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汉滨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安康市汉滨区恒河中原镇至大河镇段、付家河、坝河镇斑竹园社区防洪治理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汉滨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安康市汉滨区恒河中原镇至大河镇段、付家河、坝河镇斑竹园社区防洪治理工程设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陕西 安康市 | 采购单位 | 汉滨区水利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筑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恒河中原镇至大河镇段、付家河、坝河镇斑竹园社区防洪治理工程设计招标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安康市汉滨区恒河中原镇至大河镇段、付家河、坝河镇斑竹园社区防洪治理工程设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2月1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CG2026-01
项目名称:安康市汉滨区恒河中原镇至大河镇段、付家河、坝河镇斑竹园社区防洪治理工程设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34,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汉滨区恒河中原镇至大河镇段防洪治理工程设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2,34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345,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设计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合同包2(安康市汉滨区付家河防洪治理工程设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2,0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6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设计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合同包3(安康市汉滨区坝河镇斑竹园社区防洪治理工程设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629,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29,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设计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汉滨区恒河中原镇至大河镇段防洪治理工程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安康市汉滨区付家河防洪治理工程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合同包3(安康市汉滨区坝河镇斑竹园社区防洪治理工程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汉滨区恒河中原镇至大河镇段防洪治理工程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满足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服务能力;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提供声明和自获取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任意一天的网页截图);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
合同包2(安康市汉滨区付家河防洪治理工程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合同包3(安康市汉滨区坝河镇斑竹园社区防洪治理工程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1月22日
至 2026年01月2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2月1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须知: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www.sxggzyjy.cn:9002/TPBidder)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网络平台机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0915-2110976;2.供应商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在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后果自负;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202206)》,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5.请各供应商购买文件后,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须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以便中标后能顺利录入中标单位信息,若未办理入库手续,造成不能发布中标公告,责任自负;6.本项目实行“兼投不兼中”原则,供应商可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具体细则详见评分标准;7.因为“汉滨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没有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平台账号,所以借用主管部门“汉滨区水利局”的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平台账号,采购公告中采购人名称系统默认为“汉滨区水利局”不可更改,但实际采购人名称为“汉滨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负责本项目的采购、项目管理、验收等相关工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水利局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瀛湖路1号人防大厦水防站1楼
联系方式:181091503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筑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111号中京坊6幢2单元34层2341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筑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1日
安康市汉滨区恒河中原镇至大河镇段、付家河、坝河镇斑竹园社区防洪治理工程设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2月1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CG2026-01
项目名称:安康市汉滨区恒河中原镇至大河镇段、付家河、坝河镇斑竹园社区防洪治理工程设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34,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汉滨区恒河中原镇至大河镇段防洪治理工程设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2,34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345,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工程设计服务 | 安康市汉滨区恒河中原镇至大河镇段防洪治理工程设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34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设计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合同包2(安康市汉滨区付家河防洪治理工程设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2,0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6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2-1 | 工程设计服务 | 安康市汉滨区付家河防洪治理工程设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6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设计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合同包3(安康市汉滨区坝河镇斑竹园社区防洪治理工程设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629,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29,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3-1 | 工程设计服务 | 安康市汉滨区坝河镇斑竹园社区防洪治理工程设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29,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设计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汉滨区恒河中原镇至大河镇段防洪治理工程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安康市汉滨区付家河防洪治理工程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合同包3(安康市汉滨区坝河镇斑竹园社区防洪治理工程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汉滨区恒河中原镇至大河镇段防洪治理工程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满足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服务能力;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提供声明和自获取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任意一天的网页截图);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
合同包2(安康市汉滨区付家河防洪治理工程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合同包3(安康市汉滨区坝河镇斑竹园社区防洪治理工程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1月22日
至 2026年01月2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2月1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须知: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www.sxggzyjy.cn:9002/TPBidder)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网络平台机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0915-2110976;2.供应商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在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后果自负;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202206)》,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5.请各供应商购买文件后,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须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以便中标后能顺利录入中标单位信息,若未办理入库手续,造成不能发布中标公告,责任自负;6.本项目实行“兼投不兼中”原则,供应商可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具体细则详见评分标准;7.因为“汉滨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没有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平台账号,所以借用主管部门“汉滨区水利局”的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平台账号,采购公告中采购人名称系统默认为“汉滨区水利局”不可更改,但实际采购人名称为“汉滨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负责本项目的采购、项目管理、验收等相关工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水利局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瀛湖路1号人防大厦水防站1楼
联系方式:181091503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筑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111号中京坊6幢2单元34层2341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筑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1日
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