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安大学南校区学生公寓配套功能完善(二期)二标段(家具采购及安装)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长安大学南校区学生公寓配套功能完善(二期)二标段(家具采购及安装)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陕西 西安市 | 采购单位 | 长安大学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长安大学南校区学生公寓配套功能完善(二期)二标段(家具采购及安装)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长安大学南校区学生公寓配套功能完善(二期)二标段(家具采购及安装)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ZB2025007G/华鼎招字[2025]第135号-2
项目名称:长安大学南校区学生公寓配套功能完善(二期)二标段(家具采购及安装)
预算金额:456.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6.937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商接到学校通知后即可备料生产,待施工现场满足安装条件后进场安装,接学校安装通知后 7日历天内到货并完成安装(含家具安装及清理现场,保持作业区环境卫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
(2)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因重大质量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无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的不良行为记录,不得与长安大学有涉诉或关联涉诉案件(以声明书为准);
(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不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说明书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0日至2025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方式:文件费请电汇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单位名称: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政通路支行、账号:26140401040008097、行号:103791014049,须对公转账,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时请认真核对收款账户,因错付引起的不便供应商自行承担)购买采购文件,汇款时须注明“25-135-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以下文件:①加盖公章的介绍信(PDF版本扫描件1份)、②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PDF版本扫描件1份)。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1350884683@qq.com。采购代理机构当日17:00时前收到邮件的于当日发送采购文件,17:00时后收到的将视为是第二日收到的邮件。为便于识别,请将电子邮件名称命名为“25-135-2(公司名称)”。
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主楼2区3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安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安大学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中段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曲江国际金融中心11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长安大学南校区学生公寓配套功能完善(二期)二标段(家具采购及安装)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ZB2025007G/华鼎招字[2025]第135号-2
项目名称:长安大学南校区学生公寓配套功能完善(二期)二标段(家具采购及安装)
预算金额:456.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6.9370万元
采购需求:
| 标段 | 合同标段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要求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 二标段 | 长安大学南校区学生公寓配套功能完善(二期)二标段(家具采购及安装) | 1 | 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969370.00 |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商接到学校通知后即可备料生产,待施工现场满足安装条件后进场安装,接学校安装通知后 7日历天内到货并完成安装(含家具安装及清理现场,保持作业区环境卫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
(2)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因重大质量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无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的不良行为记录,不得与长安大学有涉诉或关联涉诉案件(以声明书为准);
(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不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说明书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0日至2025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方式:文件费请电汇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单位名称: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政通路支行、账号:26140401040008097、行号:103791014049,须对公转账,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时请认真核对收款账户,因错付引起的不便供应商自行承担)购买采购文件,汇款时须注明“25-135-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以下文件:①加盖公章的介绍信(PDF版本扫描件1份)、②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PDF版本扫描件1份)。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1350884683@qq.com。采购代理机构当日17:00时前收到邮件的于当日发送采购文件,17:00时后收到的将视为是第二日收到的邮件。为便于识别,请将电子邮件名称命名为“25-135-2(公司名称)”。
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主楼2区3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安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安大学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中段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曲江国际金融中心11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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