车、开箱、搬运过程中,要有可靠的作业方式,乙方要有专人旁站指导,谨防高坠、倾覆等打击事件发生。
5.本协议未尽条款参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6.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安全标化、文明施工创优活动,要求班组作好工完场清工作,保持场容场貌,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维持现场文明施工。
7.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由乙方自备或向甲方租赁。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直接责任;未经甲方许可,擅自私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乙方负直接责任。
8.发生交叉作业时,在施工前,要与有交叉作业的其他队伍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规定双方施工的顺序和保护措施和监督人员。
9.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件(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本地区有关事件报告规定处理。事件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八、事故处理
1.发生安全事故后,乙方应第一时间向甲方汇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不报,并由甲方统一进行上报。
2.发生安全事故后,甲方启动应急预案,乙方全力配合甲方进行处理。
3.乙方发生重伤等安全事故时,乙方负责直接处理,甲方给予协助;若因乙方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事故发生后由双方共同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4.在甲方提供的施工区域内,发生非乙方所投保的保险事故时,乙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甲方损失,若乙方未能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致使损失进一步扩大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就损失扩大部分进行追责。
5.由于乙方没有尽到自身安全责任,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情节严重的,或主要直接责任者已触及国家刑律,甲方有权提请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6.对违反甲方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出现的乙方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等行为,造成伤亡事故的,应由乙方承担罚款及一切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同时甲方保留追责和索赔权利。
7.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进行事故处理,包括就医、谈判、理赔等善后工作。
九、其它
本协议适用于乙方所有进入甲方施工区域的工作人员,其他与本工程无关人员禁止进入甲方施工区域。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或以其他形式私自带领与项目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区域而引发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并对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及间接损失进行赔偿,如因此给甲方造成不利影响的,由乙方负责消除,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行为进行处罚,并在月度结算单上扣除。
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造成伤亡或其他安全事件,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法律责任。
 
附件:XX项目部安全管理告知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安全负责人:                    乙方安全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部安全管理告知书
 
致             劳务公司             班组:
为更好的加强项目安全管理,确保项目安全生产,维护双方共同利益,现将本项目有关环境、危险源等情况告知你班组,望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加以防范:
1.项目地址:项目位于        省        市         区/县                街道/乡镇,项目位于市中心/远郊、交通便利/堵塞。
2.自然环境:工程所在地常年风力     级,雨水季节为     月,冬季施工季节为         ,最高气温达    ℃,项目紧邻        。(填写山坡、沿海、低洼等地理特征)
3.项目特点:本项目为 室内装修/ 室外幕墙/ 旧改/照明/ 总承包 类项目,结构形式为              ,项目施工面积         ㎡,共有单体建筑     栋,其中最高      米,最低      米,项目采用临时用电/无电化施工。
4.施工措施:项目主要施工措施为 常规吊篮/异形吊篮/双轨吊/单轨吊/移动式小炮车/固定式卷扬机/满堂脚手架/双排脚手/悬挑脚手架/盘扣架/铝合金移动操作平台/门式架/剪刀车/直臂车/曲臂车/蜘蛛车/汽车吊/塔吊/施工升降机/龙门吊/人字梯/蜘蛛人,
              等。(项目部自行勾选、补充)
5.风险告知:本项目作业部位在     (楼栋号、层数),作业高度   m,作业面积    ㎡/m³。
6.风险识别:项目主要安全风险及职业健康危害为屋面临边/楼层临边/楼梯临边/基坑、沟槽临边/卸料平台临边/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动火作业/临时用电/物体打击/高空坠落/车辆伤害/切割伤害/倾覆坍塌/有限空间作业/户外高温/涉水作用/台风/粉尘/噪音/有毒有害气体/         等。(项目部自行勾选、补充)
7.项目安全管理处罚清单
(项目部自行填写本项目业主、监理、总包、公司等处罚细则)
 
