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陕西省三原县三原火车站8处场地出借招商公告
【招标公告】陕西省三原县三原火车站8处场地出借招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陕西 西安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阎良工务段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三原火车站南货场场地租赁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招商人: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阎良工务段
2.招商项目及概况
2.1项目地址:陕西省三原县三原火车站
2.2 8处项目概况:
(1)三原火车站南货场1号场地(1126平方米)、(2)三原南货场7号场地(1235平方米)、(3)三原南货场10号场地(1055平方米)、(4)三原南货场11号场地(650平方米)、(5)三原南货场12号场地(360平方米)、(6)三原南货场13号场地(1450平方米)、(7)三原南货场14.15号场地(1682平方米)、(8)三原车站东头场地(792平方米)共计8处。目前场地前期租赁期限已全部到期。
2.3招商方式及包件划分:公开招商。
本次招商划分为8个包件。招商公告发布一次,发布期限为7天,当竞商人达到2家及以上时,需缴纳竞商保证金,按照公告中的竞标时间公开竞价;只有一家或无人报名时,采取商务洽谈方式进行招租。
2.4出租方式:8处独立板块场地独自出借。
2.5经营范围:仓储、材料、物资存放(不得从事危险品仓储经营以及环境、噪音污染等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活动)
2.6租赁年限:3年。
2.7最低限价(含税):招商底价为:三原火车站地区:2.54元/㎡·月。从合同签订后第2年起,每年合同额在上一年基础上增加1%。
2.8付款方式:按年度支付,合同签订后20日内,中商人向招商人缴纳第一年度出借费用。次年费用应在第一年付款的同一时间段前全额缴纳(即中商人下一年付款日期和上年相同)。
2.9重要事项说明:
(1)竞商人在报名前自己需对现场进行现场踏勘,承担踏勘过程中发生的自身费用,充分了解场地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装修状况,原承租人是否还在经营,如正常经营竞商人须了解其投资成本回收情况、是否存在法律纠纷等)后综合考量是否参与竞商。因竞商人未对场地状况做充分了解,中商后与原承租人产生的纠纷,招商人不予受理,中商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商人拒付或少付租金。
(2)中商人负责对出借场地进行日常维护。招商人负责督查租赁期内出借项目的消防、卫生、安全等事项。
(3)中商人在出借场地期间所产生的水、电、暖、天然气、物业费等费用自理。
(4)如在出借合同期内发生消防、违法违纪等事件,中商人需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且招商人有权与其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在合同期内,不得进行转租、转包、转借他人,否则按违约处理,招商人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6)中商人须严格履行合同,租赁期间自觉接受地方管理机构及招商人的检查,由此而造成的罚款等相关费用由中商人自行承担。
(7)原借户愿意续借时, 在招商底价、物业条件、合作期限、支付方式等重要条款相同的情况下,享有优先权。
(8)中商人如在该场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应经集团公司铁路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后,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建成后不可移动资产所有权归属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公司所有。中商人承担建设过程中和投入使用后的安全责任。
(9)中商人确定后,若因政府规划、铁路政策调整或其他情形导致无法开展合作的,本项目自动终止,中商人无条件退出场地,招商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10)中商单位严禁在承租范围内及铁路沿线违法施工、设置障碍物和彩钢瓦、防尘网等漂浮物,以及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其他安全隐患。同时,根据安全需要设置防撞墙、防撞墩等安全措施。
(11)需疫情减免时,执行国家政策及招商人上级通知。
3.竞商人的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提供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或具有有效身份证明的自然人。
3.2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名单。
3.3满足国家、国家铁路集团公司及其他行业企业资质要求和规定。
3.4承认并服从招商人的监督、管理,遵守国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项相关规定。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3.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9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3.10竞商保证金:凡参加该项目的竞商人,须缴纳竞商保证金:壹仟元整(1000元)具体缴纳事宜详见招商文件。
3.11企业竞商人竞商保证金由单位账户缴纳或现金缴纳(接受自然人报名的包件可由自然人缴纳保证金)。竞商人须在获取招商文件前将保证金电汇至招商指定账户:
名称: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阎良工务段
纳税人识别号:91610114435745503U
地址、电话: 029-82183597
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胜利路185号
开户行及账号:建行西安市阎良区支行
61001705103052500819
同时须在汇款单上注明资产名称、招商编号、包件号。未交足竞商保证金的视为无效竞商。
4.评审办法
三轮竞价法。
5.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竞商者,请于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 10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在95306国铁招商网报名和线下报名相结合方式。
网上报名:竞商人需在国铁招商平台报名,先登录95306国铁招商网https://zs.95306.cn/#/,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完成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需注意填报的身份信息、企业及法人信息、邮箱帐号、手机号等真实有效,因报名信息填报错误所造成的后果由竞商人自行承担。网上报名上传的资料(扫描件)必须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报名时)。
5.2竞商人为独立法人企业的,报名时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竞商人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的,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提供)
5.3招商文件的获取:审核通过后,招商文件发送至报名所填邮箱或前来阎良工务段领取。
6.竞商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6.1竞商文件的递交方式:纸质竞商文件需通过现场向招商人递交。
6.2 联系人:***,联系电话:029-82182199 15877483399。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中国铁路95306(https://zs.95306.cn/#/)上公布。
8.异议受理方式及渠道
异议应通过书面的异议函件向招商人提出,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附身份证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9.联系方式
招商人: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阎良工务段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凤凰路街道办火车站胜利路185号 邮编:710089
