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渭南市临渭区崇凝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渭南市临渭区崇凝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渭南市 | 采购单位 | 渭南市临渭区崇凝中心卫生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临渭区崇凝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临渭区崇凝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朱雀大街南段汇成天玺C座11层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2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C2024-ZBLY-49-11
项目名称:临渭区崇凝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临渭区崇凝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1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1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招标人通知25天内交货完毕、安装调试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临渭区崇凝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临渭区崇凝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3.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开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所投产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3.4关于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1.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等内容,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以上两种方式投标人任选其一进行提供。
3.5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时段已缴纳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时段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9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至 2024年11月1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朱雀大街南段汇成天玺C座11层招标代理部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朱雀大街南段汇成天玺C座10层会议室
开标地点:西安市朱雀大街南段汇成天玺C座10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8《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1.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10《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章见》(财库〔2006〕90号);
1.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14其他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2、购买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核对无误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3、请各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渭南市临渭区崇凝中心卫生院
地址:渭南市临渭区崇宁镇崇凝镇崇凝村6组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朱雀大街南段汇成天玺C座11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1日
崇凝——采购需求.pdf
临渭区崇凝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朱雀大街南段汇成天玺C座11层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2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C2024-ZBLY-49-11
项目名称:临渭区崇凝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临渭区崇凝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1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1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医疗设备 | 渭南市临渭区崇凝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100,000.00 | 3,1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招标人通知25天内交货完毕、安装调试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临渭区崇凝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临渭区崇凝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3.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开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所投产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3.4关于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1.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等内容,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以上两种方式投标人任选其一进行提供。
3.5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时段已缴纳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时段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9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至 2024年11月1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朱雀大街南段汇成天玺C座11层招标代理部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朱雀大街南段汇成天玺C座10层会议室
开标地点:西安市朱雀大街南段汇成天玺C座10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8《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1.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10《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章见》(财库〔2006〕90号);
1.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14其他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2、购买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核对无误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3、请各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渭南市临渭区崇凝中心卫生院
地址:渭南市临渭区崇宁镇崇凝镇崇凝村6组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朱雀大街南段汇成天玺C座11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1日
崇凝——采购需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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