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安康高新区2024年度农村公路完善和联网工程(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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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陕西 安康市 | 采购单位 | 安康高新区 |
| 招标代理机构 | 西安天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安康高新区2024年度农村公路完善和联网工程(二标段)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陕西新江山建设有限公司,安康市花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康市宏鑫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安康高新区2024年度农村公路完善和联网工程(二标段)于2025年8月20日09:00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开标室开标,评标工作于当日结束。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及工期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姓名及项目总工、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四)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3日(2025年8月21日-2025年8月23日)。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形式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向监督单位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特此公示!
代理机构:西安天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8月20日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及工期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程质量 | 安全目标 | 工期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 陕西新江山建设有限公司 | ***.68 |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杜绝一切安全责任事故 | 2年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安康市花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4629650.75 |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杜绝一切安全责任事故 | 2年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安康市宏鑫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4631886.01 |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杜绝一切安全责任事故 | 2年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项目业绩 |
陕西新江山建设有限公司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1)汉江白河水电站库周交通恢复仙河口机耕道改建工程 (2)石泉县喜河老庄经牛石川至后柳公路老庄—雁山段工程施工(GL-1)标段 (3)石泉县 2019年中央车购税整合资金第二批通村公路安防工程(第二期)施工八标段 |
安康市花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1)汉滨区紫荆镇荆河大桥建设工程 (2)汉中市南郑区梁山镇人民政府利民村2022年通组道路建设项目 (3)白河县2021年西营镇花房村等5个村道路水毁应急抢险工程(一期) |
安康市宏鑫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1)紫阳县2023年高滩镇黄谷溪桥头至八庙村道路修复工程 (2)紫阳县毛坝镇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3)岚皋县佐龙镇杜坝村茶叶园区生产道路工程 |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姓名及项目总工、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姓名 | 任职资格 | 证书编号 | 个人业绩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新江山建设有限公司 | |||
| 阳锐 | 项目经理 | 陕261222307872 | (1)镇安县2024年通村联网路项目施工六标段 (2)宁陕县筒车湾小学路口涵洞工程 |
| 辛康伟 | 项目总工 | 陕交安B(21)G02720 | (1)镇安县2024年通村联网路项目施工六标段 (2)宁陕县筒车湾小学路口涵洞工程 |
|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康市花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冯香玉 | 项目经理 | 陕261192014579 | (1)汉滨区紫荆镇荆河大桥建设工程 (2)华坪镇黄连产业公园提标扩能项目 |
| 孙联琪 | 项目总工 | 陕交安B20G03649 | (1)白河县2021年西营镇花房村等5个村道路水毁应急抢险工程(一期) (2)2024年南郑区梁山镇利民村利肖路道路维修硬化项目 |
|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康市宏鑫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王小丽 | 项目经理 | 陕261121337208 | (1)岚皋县佐龙镇杜坝村茶叶园区生产道路工程 (2)平利县2021年通建制村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通村双车道工程Ⅳ标段 |
| 张先玉 | 项目总工 | 陕交安B(18)G00064 | (1)官元镇古家村三组通组道路完善工程 (2)平利县2021年通建制村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通村双车道工程Ⅳ标段 |
(四)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3日(2025年8月21日-2025年8月23日)。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形式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向监督单位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特此公示!
代理机构:西安天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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