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安康中心城区滨江慢行系统修复工程(一期)资格预审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安康市
发布日期:2025-02-27
【招标公告】安康中心城区滨江慢行系统修复工程(一期)资格预审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安康市 |
采购单位 |
安康市市政园林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安康中心城区滨江慢行系统修复工程(一期)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安康中心城区滨江慢行系统修复工程(一期)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E6109003546si7519nye00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安康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安康中心城区滨江慢行系统修复工程(一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429.36万元,招标人为安康市市政园林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步行道、亲水设施、广场水系提升和配套设施四部分,其中
步行道工程,包括广场慢行道和步行栈桥,亲水设施,配套设施包含音乐喷泉及特色夜景亮
化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康中心城区滨江慢行系统修复工程(一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康中心城区滨江慢行系统修复工程(一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
资格预审申请要求申请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
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
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
承诺书,承诺书需本人签名并加盖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
人。
3.5 其他要求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实行实名制管理,施工期间该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持证上岗且在施工期间常驻工地申请人及拟委派项目经理资格、信用等信息必须在《陕西
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可查询外省企业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
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外省入陕建筑业企业登记信息中可查询,外省企业及委派项目经
理资质、信用等信息须在其注册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可查询(外省企业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和查询方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27日00时00分到2025年03月04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
子版(SXY格式)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2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5年03月12日09 时00分
资格预审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评审办法:有限数量制
七、其他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康中心城区滨江慢行系统修复工程(一期) 已由安康市发改委以安发
改投资(2025】2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康市市政园林处,建设资金来
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
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安康中心城区。
2.2工程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步行道、亲水设施、广场水系提升和配套设施四部分,
其中步行道工程,包括广场慢行道和步行栈桥,亲水设施,配套设施包含音乐喷泉及特色夜
景亮化等。
2.3 项目投资总额: ***.00 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 38482300.00元)
2.4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1:标段名称:安康中心城区滨江慢行系统修复工程(一期):标段编号:
E6109003546si7519nye001 ; 标段类型: 施工
O
2.6 招标范围:标段1:安康中心城区滨江慢行系统修复工程(一期)工程量清单、施工图
纸、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2.7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申请要求申请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
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
在建工程承诺书,承诺书需本人签名并加盖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
人。
3.5 其他要求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实行实名制管理,施工期间该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持证上岗且在施工期间常驻工地申请人及拟委派项目经理资格、信用等信息必须在《陕西
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可查询外省企业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
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外省入陕建筑业企业登记信息中可查询,外省企业及委派项目经
理资质、信用等信息须在其注册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可查询(外省企业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和查询方法); o
4. 资格预审方式
4.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5年2月27日 00时00分起至2025年3月4日00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版(SXY格式).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9时0分,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
6.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与“陕
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
8.2 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相关信息)
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因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由
申请人自负。
8.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4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
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
施工招标的投标。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康市建筑技术服务中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安康市市政园林处招标代理机构: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地 址: 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4号鑫街口 410 室
联系人: ***联系人: ***
电 话: *** 电 话: ***
邮 编: 725000 邮 编: 72500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康市建筑技术服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康市市政园林处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85476519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鑫街口公寓楼410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40937940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汉件(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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