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榆林华源2024年12月新增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榆林市
发布日期:2025-01-15
【招标公告】榆林华源2024年12月新增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陕西 榆林市 |
采购单位 |
榆林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榆林华源2024年12月新增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榆林华源2024年12月新增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26DKD0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榆林华源2024年12月新增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榆林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详见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详见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14日11时00分到2025年01月17日15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3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详见公告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
七、其他
详见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榆林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榆林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长城南路201号银河大楼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40754186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碑林区环城南路东段50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35440740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入)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第一章 采购公告
榆林华源2024年12月新增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26DKD01
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榆林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
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榆林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
司,并委托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
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
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
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采
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3本次采购是否接受代理商应答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应答的,代理产
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
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应答时,其应答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
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
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
权利权益。
3.5 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应答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
、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采购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分包(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
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应答。
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当于或者优于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
s://ecp.sgcc.com.cn)中发布的“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提出的相应条款要求
(查看路径: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一供应商管理一资质能力核实一资质能力核实
规范标准)。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应答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
成功运行时间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
外,则应答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
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
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应答人为制造商,
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应
答截止之日至成交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
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
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若应答人为代理商,应答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
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或其
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
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
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
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8)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应答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
的查询结果。如应答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
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审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应答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审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应答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审委员会将会对应答人进行不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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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答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应答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
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9)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采购技
术规范要求。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
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
答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
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应答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
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
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10)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
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采购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
的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
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
答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
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11)应答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
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 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
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12)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
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13)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
人员。
(14)应答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
(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
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5)应答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应答
人不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应答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其应答无效。
(16)应答人应自行响应采购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
行办理应答事宜,不得相互串通应答。
(17)违反“投标函”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
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8)其他
3.6 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相应采购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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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3.8 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5年1月14日起至2025年1月17日下午15:00(北
京时间,下同),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招标
文件获取登记表》(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word版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3544
07404@qq.com(邮件主题栏注明购买单位+购买标段号),采购人收到以上资料后将电
子版招标文件发至《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中所填写的邮箱号;
4.3未按上述时间和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将无法进行后续的应答及报价。
5.首次应答文件的提交
5.1首次应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月23日
上午9:00。地点为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招标评审中心(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环城
南路东段50号)。如果采购文件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
O
本次纸质采购文件采用快递邮寄递交方式: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环城南路东段50号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招标
评审中心
收件人:陈工 电话:***
各投标人可根据当地情况自主选择快递公司,寄出后将快递单号及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6《采购文件递交一览表》发送至指定邮箱1354407404@
qq.com, 请将邮件命名为“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快递单号”。
请在寄件人地址或包裹其他位置显著位置写明投标单位全程及招标编号(2
6DKD01)o
送达时间以招标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请投标人合理预留邮寄时间,自行
监控邮件寄送进度,如因邮寄进度问题造成投标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O
为尽可能保证采购文件的封装在邮寄过程中不遭到损坏,投标人在邮寄时
须将密封好的采购文件放入快递箱中进行邮寄。如在快递过程中出现采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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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丢失、密封性遭到破坏或U盘损坏等问题,导致投标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
