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医院副食品采购项目更正公告(2025-JJDGCJ-F1003)(第1包)
【招标公告】医院副食品采购项目更正公告(2025-JJDGCJ-F1003)(第1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宝鸡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医院副食品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名称: 医院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JDGCJ-F1003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九)、投标企业应当在部队驻区(宝鸡地区)内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
(十)、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具备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涵盖所投项目所需的副食品种类)。
(十一)、投标人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投标无效。(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为已注册且信息完善状态)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2025-04-08 09:00:00
投标受理结束时间 2025-04-08 09:30:00
投标地点 采购单位地址 宝鸡市
提交方式 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25-04-08 09:30:00
开标地点 采购单位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
六、样品:
采购包【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 样品说明 不需要提交样品
七、现场踏勘
采购包【1】 是否需要现场踏勘 踏勘说明 不需要现场踏勘
八、标前答疑会
是否组织标前答疑 标前答疑说明 不需要标前答疑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其他相关发布信息
十、其他补充事宜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地址 宝鸡市
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 马干事 联系电话 0917-8960745
二、项目编号:2025-JJDGCJ-F1003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九)、投标企业应当在部队驻区(宝鸡地区)内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
(十)、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具备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涵盖所投项目所需的副食品种类)。
(十一)、投标人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投标无效。(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为已注册且信息完善状态)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2025-04-08 09:00:00
投标受理结束时间 2025-04-08 09:30:00
投标地点 采购单位地址 宝鸡市
提交方式 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25-04-08 09:30:00
开标地点 采购单位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
六、样品:
采购包【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 样品说明 不需要提交样品
七、现场踏勘
采购包【1】 是否需要现场踏勘 踏勘说明 不需要现场踏勘
八、标前答疑会
是否组织标前答疑 标前答疑说明 不需要标前答疑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其他相关发布信息
十、其他补充事宜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地址 宝鸡市
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 马干事 联系电话 0917-896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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