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安康市中心医院10立方垃圾压缩自卸车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安康市 发布日期:202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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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陕西 安康市 采购单位 安康市中心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安康市中心医院10立方垃圾压缩自卸车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安康市中心医院10立方垃圾压缩自卸车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安康市中心医院10立方垃圾压缩自卸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汉滨区大桥路鑫街口公寓4楼410室)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12-24 14: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CG-AK2024060
项目名称:安康市中心医院10立方垃圾压缩自卸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安康市中心医院10立方垃圾压缩自卸车采购项目
标包1(安康市中心医院10立方垃圾压缩自卸车采购项目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标包1垃圾车安康市中心医院10立方垃圾压缩自卸车采购项目_标包11(台)安康市中心医院10立方垃圾压缩自卸车采购项目
***.00***.00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安康市中心医院10立方垃圾压缩自卸车采购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中心医院10立方垃圾压缩自卸车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中心医院10立方垃圾压缩自卸车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信用记录: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应为报名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评标现场通过网站对信用记录进行核实)。
   4、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依法免税或缓缴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4日至 2024年12月10日,每天 上午 08: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汉滨区大桥路鑫街口公寓4楼410室)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 标包1: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12-24 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获取文件时请提供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递交至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汉滨区大桥路鑫街口公寓4楼410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中心医院
地址:金州南路18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鑫街口公寓4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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