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神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交通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神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交通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榆林市 | 采购单位 | 神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雄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交通设施建设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交通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直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MZCZB2024-YL114
项目名称:交通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479,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信号灯控制系统、电警及测速系统):
合同包预算金额:8,570,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570,8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2(城区道路标线施划):
合同包预算金额:5,098,3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98,3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3(城区道路隔离护栏):
合同包预算金额:5,809,9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809,9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信号灯控制系统、电警及测速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②、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③、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不得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合同包2(城区道路标线施划)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②、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③、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不得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合同包3(城区道路隔离护栏)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②、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③、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不得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信号灯控制系统、电警及测速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2023年度企业信息公示年度报告;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出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6)社会保障缴纳证明: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税收缴纳证明: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原色印章网页截图复印件,具体内容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1)公示投标信用承诺书(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
(12)公示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
(13)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注: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城区道路标线施划)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2023年度企业信息公示年度报告;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出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6)社会保障缴纳证明: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税收缴纳证明: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原色印章网页截图复印件,具体内容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1)公示投标信用承诺书(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
(12)公示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
(13)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注: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3(城区道路隔离护栏)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2023年度企业信息公示年度报告;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出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6)社会保障缴纳证明: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税收缴纳证明: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原色印章网页截图复印件,具体内容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1)公示投标信用承诺书(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
(12)公示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
(13)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注: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18日
至 2024年11月2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直接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12月0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在线上传递交
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以网上报名为准;电子招标文件在获取期内进行下载,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其后果自负;
(2)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4)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的方式(本项目将采取“不见面”开标的形式,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即可在网上直接参与开标活动,具体操作方式详见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制作、签封、加密、递交、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CA锁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CA锁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912-345214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神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神木镇警民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雄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电气中心A座906室
联系方式:029-875620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雄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7日
采购清单.pdf
交通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直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MZCZB2024-YL114
项目名称:交通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479,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信号灯控制系统、电警及测速系统):
合同包预算金额:8,570,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570,8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交通管理设备 | 信号灯控制系统、电警及测速系统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8,570,800.00 | 8,570,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2(城区道路标线施划):
合同包预算金额:5,098,3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98,3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交通管理设备 | 城区道路标线施划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098,300.00 | 5,098,3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3(城区道路隔离护栏):
合同包预算金额:5,809,9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809,9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交通管理设备 | 城区道路隔离护栏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809,900.00 | 5,809,9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信号灯控制系统、电警及测速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②、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③、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不得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合同包2(城区道路标线施划)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②、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③、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不得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合同包3(城区道路隔离护栏)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②、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③、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不得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信号灯控制系统、电警及测速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2023年度企业信息公示年度报告;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出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6)社会保障缴纳证明: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税收缴纳证明: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原色印章网页截图复印件,具体内容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1)公示投标信用承诺书(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
(12)公示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
(13)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注: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城区道路标线施划)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2023年度企业信息公示年度报告;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出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6)社会保障缴纳证明: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税收缴纳证明: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原色印章网页截图复印件,具体内容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1)公示投标信用承诺书(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
(12)公示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
(13)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注: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3(城区道路隔离护栏)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2023年度企业信息公示年度报告;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出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6)社会保障缴纳证明: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税收缴纳证明: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原色印章网页截图复印件,具体内容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1)公示投标信用承诺书(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
(12)公示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
(13)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注: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18日
至 2024年11月2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直接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12月0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在线上传递交
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以网上报名为准;电子招标文件在获取期内进行下载,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其后果自负;
(2)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4)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的方式(本项目将采取“不见面”开标的形式,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即可在网上直接参与开标活动,具体操作方式详见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制作、签封、加密、递交、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CA锁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CA锁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912-345214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神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神木镇警民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雄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电气中心A座906室
联系方式:029-875620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雄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7日
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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