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陕西高速公路电子收费公司单片式OBU基础款代理销售单位询比项目询比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西安市 发布日期:2026-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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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陕西 西安市 采购单位 陕西高速公路电子收费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开源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陕西高速公路电子收费公司单片式OBU基础款代理销售单位询比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陕西高速公路电子收费公司单片式OBU基础款代理销售单位询比项目询比公告 (招标编号:KY2026-3-003)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高速公路电子收费公司单片式OBU基础款代理销售单位询比项目己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陕西高速公路电子收费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陕西高速公路电子收费公司单片式OBU基础款代理销售单位询比项目,1项,项 目概况:代售产品类型为单片式ETC车载电子标签(OBU)的基础款。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 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陕西高速公路电子收费公司单片式OBU基础款代理销售单位询比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陕西高速公路电子收费公司单片式OBU基础款代理销售单位询比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 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 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 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年度至今己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 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询比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参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询比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 件) (8)本项目仅接受所投单片式ETC车载电子标签(OBU)设备的制造商直接参与询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26日08时30分到2026年03月0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2月26日至2026年03月04日,每天上午08:30 至11:3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文件获取地点:西安市雁展 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3、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售价:每套500.00元(人民 币)。注:购买询比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9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第一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9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第一会议室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高速公路电子收费有限公司综合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高速公路电子收费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208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开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269278058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必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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