联系人:***
联系方式:029-82182199 15877483399
监督电话:029-82183473
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阎良工务段
2.招商项目及概况
2.1项目地址:陕西省三原县三原火车站
2.2 8处项目概况:
(1)三原火车站南货场1号场地(1126平方米)、(2)三原南货场7号场地(1235平方米)、(3)三原南货场10号场地(1055平方米)、(4)三原南货场11号场地(650平方米)、(5)三原南货场12号场地(360平方米)、(6)三原南货场13号场地(1450平方米)、(7)三原南货场14.15号场地(1682平方米)、(8)三原车站东头场地(792平方米)共计8处。目前场地前期租赁期限已全部到期。
2.3招商方式及包件划分:公开招商。
本次招商划分为8个包件。招商公告发布一次,发布期限为7天,当竞商人达到2家及以上时,需缴纳竞商保证金,按照公告中的竞标时间公开竞价;只有一家或无人报名时,采取商务洽谈方式进行招租。
2.4出租方式:8处独立板块场地独自出借。
2.5经营范围:仓储、材料、物资存放(不得从事危险品仓储经营以及环境、噪音污染等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活动)
2.6租赁年限:3年。
2.7最低限价(含税):招商底价为:三原火车站地区:2.54元/㎡·月。从合同签订后第2年起,每年合同额在上一年基础上增加1%。
2.8付款方式:按年度支付,合同签订后20日内,中商人向招商人缴纳第一年度出借费用。次年费用应在第一年付款的同一时间段前全额缴纳(即中商人下一年付款日期和上年相同)。
2.9重要事项说明:
(1)竞商人在报名前自己需对现场进行现场踏勘,承担踏勘过程中发生的自身费用,充分了解场地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装修状况,原承租人是否还在经营,如正常经营竞商人须了解其投资成本回收情况、是否存在法律纠纷等)后综合考量是否参与竞商。因竞商人未对场地状况做充分了解,中商后与原承租人产生的纠纷,招商人不予受理,中商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商人拒付或少付租金。
(2)中商人负责对出借场地进行日常维护。招商人负责督查租赁期内出借项目的消防、卫生、安全等事项。
(3)中商人在出借场地期间所产生的水、电、暖、天然气、物业费等费用自理。
(4)如在出借合同期内发生消防、违法违纪等事件,中商人需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且招商人有权与其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在合同期内,不得进行转租、转包、转借他人,否则按违约处理,招商人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6)中商人须严格履行合同,租赁期间自觉接受地方管理机构及招商人的检查,由此而造成的罚款等相关费用由中商人自行承担。
(7)原借户愿意续借时, 在招商底价、物业条件、合作期限、支付方式等重要条款相同的情况下,享有优先权。
(8)中商人如在该场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应经集团公司铁路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后,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建成后不可移动资产所有权归属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公司所有。中商人承担建设过程中和投入使用后的安全责任。
(9)中商人确定后,若因政府规划、铁路政策调整或其他情形导致无法开展合作的,本项目自动终止,中商人无条件退出场地,招商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10)中商单位严禁在承租范围内及铁路沿线违法施工、设置障碍物和彩钢瓦、防尘网等漂浮物,以及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其他安全隐患。同时,根据安全需要设置防撞墙、防撞墩等安全措施。
(11)需疫情减免时,执行国家政策及招商人上级通知。
3.竞商人的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提供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或具有有效身份证明的自然人。
3.2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名单。
3.3满足国家、国家铁路集团公司及其他行业企业资质要求和规定。
3.4承认并服从招商人的监督、管理,遵守国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项相关规定。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3.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9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3.10竞商保证金:凡参加该项目的竞商人,须缴纳竞商保证金:壹仟元整(1000元)具体缴纳事宜详见招商文件。
3.11企业竞商人竞商保证金由单位账户缴纳或现金缴纳(接受自然人报名的包件可由自然人缴纳保证金)。竞商人须在获取招商文件前将保证金电汇至招商指定账户:
名称: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阎良工务段
纳税人识别号:91610114435745503U
地址、电话: 029-82183597
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胜利路185号
开户行及账号:建行西安市阎良区支行
61001705103052500819
同时须在汇款单上注明资产名称、招商编号、包件号。未交足竞商保证金的视为无效竞商。
4.评审办法
三轮竞价法。
5.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竞商者,请于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 10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在95306国铁招商网报名和线下报名相结合方式。
网上报名:竞商人需在国铁招商平台报名,先登录95306国铁招商网https://zs.95306.cn/#/,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完成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需注意填报的身份信息、企业及法人信息、邮箱帐号、手机号等真实有效,因报名信息填报错误所造成的后果由竞商人自行承担。网上报名上传的资料(扫描件)必须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报名时)。
5.2竞商人为独立法人企业的,报名时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竞商人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的,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提供)
5.3招商文件的获取:审核通过后,招商文件发送至报名所填邮箱或前来阎良工务段领取。
6.竞商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6.1竞商文件的递交方式:纸质竞商文件需通过现场向招商人递交。
6.2 联系人:***,联系电话:029-82182199 15877483399。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中国铁路95306(https://zs.95306.cn/#/)上公布。
8.异议受理方式及渠道
异议应通过书面的异议函件向招商人提出,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附身份证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9.联系方式
招商人: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阎良工务段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凤凰路街道办火车站胜利路185号 邮编:710089
联系人:***
联系方式:029-82182199 15877483399
监督电话:029-82183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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