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西安局集团公司2026年度货车配件框架协议采购第四批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西安市 发布日期: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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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陕西 西安市 采购单位 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 项目名称 西安局集团公司2026年度货车配件框架协议采购第四批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西安局集团公司2026年度货车配件框架协议采购第四批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2026-XA-WZ-01-YWWL01)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西安局集团公司2026年度货车配件框架协议采购第四批采购人为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传感阀等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西安局集团公司2026年度货车配件框架协议采购第四批项目2026-XA-WZ-01-YWWL01采购明细表
备注:
1.本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该项目包件1-包件5合同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实际供应数量根据供货期内铁路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发布的订单为准。
2.该项目包件6合同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合同期内根据订单供货,采购订单以铁路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实际发布为准。合同执行期内采购数量履行完毕,合同即终止;合同到期后采购数量未履行完毕的不再履行,合同即终止。
3.本次采购,报价人必须以包件为单位进行响应,所报包件内明细报价不得有空项,评审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件为单位。
4.成交人应结合自身地域情况做好供应规划,不得因环保治理因素造成断供。由此原因造成断供影响铁路安全生产的,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5.包件内成交物资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西安局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配属车型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或包件内成交物资纳入联合采购或配件中心供应,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该包件成交结果。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包件1:
(1)报价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
(2)报价人须具有2023年以来谈判产品对铁路局集团公司或铁路车辆工厂供应合同不少于1份(合同内包含至少2项本包件产品)。
(3)报价人为代理商的,除须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制造商颁发的有效销售授权证书,以及售后服务和质保责任由授权单位全部承担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还需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制造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与谈判包件相关的生产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包件内成交物资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局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配属车型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或包件内成交物资纳入国铁集团联合采购目录,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该物资成交结果。
包件2:
(1)报价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
(2)谈判产品须具有有效的铁路专用产品认证证书。
(3)包件内成交物资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局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配属车型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或包件内成交物资纳入国铁集团联合采购目录,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该物资成交结果。
(4)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谈判。
包件3:
(1)报价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
(2)报价人须具有2023年以来谈判产品对铁路局集团公司或铁路车辆工厂供应合同不少于1份(合同内包含至少1项本包件产品)。
(3)包件内成交物资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局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配属车型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或包件内成交物资纳入国铁集团联合采购目录,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该物资成交结果。
(4)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谈判。
包件4:
(1)报价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
(2)报价人须具有2023年以来谈判产品对铁路局集团公司或铁路车辆工厂供应合同不少于1份。
(3)包件内成交物资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局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配属车型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或包件内成交物资纳入国铁集团联合采购目录,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该物资成交结果。
(4)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谈判。
包件5:
(1)报价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
(2)报价人须具有2023年以来谈判产品对铁路局集团公司或铁路车辆工厂供应合同不少于1份。
(3)包件内成交物资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局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配属车型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或包件内成交物资纳入国铁集团联合采购目录,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该物资成交结果。
(4)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谈判。
包件6:
(1)报价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
(2)报价人须具有2023年以来谈判产品对铁路局集团公司或铁路车辆工厂供应合同不少于1份。
(3)包件内成交物资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局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配属车型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或包件内成交物资纳入国铁集团联合采购目录,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该物资成交结果。
(4)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谈判。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3月19日 18:30至2026年3月24日 18:3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 09:00,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33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
地   址: 西安市友谊东路与兴庆西路十字西北角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电   话: *** 029-82324253(服务费) 029-82324252(保证金)
传   真: /
电子邮件:sxtxztb@163.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铁路局支行
账   号: 3700022009200071120
 
8.其他
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递交报价文件3个工作日之前提出,通过异议函件(纸质文件或电子邮箱)向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提出。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2) 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3) 异议请求及主张;(4) 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5) 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6) 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受理异议联系人:***
联系电话:***、029-82324241 
电子邮箱:sxtxztb1@163.com(异议专用)
联系地址;西安市友谊东路与兴庆西路十字西北角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邮编:710054)
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部采供所电话:029-83198948
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部监督科电话:029-82322728
纪检监督电话:029-82324171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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