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三原县陵前镇郑家村乡村振兴示范村立面改造及道路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咸阳市 发布日期: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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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陕西 咸阳市 采购单位 三原县陵前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元亨和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三原县陵前镇郑家村乡村振兴示范村立面改造及道路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陕西艾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一、项目编号:ZCSP-三原县-2024-00178
二、项目名称:三原县陵前镇郑家村乡村振兴示范村立面改造及道路工程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陕西艾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陵前镇白鹿工业园区 3,578,065.35元 86.8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三原县陵前镇郑家村乡村振兴示范村立面改造及道路工程):
工程类(陕西艾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 其他建筑工程 3592826.23 外立面真石漆、60cm高外墙砖、彩钢琉璃瓦屋檐、挑檐底乳胶漆、新建文化墙及道路工程等 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 陈平安 陕261131562929 3,578,065.35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边文军(采购人代表)、赵彦宏、莫锐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中标人付费方式”(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约定和标准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收费标准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和省物价局省住建厅(陕价行发〔2014〕88号文),付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以《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中标总价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上述办法计算收取费用。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三原县陵前镇郑家村乡村振兴示范村立面改造及道路工程 2.8046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原县陵前镇人民政府
地址:三原县陵前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元亨和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路10号鑫苑九都汇4幢17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元亨和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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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陵前镇人民政府三原县陵前镇郑家村乡村振兴示范村立面改造及道路工程中标(成交)明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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