附件3:
廉政协议
 
甲方:   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    
乙方:   (分包单位名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确保项目高效优质按时交付,共同打造廉洁放心工程,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廉政协议,并作为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廉政行为准则。
一、甲方廉政管理职责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政教育。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执行廉政情况实行监督,由甲方每月召开一次甲乙双方廉政管理会议。
4.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廉政管理规定,如违规除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5.甲方人员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可能影响甲方利益的实物。
6.甲方人员不得利用出差、考察、学习之机接受乙方提供的宴请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7.甲方人员不应到乙方报销应由本人、配偶或子女亲属等利益关联人承担的各种费用。
8.甲方人员参加乙方的各种会议,需经主管领导同意,会议所发礼品、礼券(现金)等均应按甲方有关规定退还乙方或上缴廉洁账户。
9.甲方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单位人员有不廉洁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终止其不廉洁行为的继续发生,并报告纪检监督工作部。
二、乙方廉政管理职责
1.乙方应了解甲方有关廉政管理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遵守执行。
2.乙方有责任对本方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包括甲方有关廉政方面的制度和规定),按时出席甲方召集的廉政管理会议。
3.乙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宴请招待甲方人员或向甲方人员赠送各种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乙方不得安排甲方人员亲属等利益关联人在乙方工作。
4.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采用任何不正当的手段拉拢或胁迫甲方人员,损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权采取扣减相关款项、追究乙方经济责任等保全甲方利益的手段;并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后果扣除乙方合同预算总价的1-5%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双方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
5.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甲方人员有不廉洁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积极有效地终止其不廉洁行为的继续发生,并及时告知甲方纪检监督工作部。
6.严禁乙方任何人员以任何形式向甲方人员行贿,无论是甲方人员索贿,还是乙方人员主动行贿。
7.乙方确认知晓并遵守甲方廉政规定,甲方人员在被乙方拉拢或胁迫情形下,与乙方签署的文件资料或审核的结算单据等,均不作为与甲方结算的有效依据。
三、举报渠道
乙方在与甲方各单位、部门、项目部业务交往中,甲方人员有明示或暗示要求宴请、招待、安排工作等,或索取礼金、礼品、礼券等利益,或故意刁难、显失公平的现象,均应向我公司纪检部门进行举报(可以匿名举报,鼓励实名举报),以保障乙方正当权益。具体举报渠道如下:
纪检监督工作部举报电话、微信:13922830119(微信同号)
举报邮箱:jwjc@cscec.com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合作伙伴合规承诺函
 
合同编号:【                          】
 
致被承诺方: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
 
一、合规承诺
为保证合法合规、阳光透明的交易环境,创建共同发展、合作共赢、持续成功的商业伙伴关系,承诺方自愿签署合作伙伴合规承诺函,向被承诺方承诺如下:
1.识别并遵从合规义务
(1)承诺方承诺遵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法规、商业准则及公司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反腐败和反贿赂、公平竞争及招投标程序、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保护网络与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及劳动用工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并确认理解和承诺遵守被承诺方各项合规要求。
(2)主动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合规制度与规定,对员工开展诚信合规教育,增强相关员工诚信合规意识,营造公司合规文化。
 
2.反腐败及反商业贿赂
承诺方保证不会向被承诺方人员或与双方业务相关的第三方人员直接或间接提供任何形式的贿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提供礼品礼物或礼金,包括现金、红包、好处等(低值品牌提示物除外);
(2)提供购物卡、加油卡、充值卡、礼品卡、会员卡等现金等价物;
(3)提供款待(员工食堂、盒饭等必要的工作简餐或茶歇除外)或差旅赞助(包括代付住宿费、交通费,提供食宿报销发票等);
(4)提供娱乐(包括KTV、夜总会、保健养生会所等)、观光旅游及其他非商务性质的活动安排;
(5)其他可能涉嫌商业贿赂的行为。
 
3.诚信经营
承诺方理解并支持被承诺方对于诚信经营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不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资质或不实业绩,不伪造文件或提供虚假交易数据等,不得误导或欺骗被承诺方;
(2)不与被承诺方人员或第三方串通投标、围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投标或以其他方式骗取中标或交易机会;
(3)不擅自降低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与交付标准,不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4)不将中标或取得的合作项目进行违法转包,或未经被承诺方同意擅自分包;
(5)不擅自以被承诺方名义开展活动,未经允许不得借被承诺方名义进行商业宣传。
 
