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旬邑县2024年Y301乡道水毁修复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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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咸阳市 | 采购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鑫仟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旬邑县2024年Y301乡道水毁修复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陕西耀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旬邑县 2024 年 Y301 乡道水毁修复工程招标计划一个标段,招标人旬邑县公路测设施工队委托陕西鑫仟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组织完成了本项目的招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
一、旬邑县 2024 年 Y301 乡道水毁修复工程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人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07日。本次招标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形式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修改)向监督单位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否则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为准。投诉信函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修改)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监督部门:旬邑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旬邑县城东大街25号
电 话:029-34423158
招标人:旬邑县公路测设施工队
地 址:旬邑县城东大街25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鑫仟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滨河西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608室
联系人:***
电 话:***
一、旬邑县 2024 年 Y301 乡道水毁修复工程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响应情况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要求 | 安全目标 | 工期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陕西耀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00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1、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力争事故为零。 2、职工因工死亡率为零,重伤率为零。 | 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 第一候选人 |
陕西卓诚建筑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2949565.00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1、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力争事故为零。 2、职工因工死亡率为零,重伤率为零。 | 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 第二候选人 |
陕西泰如实业有限公司 | 2949885.00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1、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力争事故为零。 2、职工因工死亡率为零,重伤率为零。 | 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 第三候选人 |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人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投标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资格证书 | 业绩 | |
陕西耀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杨康 | 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 陕261181901699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陕交安B19G01837 | 彬州市2021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TZ-10标段; |
项目总工 | 薛峰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陕交安B19G01836 | 1.彬州市2021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TZ-10标段; | |
陕西卓诚建筑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赵建锋 | 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 陕26113144929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陕交安B(18)G05982 | 1.兴平市2021年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三标段) |
项目总工 | 杜利明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陕交安B(18)G06827 | 1.兴平市2021年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三标段) | |
陕西泰如实业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付亚娟 | 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 陕26119201911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陕交安B(21)G014090 | 1.秦都区通组路林孟宜渡段工程 |
项目总工 | 党红敏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陕交安B(19)G00724 | 1.秦都区通组路林孟宜渡段工程 |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投标人名称 | 业绩 |
陕西耀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彬州市2021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TZ-10标段; |
陕西卓诚建筑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1.兴平市2021年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三标段) |
陕西泰如实业有限公司 | 1.秦都区通组路林孟宜渡段工程 |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 | 否决依据 | 否决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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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07日。本次招标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形式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修改)向监督单位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否则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为准。投诉信函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修改)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监督部门:旬邑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旬邑县城东大街25号
电 话:029-34423158
招标人:旬邑县公路测设施工队
地 址:旬邑县城东大街25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鑫仟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滨河西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608室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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