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年阳平镇港头村产业道路硬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宝鸡市
发布日期: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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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陕西 宝鸡市 |
采购单位 |
宝鸡市陈仓区阳平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5年阳平镇港头村产业道路硬化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5 年阳平镇港头村产业道路硬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RH采字【BJ20250803】002号)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阳平镇港头村产业道路硬化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衔接资金14.5万元,招标人为宝鸡市陈仓区阳平镇人民政府。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5年阳平镇港头村产业道路硬化项目位于阳平镇港头村,主要建设内容为硬
化水泥混凝土路面长250m, 宽3.5m, 厚度18cm, D5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8m, D300钢筋混
凝土排水管6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阳平镇港头村产业道路硬化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年阳平镇港头村产业道路硬化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的营业执
照、组织机构代码(或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
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5)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
书面声明;
(6)供应商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供应商
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
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
商;
(9)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
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基本存款账
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0)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
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期限内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
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期限内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
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13)供应商及拟派项目经理应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全
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26日09 时00分到2025年09月0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5年08月26日至2025年09月01日,每日上
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持单位
介绍信、被介绍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在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55号裕隆
大厦1705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5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55号裕隆大厦1706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5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55号裕隆大厦1706室
七、其他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陕西采购与招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sntba.com)上发布;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
<2018>23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
办采(2020〕15号);
(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
通知》(财库(2021〕19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
采(2023〕3号);
(15)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
相关证明。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宝鸡市陈仓区阳平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鸡市陈仓区阳平镇人民政府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阳平镇街道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55号裕隆大厦1705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ruihengbaoji888@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蔓丛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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