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镇巴县盐场镇集镇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镇巴县盐场镇集镇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陕西 汉中市 | 采购单位 | 镇巴县盐场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中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镇巴县盐场镇集镇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镇巴县盐场镇集镇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河西社区沿山路91号4楼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20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镇巴县-2024-00098
项目名称:镇巴县盐场镇集镇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镇巴县盐场镇集镇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25,264.95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巴县盐场镇集镇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满足中小企业政策规定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投标活动。满足要求的中小企业须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巴县盐场镇集镇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磋商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证明材料)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新成立公司不做要求;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月的纳税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加磋商,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8)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无在建工程;
(10)供应商未被列入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网站 ( 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 收 违 法 失 信 主 体 名 单 和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至 2024年12月16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河西社区沿山路91号4楼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河西社区沿山路91号4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河西社区沿山路91号4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现场购买,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巴县盐场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镇巴县盐场镇天井社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兴汉路物资总公司综合楼2楼2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18729600010
陕西中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9日
相关
采购内容及要求.pdf
镇巴县盐场镇集镇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河西社区沿山路91号4楼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20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镇巴县-2024-00098
项目名称:镇巴县盐场镇集镇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镇巴县盐场镇集镇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25,264.95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50,000.00 | 2,025,264.95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巴县盐场镇集镇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满足中小企业政策规定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投标活动。满足要求的中小企业须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巴县盐场镇集镇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磋商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证明材料)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新成立公司不做要求;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月的纳税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加磋商,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8)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无在建工程;
(10)供应商未被列入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网站 ( 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 收 违 法 失 信 主 体 名 单 和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至 2024年12月16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河西社区沿山路91号4楼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河西社区沿山路91号4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河西社区沿山路91号4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现场购买,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巴县盐场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镇巴县盐场镇天井社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兴汉路物资总公司综合楼2楼2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18729600010
陕西中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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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及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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