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旬阳市“十五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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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陕西 安康市 | 采购单位 | 旬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高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旬阳市“十五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旬阳市“十五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旬阳市城关镇商贸大街四巷(住建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29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GX2025-CG-1017
项目名称:旬阳市“十五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旬阳市“十五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编制):
合同包预算金额:2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2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十五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编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 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
(5)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十五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编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财务报告: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公司成立后相应的财务会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8)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0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18日
至 2025年10月2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旬阳市城关镇商贸大街四巷(住建局)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旬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旬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办理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磋商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磋商的,后果自负。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旬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旬阳市商贸街大街四巷
联系方式:166097148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高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2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高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7日
旬阳市“十五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旬阳市城关镇商贸大街四巷(住建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29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GX2025-CG-1017
项目名称:旬阳市“十五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旬阳市“十五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编制):
合同包预算金额:2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2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服务 | 1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2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十五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编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 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
(5)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十五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编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财务报告: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公司成立后相应的财务会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8)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0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18日
至 2025年10月2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旬阳市城关镇商贸大街四巷(住建局)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旬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旬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办理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磋商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磋商的,后果自负。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旬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旬阳市商贸街大街四巷
联系方式:166097148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高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2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高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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