4.防范利益冲突
承诺方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利益冲突的发生。承诺方保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存在如下利益冲突情形时,立即向被承诺方进行书面披露,被承诺方有权视情况要求承诺方进行整改,或调整甚至终止相关合作计划或业务。
(1)承诺方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对被承诺方有直接/间接的投资,或存在利益分配和输送等情形;
(2)承诺方聘用从被承诺方离职未满三年的员工,且该员工参与或可能参与与被承诺方的合作项目;
(3)承诺方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参与或可能参与本次合作项目的员工与被承诺方员工存在亲属关系;
(4)承诺方及其关联公司存在因违法违规、欺诈贿赂等行为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及曾经或正在被起诉的情况。
 
5.保护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
承诺方承诺不采用非法或违反商业道德的手段获取和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不转发、分享或对外披露在与被承诺方合作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保密信息;
(2)未经被承诺方授权,不以任何名义发布、转发任何涉及被承诺方生产、运营、管理、研发、安全等方面的信息;
(3)不得以违法或不恰当的方式从客户、竞争对手等处收集或获取保密信息。
 
6.数据及个人信息保护
承诺方承诺严格遵守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
(1)充分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严格遵循向境外提供或传输数据等规定;
(2)承诺方向被承诺方提供的所有数据均有合法来源,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获得信息主体的事先授权同意;
(3)在双方合作的任何阶段,承诺方将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限制在合作中可能接触到敏感数据的人员数量和方式。未经被承诺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擅自处理任何个人信息或重要数据;
(4)基于承诺方及其员工原因导致数据泄露、被修改、未经书面同意或授权使用等给被承诺方造成任何损失的,承诺方应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7.贸易合规
承诺方应严格遵守所有适用的出口管制与海关管理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国,美国,欧盟和其他与被承诺方有业务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出口管制与海关管理的各项法律和法规。承诺方承诺不直接或间接的将从被承诺方获取的产品、技术或服务用于下列用途:
(1)出口或出售至受限于联合国、中国、欧盟、美国以及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禁运限制的地点;
(2)用于设计、销售或直接、间接出售于任何军事用途的终端产品或被承诺方取得的出口许可证禁止、限制的用途和用户。
 
8.对下级供应商的合规管理
承诺方需选择下级供应商或分包商履行合作协议项下义务时,承诺方同意并承诺:
(1)就下级供应商或分包商的选择,尽到谨慎合理的选任义务;
(2)主动、全面向下级供应商或分包商宣导被承诺方合规要求,并监督执行;
(3)下级供应商或分包商实施违反本函件约定行为的,承诺方应向被承诺方承担责任。
 
9.配合审计
承诺方承诺绝不隐瞒任何可能对被承诺方利益造成影响的信息,并积极配合被承诺方对其是否遵守本函件要求开展相关的审计或调查。被承诺方将提前10个工作日合理通知。
 
二、投诉举报
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承诺方发现任何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反馈疑问或可疑行为,被承诺方承诺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举报方式如下:
举报邮箱:jwjc@cscec.com
 
三、违约责任
1.如果承诺方违反本函件中相关合规义务或承诺,被承诺方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中止或终止与承诺方相关的业务,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将承诺方及相关主体列入黑名单,并进行公示;
(3)起诉承诺方及相关人员,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4)承诺方应按照:a)首次违约行为发生时起至违约行为被发现时止双方业务合作总金额(包括已支付和尚未支付的订单》的20%;或者b)承诺方及其人员给予或承诺给予被承诺方员工不当利益的10倍,向被承诺方支付违约金。前述两者取其高。
(5)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被承诺方损失的,承诺方需对公司损失予以赔偿。
2.双方开展合作的过程中,承诺方违反本函件约定行为的,被承诺方主体均有权独立依照本函件向承诺方提出主张或提起诉讼。
 
四、生效及其他
1.本函件自承诺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且长期有效。双方之间业务合同的变更、终止或解除,不影响本函件的效力。
2.本函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进行解释并受其保护,但不适用其冲突法规则。
3.基于本函件发生的任何争议,承诺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被承诺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特此承诺。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 年 【  】 月 【  】 日
 
 
 
 
 
 
 
 
 
 
 
 
 
 
 
 
 
 
 
 
附件5:
 
