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省道207安岚公路安康至瀛湖段粉坊沟大桥滑坡治理工程造价审核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省道207安岚公路安康至瀛湖段粉坊沟大桥滑坡治理工程造价审核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安康市 | 采购单位 |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佳诚新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省道207安岚公路安康至瀛湖段粉坊沟大桥滑坡治理工程造价审核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省道207安岚公路安康至瀛湖段粉坊沟大桥滑坡治理工程造价审核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钻石壹号19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CXM2024-ZC-051
2、项目名称:省道207安岚公路安康至瀛湖段粉坊沟大桥滑坡治理工程造价审核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
5、采购需求:省道207安岚公路安康至瀛湖段粉坊沟大桥滑坡治理工程造价审核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服务期: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地点: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钻石壹号1901室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安康大道28号国土大厦311会议室
开标地点:安康大道28号国土大厦311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有被授权委托人,需附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无,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并加盖原色公章在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钻石壹号1901室进行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领取磋商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建民街道安康大道28号国土信息大厦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佳诚新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钻石壹号19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陕西佳诚新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1日
省道207安岚公路安康至瀛湖段粉坊沟大桥滑坡治理工程造价审核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钻石壹号19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CXM2024-ZC-051
2、项目名称:省道207安岚公路安康至瀛湖段粉坊沟大桥滑坡治理工程造价审核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
5、采购需求:省道207安岚公路安康至瀛湖段粉坊沟大桥滑坡治理工程造价审核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服务期: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地点: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钻石壹号1901室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安康大道28号国土大厦311会议室
开标地点:安康大道28号国土大厦311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有被授权委托人,需附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无,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并加盖原色公章在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钻石壹号1901室进行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领取磋商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建民街道安康大道28号国土信息大厦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佳诚新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钻石壹号19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陕西佳诚新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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