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卧龙寺街道三迪社区党群服务站阵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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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陕西 宝鸡市 | 采购单位 | 宝鸡市金台区卧龙寺街道办事处 |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昊华兴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卧龙寺街道三迪社区党群服务站阵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卧龙寺街道三迪社区党群服务站阵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渭滨区广元南路龙禧花园B座一单元19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28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H25-JT-001ZC
项目名称:卧龙寺街道三迪社区党群服务站阵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5,786.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卧龙寺街道三迪社区党群服务站阵地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85,786.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85,786.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卧龙寺街道三迪社区党群服务站阵地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2.2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2006]90 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2.4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5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6 陕西省 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2.7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2.8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 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
2.9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2.10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1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卧龙寺街道三迪社区党群服务站阵地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包括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3.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2024)任意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税收缴纳证明:出具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纳税(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出具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3.6.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8.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18日 至 2025年04月2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渭滨区广元南路龙禧花园B座一单元19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2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渭滨区广元南路龙禧花园B座一单元1903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4月2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渭滨区广元南路龙禧花园B座一单元19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企业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金台区卧龙寺街道办事处
地址:陈仓大道2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昊华兴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广元南路龙禧花园B座一单元19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昊华兴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7日
相关
采购清单.pdf
卧龙寺街道三迪社区党群服务站阵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渭滨区广元南路龙禧花园B座一单元19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28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H25-JT-001ZC
项目名称:卧龙寺街道三迪社区党群服务站阵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5,786.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卧龙寺街道三迪社区党群服务站阵地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85,786.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85,786.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卧龙寺街道三迪社区党群服务站阵地建设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85,786.00 | 485,786.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卧龙寺街道三迪社区党群服务站阵地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2.2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2006]90 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2.4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5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6 陕西省 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2.7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2.8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 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
2.9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2.10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1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卧龙寺街道三迪社区党群服务站阵地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包括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3.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2024)任意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税收缴纳证明:出具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纳税(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出具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3.6.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8.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18日 至 2025年04月2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渭滨区广元南路龙禧花园B座一单元19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2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渭滨区广元南路龙禧花园B座一单元1903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4月2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渭滨区广元南路龙禧花园B座一单元19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企业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金台区卧龙寺街道办事处
地址:陈仓大道2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昊华兴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广元南路龙禧花园B座一单元19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昊华兴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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