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彬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紫薇山公园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彬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紫薇山公园修复工程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咸阳市 | 采购单位 | 彬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彬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紫薇山公园修复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紫薇山公园修复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咸阳市人民西路 29 号金方圆广场B座20层20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3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DZZ(2024)219号
项目名称:紫薇山公园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785,007.4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紫薇山公园修复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6,785,007.46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785,007.46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紫薇山公园修复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紫薇山公园修复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且无在建项目;
5、书面声明: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保证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
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至 2024年11月15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咸阳市人民西路 29 号金方圆广场B座20层20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12月0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咸阳市秦都区人民西路金方圆广场B座20层2028室
开标地点:咸阳市秦都区人民西路金方圆广场B座20层202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2、有意向供应商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领取招标文件,谢绝邮寄,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彬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彬州市北大街马王庙巷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人民西路金方圆广场B座20层
联系方式:029-335751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0日
招标公告---紫薇山公园修复工程.docx
采购清单.pdf
紫薇山公园修复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咸阳市人民西路 29 号金方圆广场B座20层20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3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DZZ(2024)219号
项目名称:紫薇山公园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785,007.4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紫薇山公园修复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6,785,007.46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785,007.46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公共设施施工 | 新建排水沟和急流槽,地基采用微型抗滑桩处理;部分设施拆除修复。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785,007.46 | 6,785,007.46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紫薇山公园修复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紫薇山公园修复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且无在建项目;
5、书面声明: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保证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
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至 2024年11月15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咸阳市人民西路 29 号金方圆广场B座20层20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12月0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咸阳市秦都区人民西路金方圆广场B座20层2028室
开标地点:咸阳市秦都区人民西路金方圆广场B座20层202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2、有意向供应商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领取招标文件,谢绝邮寄,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彬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彬州市北大街马王庙巷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人民西路金方圆广场B座20层
联系方式:029-335751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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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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