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恒口示范区梅子铺粮站至梦林花椒现代农业园产业路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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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安康市 | 采购单位 |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福胜和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恒口示范区梅子铺粮站至梦林花椒现代农业园产业路项目设计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恒口示范区梅子铺粮站至梦林花椒现代农业园产业路项目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846724768@qq.com)通过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1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HJ-2025-003
项目名称:恒口示范区梅子铺粮站至梦林花椒现代农业园产业路项目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7,485.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梅子铺粮站至梦林花椒现代农业园产业路项目设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177,485.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7,485.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具体服务期限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梅子铺粮站至梦林花椒现代农业园产业路项目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梅子铺粮站至梦林花椒现代农业园产业路项目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应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或公路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至今至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至今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专业技术服务)。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03日
至 2025年04月1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邮箱:846724768@qq.com)通过电子邮件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四季花园酒店14楼小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4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四季花园酒店14楼小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将中小企业声明函、法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扫描为一个PDF文档(要求文字及公章须清晰无缺失)发送至陕西福胜和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846724768@qq.com)邮箱,进行确认后方可完成报名,无需到现场购买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恒口示范区创业大厦7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福胜和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达安康之眼2-8幢1单元72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福胜和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2日
采购清单.pdf
恒口示范区梅子铺粮站至梦林花椒现代农业园产业路项目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846724768@qq.com)通过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1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HJ-2025-003
项目名称:恒口示范区梅子铺粮站至梦林花椒现代农业园产业路项目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7,485.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梅子铺粮站至梦林花椒现代农业园产业路项目设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177,485.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7,485.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工程设计服务 | 恒口示范区梅子铺粮站至梦林花椒现代农业园产业路项目设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7,485.00 | 177,485.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具体服务期限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梅子铺粮站至梦林花椒现代农业园产业路项目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梅子铺粮站至梦林花椒现代农业园产业路项目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应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或公路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至今至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至今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专业技术服务)。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03日
至 2025年04月1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邮箱:846724768@qq.com)通过电子邮件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四季花园酒店14楼小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4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四季花园酒店14楼小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将中小企业声明函、法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扫描为一个PDF文档(要求文字及公章须清晰无缺失)发送至陕西福胜和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846724768@qq.com)邮箱,进行确认后方可完成报名,无需到现场购买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恒口示范区创业大厦7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福胜和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达安康之眼2-8幢1单元72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福胜和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2日
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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