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吴堡县公安局无人机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公告】吴堡县公安局无人机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榆林市 | 采购单位 | 吴堡县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吴堡县公安局无人机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无人机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 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JZB-2024-1101
项目名称:无人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吴堡县公安局无人机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吴堡县公安局无人机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吴堡县公安局无人机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http://www.yl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
(8)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备注:(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至 2024年11月14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1:3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供应商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 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1月1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1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特别提醒:(1)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谈判文件;(2)CA锁购买:①现场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3楼,E18、E19窗口,电话:0912-3452148;②线上购买操作指南:http://www.sobot.com/chat-web/user/chatByDocId.actiondocId=829e079c5f0a4bd6a51365f5b942c676&cid=267&robotNo=1);(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方式和“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 锁)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供应商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系统将拒绝接收。供应商可登录榆林交易平台〖首页〉不见面开标〗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详见《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4)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SXSCF 格式),并使用该文件重新编制电子投标文件(*.SXSTF 格式),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或旧版答疑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吴堡县公安局
地址:陕西省吴堡县宋家川镇人民路11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48号1幢308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1日
吴堡县公安局无人机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pdf
采购清单.pdf
无人机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 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JZB-2024-1101
项目名称:无人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吴堡县公安局无人机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无人机 | 无人机 | 7(架) | 详见采购文件 | 800,000.00 | 8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吴堡县公安局无人机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吴堡县公安局无人机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http://www.yl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
(8)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备注:(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至 2024年11月14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1:3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供应商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 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1月1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1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特别提醒:(1)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谈判文件;(2)CA锁购买:①现场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3楼,E18、E19窗口,电话:0912-3452148;②线上购买操作指南:http://www.sobot.com/chat-web/user/chatByDocId.actiondocId=829e079c5f0a4bd6a51365f5b942c676&cid=267&robotNo=1);(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方式和“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 锁)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供应商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系统将拒绝接收。供应商可登录榆林交易平台〖首页〉不见面开标〗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详见《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4)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SXSCF 格式),并使用该文件重新编制电子投标文件(*.SXSTF 格式),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或旧版答疑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吴堡县公安局
地址:陕西省吴堡县宋家川镇人民路11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48号1幢308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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