5.2截标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情况的说明(如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人主
动放弃投标项目明细表》(本公告附件5)加盖公章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
354407404@qq.com。
5.3递交纸质采购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单独递交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3)。
5.4如采购文件中其他章节内容与本章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章内容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发布。
7.采购文件获取联系方式
采购人:榆林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长城南路201号银河大楼
邮编:719000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环城南路东段50号
邮编:710054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电子邮件:1354407404@qq.com
8.合规声明
本采购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
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本项目行政监督
部门为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9.其他事项
9.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限制投标保证金开具形式,可以银行汇
款、银行保函、应答保证保险(被保险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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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投标保证金(含年度投标保证保险)或现金等方式开具。保险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O
W
投标保证保险线上
操作流程.docx
9.2如采购文件中其他章节内容与本章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章内容为准
O
9.3公开竞争性谈判中,报名或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参与应答的供应商
仅为1家时可继续谈判,按照相应工作流程进行采购。
10.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
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采购公告或公示信息等
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
载、使用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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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附件1:
| 分标编号 物资标1 | 分包编号 包1 | 榆林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长 | 物料类别 | 交贷时间 | 交货地点 | 承包方式、报价方式 |
| | | 城路、上郡路、榆佳路)食材采购项目- 调料类(包1) 榆林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长 | 调料类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 25年12月31日 | 榆林 | 单价承包,比例 报价 |
| 2 | 物资标1 | 包2 | 城路、上郡路、榆佳路)食材采购项目- 调料类(包2) 榆林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长 | 调料类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 25年12月31日 | 榆林 | 单价承包,比例 报价 |
| 3 | 物资标2 | 包1 | 城路、上郡路、榆佳路)食材采购项目- 蔬菜、冻货等类(包1) 榆林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长 | 蔬菜、冻货等类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 25年12月31日 | 榆林 | 单价承包,比例 报价 |
| 4 | 物资标2 | 包2 | 城路、上郡路、榆佳路)食材采购项目- 蔬菜、冻货等类(包2) 榆林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长 | 蔬菜、冻货等类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 25年12月31日 | 榆林 | 单价承包,比例 报价 |
| 5 | 物资标3 | 包1 | 城路、上郡路、榆佳路)食材采购项目- 猪肉类(包1) 榆林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长 | 猪肉类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 25年12月31日 | 榆林 | 单价承包,比例 报价 |
| 6 | 物资标3 | 包2 | 城路、上郡路、榆佳路)食材采购项目- 猪肉类(包2) 榆林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长 | 猪肉类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 25年12月31日 | 榆林 | 单价承包,比例 报价 |
| 物资标4 | 包1 | 城路、上郡路、榆佳路)食材采购项目- 米面油杂粮类(包1) 榆林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长 | 米面油杂粮类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 25年12月31日 | 榆林 | 单价承包,比例 报价 |
| 8 | 物资标4 | 包2 | 城路、上郡路、榆佳路)食材采购项目- 米面油杂粮类(包2) 榆林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长 | 米面油杂粮类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 25年12月31日 | 榆林 | 单价承包,比例 报价 |
| 9 物资标5 | | 包1 | 城路、上郡路、榆佳路)食材采购项目- 豆腐类(包1) | 豆腐类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 25年12月31日 | 榆林 | 单价承包,比例 报价 |
| 10 | 物资标5 | 包2 | 榆林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长 | 豆腐类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 | 榆林 | 单价承包,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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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城路、上郡路、榆佳路)食材采购项目 豆腐类(包2) | | 25年12月31日 | | 报价 |
| 11 | 物资标6 | 包1 | 榆林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长 城路、上郡路、榆佳路)食材采购项目- 鸡蛋类(包1) | 鸡蛋类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 25年12月31日 | 榆林 | 单价承包,比例 报价 |
| 12 | 物资标7 | 包1 | 榆林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长 城路、上郡路、榆佳路)食材采购项目- 牛奶类 | 牛奶类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 25年12月31日 | 榆林 | 单价承包,比例 报价 |
| 13 | 物资标8 | 包1 | 任圈村1.3万千瓦联村光伏电站项目-地桩 | 采购一批地桩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 25年2月28日 | 榆林 | 总价承包,金额 报价 |
附件2:资质业绩要求:
| 学 | 森 | 瑞粤 | 业绩要求 供货业绩要求 | 生产设备 | | 生产许可证 | 资质要求 入网许可证/其他资质要 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 求 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 3C认证证书 | | 是否接受代理 |
| | 生产能力 |
| 物资 标1 | 包1 | 谈判日前3个自然年内,应答人应具有同类 物资销售业绩,并附合同发票。 | / | / | |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 可证 | / | / | 接受代理 |
| 2 | 物资 标1 | 包2 | 谈判日前3个自然年内,应答人应具有同类 物资销售业绩,并附合同发票。 | / | / | / |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 可证 | / | / | 接受代理 |
| 物资 3 标2 | 包1 | 谈判日前3个自然年内,应答人应具有同类 物资销售业绩,并附合同发票。 | / | / | / |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 可证 | | / | 接受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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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资 标2 | 包2 | 谈判日前3个自然年内,应答人应具有同类 物资销售业绩,并附合同发票。 | / | / | / |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 可证 | / | / | 接受代理 |
| 物资 标3 | 包1 | 谈判日前3个自然年内,应答人应具有同类 物资销售业绩,并附合同发票。 | | / | / |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 可证或生鲜经营备案表 | / | / | 接受代理 |
| 物资 标3 | 包2 | 谈判日前3个自然年内,应答人应具有同类 物资销售业绩,并附合同发票。 | | | |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 可证或生鲜经营备案表 | / | | 接受代理 |
| 物资 标4 | 包1 | 谈判日前3个自然年内,应答人应具有同类 物资销售业绩,并附合同发票。 | | / | / |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 可证 | | / | 接受代理 |
| 物资 标4 | 包2 | 谈判日前3个自然年内,应答人应具有同类 物资销售业绩,并附合同发票。 | | / | / |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 可证 | | | 接受代理 |
| 物资 9 | 包1 标5 | | 谈判日前3个自然年内,应答人应具有同类 物资销售业绩,并附合同发票。 | | / | |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 可证 | / | / | 接受代理 |
| 10 | 物资 包2 标5 | 谈判日前3个自然年内,应答人应具有同类 物资销售业绩,并附合同发票。 | | | / | |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 可证 | / | | 接受代理 |
| 11 | 物资 包1 标6 | | 谈判日前3个自然年内,应答人应具有同类 物资销售业绩,并附合同发票。 | | / | / | / | | | 接受代理 |
| 12 | 物资 包1 标7 | 谈判日前3个自然年内,应答人应具有同类 物资销售业绩,并附合同发票。 | | | | / | | / | / 接受代理 |
| 13 | 物资 包1 标8 | 谈判日前3个自然年内,应答人应具有同类 物资销售业绩,并附合同发票。 | / | | | | | | 接受代理 |
11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投标人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
址: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O
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施工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执行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
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及合同负全部责任。
在招标人收到撤销本授权的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委托
代理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和合同(在本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
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不得转授权。
法定代表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职务:
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职务:
公 章
年 月 日
注:1.
本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本人签署,不接受委托代理人的
转授权。
2.
若委托代理人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如未特别声明,则任一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有关
文件、协议、合同或处理的相关事务均应视为有效。
3.
本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
份证影印件。
13
附件4
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
采购编号:XX
项目名称:XX
| 序号 | 应答人名称 | 领取标包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邮箱 | 领取人签字 |
| 1 | | 分标/ 标包XX | | | | |
公章:
日期:XX年XX月XX日
14
附件5:
应答人主动放弃应答项目明细表
备注:
1.本表由应答人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同时加盖公章。
2.应答人在递交应答文件时同时递交此表(如有),但不得晚于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
3.对于应答人填写在此表中的项目名称及包号,视为该应答人放弃参与相应包的应答
在开启首轮报价时将予删除;对于应答人已购买但没有填写在此表中的包号,视为该应
答人参与相应包的应答,在开启首轮报价时予以公布;因应答人误填此表引起的误拆或误
删,责任由应答人承担。
法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应答人:(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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