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佳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采购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榆林市 发布日期:202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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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陕西 榆林市 采购单位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佳县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福盛昌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佳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采购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佳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采购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2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CS-ZF-2025023
项目名称:佳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采购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7,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佳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采购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487,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87,540.26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环保工程施工 完成佳县12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87,6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佳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采购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②、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③、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不得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佳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采购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须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供应商及项目经理查询相关信息;
(4)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须中介机构审计),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提供 2025年 01月份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保缴纳证明:提供 2025 年01 月份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8)须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9)投标人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但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评审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10)本项目采用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提供信用中国陕西榆林承诺网页截图(截图须体现项目名称)(承诺公示日期为从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17日
至 2025年09月23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开发区中央公园一期25号楼2单元1402室纸质文件递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9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开发区中央公园一期25号楼2单元14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09月17日上午9:00至2025年09月23日下午17:00。2、CA锁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3楼,E18、E19窗口,联系电话:0912-3452148。3、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4、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投标人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并使用该文件重新编制投标文件,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或旧版答疑文件制作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佳县分局
地址:榆林市佳县佳芦镇云岩路7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福盛昌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开发区中央公园一期25号楼2单元14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工
电话:***
陕西福盛昌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6日

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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