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子长市公安局城市有机更新智慧监控示范街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子长市公安局城市有机更新智慧监控示范街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延安市 | 采购单位 | 子长市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硕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子长市公安局城市有机更新智慧监控示范街建设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城市有机更新智慧监控示范街建设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6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SY-CG-2024-002
项目名称:城市有机更新智慧监控示范街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9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子长市公安局城市有机更新智慧监控示范街建设采购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962,498.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962,498.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合同包2(子长市公安局城市有机更新智慧监控示范街建设采购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657,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57,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合同包3(子长市公安局城市有机更新智慧监控示范街建设采购项目(三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2,328,52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328,52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合同包4(子长市公安局城市有机更新智慧监控示范街建设采购项目(四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5,415,536.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415,536.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合同包5(子长市公安局城市有机更新智慧监控示范街建设采购项目(五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566,446.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66,446.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子长市公安局城市有机更新智慧监控示范街建设采购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子长市公安局城市有机更新智慧监控示范街建设采购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子长市公安局城市有机更新智慧监控示范街建设采购项目(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4(子长市公安局城市有机更新智慧监控示范街建设采购项目(四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5(子长市公安局城市有机更新智慧监控示范街建设采购项目(五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子长市公安局城市有机更新智慧监控示范街建设采购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2024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户证明材料;
7)、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格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合同包2(子长市公安局城市有机更新智慧监控示范街建设采购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2024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户证明材料;
7)、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格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合同包3(子长市公安局城市有机更新智慧监控示范街建设采购项目(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2024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户证明材料;
7)、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格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合同包4(子长市公安局城市有机更新智慧监控示范街建设采购项目(四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2024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户证明材料;
7)、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格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合同包5(子长市公安局城市有机更新智慧监控示范街建设采购项目(五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2024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户证明材料;
7)、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格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15日
至 2024年11月2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12月0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五厅
开标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五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
2.下载文件: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下载采购文件。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4.本项目采用线上不见面形式进行。
5.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项目名称为:子长市公安局城市有机更新智慧监控示范街建设采购项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子长市公安局
地址:子长县石窑坪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硕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鲁艺三号院14号楼3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硕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4日
招标公告.docx
城市有机更新智慧监控示范街建设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6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SY-CG-2024-002
项目名称:城市有机更新智慧监控示范街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9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子长市公安局城市有机更新智慧监控示范街建设采购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962,498.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962,498.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智能人脸识别高端感知摄像机及立杆、大数据基础平台扩容、视频图像综合应用平台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962,498.00 | 3,962,498.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合同包2(子长市公安局城市有机更新智慧监控示范街建设采购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657,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57,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电围前端、软件及后台服务器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657,000.00 | 657,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合同包3(子长市公安局城市有机更新智慧监控示范街建设采购项目(三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2,328,52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328,52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后台视频、图片存储扩容、数据服务、应用等。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328,520.00 | 2,328,52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合同包4(子长市公安局城市有机更新智慧监控示范街建设采购项目(四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5,415,536.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415,536.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4-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舆情管控、人员落地管控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415,536.00 | 5,415,536.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合同包5(子长市公安局城市有机更新智慧监控示范街建设采购项目(五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566,446.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66,446.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5-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车辆违停抓拍及逆行驶抓拍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66,446.00 | 1,566,446.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子长市公安局城市有机更新智慧监控示范街建设采购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子长市公安局城市有机更新智慧监控示范街建设采购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子长市公安局城市有机更新智慧监控示范街建设采购项目(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4(子长市公安局城市有机更新智慧监控示范街建设采购项目(四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5(子长市公安局城市有机更新智慧监控示范街建设采购项目(五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子长市公安局城市有机更新智慧监控示范街建设采购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2024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户证明材料;
7)、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格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合同包2(子长市公安局城市有机更新智慧监控示范街建设采购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2024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户证明材料;
7)、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格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合同包3(子长市公安局城市有机更新智慧监控示范街建设采购项目(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2024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户证明材料;
7)、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格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合同包4(子长市公安局城市有机更新智慧监控示范街建设采购项目(四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2024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户证明材料;
7)、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格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合同包5(子长市公安局城市有机更新智慧监控示范街建设采购项目(五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2024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户证明材料;
7)、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格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15日
至 2024年11月2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12月0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五厅
开标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五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
2.下载文件: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下载采购文件。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4.本项目采用线上不见面形式进行。
5.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项目名称为:子长市公安局城市有机更新智慧监控示范街建设采购项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子长市公安局
地址:子长县石窑坪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硕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鲁艺三号院14号楼3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硕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4日
招标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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