 
项目综合授权书
 
现根据《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管理制度,向本公司【                      】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签发综合授权书(以下简称本授权书),项目部负责人           (身份证号:                         )代表项目部行使权限。
 
 一、项目部有权决定或审批事项

序号

【有权决定或审批事项】


项目部印章用途:
(1)项目部印章仅用于工程技术资料报送、用于与业主、监理、分供方的日常沟通往来函件、内部资料上报;
(2)用于对地方政府、建设单位和监理的工程施工文件(包括开工报告、技术核定单、变更单、隐蔽工程验收、工程量申报、竣工验收等工程施工所需形成的文件资料)、签证、索赔文件、监理例会纪要、工程款申报单;
(3)用于项目内部管理文件。


确认分包工程形象进度


确认分包单位应缴纳的管理费、水电费、工人食宿费


确认分包单位应扣缴的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及其他保险费


对分供方处以罚款;要求分供方支付违约金


在进度结算和完工结算办理过程中扣除应扣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委托采购材料扣款;料具、机械租赁费扣款;项目现场管理费用扣款;临建费、维修费扣款;规费分摊扣款;管理费、水电费、保险费、工人食宿费、履约保证金、质量保修金、各类罚款、违约金、税金等扣款)


工人工伤事故应急处理(不含办理工伤认定、工伤赔偿或补偿数额的确定、参加劳动仲裁或诉讼)

   
 二、项目部无权和禁止审批事项

序号

【无权和禁止审批事项】

说明

项目部应按照管理职责开展日常经营活动。对于无权和禁止事项,项目部必须根据公司制度文件及业务流程要求报上级单位审批或备案,并经上级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公章方可生效,以确保合法合规地履行职责。


签署(或变更、补充)各类经济类合同(包含总承包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物资设备料具采购、租赁合同、设备安装拆除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各类合同及其补充协议)


购买零星材料、设备单笔或累计超过5万元(超过5万元必须报公司审批)


签署停窝工补偿函件、单价确认或调增、工程量确认及增加等涉及增加企业成本的约谈记录等文字材料


分包工程招议标


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确认分包单位签证价款


确认分包单位进度报量、进度结算、完工结算工程量和金额


确认分包单位应收(付)工程款


确认分包单位委托收、付款,接受分供方付款委托支付至第三方账户(含工人工资、材料款等),向甲方或其他收款方确认收款账户


确认应急、突击、维修费用


确认分包单位对本公司的索赔及违约金支付申请


确认分包单位债权债务转让、抵消及债权质押申请


设立分供方工期、质量、安全等增加企业成本的经济措施奖励


免除分供方工期、质量、安全或其他方面的违约经济处罚


对外承诺给付商票贴息补偿


改变合同管辖、给予经济补偿性函件


放弃债权或承担债务等承诺性文件


空白介绍信、证明等空白文书材料用印


工伤认定、工伤赔偿或补偿数额的确定


参加劳动仲裁、诉讼


签订劳动合同或对外确认劳动关系


公司管理制度中禁止项目部自行审批的其他事项

 
三、综合授权说明
(一)项目部须严格按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本授权书未明示授权的事项项目部均无权实施。本授权书未规定的,适用公司制度规定,授权书与制度规定相冲突的,以本授权书为准。
(二)项目部行使权限,须由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项目部公章(预留项目部公章印鉴、项目经理签字样式附后),否则项目部所属内设机构或个人以任何形式签字、盖章均无效,本公司不予认可,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项目部行使授权范围内的各项权利时必须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流程,必须符合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相关规定。项目部不得对外签约,所有合同、协议等具有权利义务性质的文件均需由公司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公司公章,否则本公司不予认可,亦不承担任何责任。项目经理在代理期间超越代理权限或转委托的实施民事行为,或者代理人有违法行为的,由代理人或行为人承担相关责任,我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若项目经理发生变更,则由新委任的项目经理承继授权权限。
(五)本授权书有效期至竣工结算完成之日止,公司有权随时变更或撤销本授权。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分供单位确认:我司已完全理解并清楚贵司对 [项目简称] 项目及 [被授权人] 的授权范围,并严格遵照执行。
分包分供单位授权代表人签字:                       分包分供单位:(盖章)

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陕西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