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陕西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延安干部学院教学教务系统升级项目询比失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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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陕西 延安市 | 采购单位 | 陕西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陕西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延安干部学院教学教务系统升级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陕西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延安干部学院教学教务系统升级项目询比失败公示
陕西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延安干部学院教学教务系统升级项目询比失败公示
陕西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延安干部学院教学教务系统升级项目(项目编号:HX-202500066-106)评审委员会按照询比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评审,经评审,本项目有效供应商仅有1家,不具备足够的竞争性,因此否决全部响应,本次询比失败。
(一)否决响应情况:
经中国电信电子采购平台串通投标-投标事宜办理分析提醒,西安研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嘉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同标段文件下载IP雷同,IP均为113.132.177.16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规定,评审委员会判定本项目存在“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视为西安研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嘉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相互串通投标。
公示期: 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7日。
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 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2日
陕西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延安干部学院教学教务系统升级项目询比失败公示
陕西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延安干部学院教学教务系统升级项目(项目编号:HX-202500066-106)评审委员会按照询比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评审,经评审,本项目有效供应商仅有1家,不具备足够的竞争性,因此否决全部响应,本次询比失败。
(一)否决响应情况:
经中国电信电子采购平台串通投标-投标事宜办理分析提醒,西安研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嘉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同标段文件下载IP雷同,IP均为113.132.177.16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规定,评审委员会判定本项目存在“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视为西安研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嘉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相互串通投标。
公示期: 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7日。
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 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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