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质量技术监督所便携式金相仪等设备购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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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陕西 西安市 | 采购单位 | 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质量技术监督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 | 项目名称 | 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质量技术监督所便携式金相仪等设备购置竞争性谈判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质量技术监督所便携式金相仪等设备购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XAJJSGZ2025122969014n8)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质量技术监督所便携式金相仪等设备购置采购人为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质量技术监督所,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便携式金相仪等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质量技术监督所便携式金相仪等设备购置项目XAJJSGZ2025122969014n8采购明细表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包件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销售业绩,能够出具提供2023年以来便携式金相仪的销售合同不少于一份。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除须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出具的授权证书,并载明售后服务和质保责任由制造商全部承担。
包件2: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销售业绩,能够出具提供2023年以来视频内窥镜的销售合同不少于一份。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除须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出具的授权证书,并载明售后服务和质保责任由制造商全部承担。
包件3: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销售业绩,能够出具提供2023年以来数字超声波探伤仪的销售合同不少于一份。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除须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出具的授权证书,并载明售后服务和质保责任由制造商全部承担。
包件4: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销售业绩,能够出具提供2023年以来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的销售合同不少于一份。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除须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出具的授权证书,并载明售后服务和质保责任由制造商全部承担。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12月24日 17:30至2025年12月30日 17:3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包件一便携式金相仪:100元、包件二视频内窥镜:100元、包件三数字超声波探伤仪:100元、包件四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1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6日 14:30,地点为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西安市友谊东路与兴庆西路十字西北角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第一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质量技术监督所
地 址: 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33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
地 址: 西安市友谊东路与兴庆西路十字西北角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电 话: *** 029-82324253(服务费) 029-82324252(保证金)
传 真: /
电子邮件:sxtxztb@163.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铁路局支行
账 号: 3700022009200071120
8.其他
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递交报价文件3个工作日之前提出,通过异议函件(纸质文件或电子邮箱)向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提出。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3)异议请求及主张;(4)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5)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6)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受理异议联系人:***
联系电话:***、029-82324241
电子邮箱:sxtxztb@163.com
联系地址;西安市友谊东路与兴庆西路十字西北角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邮编:710054)
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质量技术监督所电话:***
纪检监督电话:029-82324171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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