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渭南市 发布日期:2025-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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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陕西 渭南市 采购单位 渭南市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2025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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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华阴市2025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工作,按照渭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遵循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选择的原则选择实施主体,公开遴选2025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内容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培育品牌,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规范财务管理,拓展营销渠道,提高生产经营发展水平。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遴选的项目主体为纳入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测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的家庭农场,必须建成利益联结机制,并通过土地经营权作价出资、吸纳就业、农业社会化服务、订单收购、收益分红等方式带动农户增收,支持市级以上示范社、场,同等情况下优先支持农机类、粮油类、采用绿色生产技术的主体及由退役军人、残疾人、农二代(返乡大学生)领办的主体。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按照合作社每个补助不超过20万元、家庭农场每个补助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执行,具体根据各主体联农带农情况确定。补助资金应避免垒大户支持,同一主体不得叠加享受其他中省同类或高度相关的资金项目。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等非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年度内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两个预算年度内巳享受中央和省级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补助的不予重复支持。
三、资金支持环节
资金可用于项目主体从农业生产到加工、储运、营销、服务等全部生产运营中的关键环节。
四、实施条件
1.依法注册登记,并在市农经站有完整的备案,纳入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监测系统以及“家庭农场名录库”统一管理;
2.市级以上示范社(场)优先;
3.本年度内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4.财务管理规范,不能有失信行为,不在异常名录内;
5.连续两个预算年度内已享受过中省项目补助的主体不予重复支持;同一主体不得叠加享受其他中省同类或高度相关的资金项目。
五、遴选程序
按照主体自愿申报、县级审核公示、市级复核备案、核查验收兑付的流程组织实施。
六、报名须知
申报主体填写华阴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并附相关资料。
申报地址:华阴市农经站
申报时间:11月28日-12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贺 韧:***
   华阴市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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