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志丹县农业农村局志丹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站点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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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陕西 延安市 | 采购单位 | 志丹县农业农村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丝路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志丹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站点建设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志丹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站点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延安市新区锦绣东方A座11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5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LGJ-C-2024-190
项目名称:志丹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站点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45,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志丹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站点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2,745,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293,8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志丹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站点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6)《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及《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志丹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站点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附2023年度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内任一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8)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0)投标保证金凭证;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2024年新成立的企业(不需要提供2023年度年检报告、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只需提供企业成立后的证明材料;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04日
至 2024年11月08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延安市新区锦绣东方A座1110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5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新区锦绣东方A座1110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1月15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新区锦绣东方A座11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购买文件的单位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介绍信格式见附件,盖单位鲜章,提供3份)前往延安市新区锦绣东方A座1102室购买。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志丹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志丹县
联系方式:18009112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丝路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新城锦绣东方A座1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丝路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3日
附件.docx
N190+磋商公告.pdf
志丹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站点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延安市新区锦绣东方A座11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5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LGJ-C-2024-190
项目名称:志丹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站点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45,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志丹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站点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2,745,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293,8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志丹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站点建设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745,200.00 | 2,293,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志丹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站点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6)《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及《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志丹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站点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附2023年度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内任一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8)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0)投标保证金凭证;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2024年新成立的企业(不需要提供2023年度年检报告、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只需提供企业成立后的证明材料;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04日
至 2024年11月08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延安市新区锦绣东方A座1110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5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新区锦绣东方A座1110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1月15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新区锦绣东方A座11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购买文件的单位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介绍信格式见附件,盖单位鲜章,提供3份)前往延安市新区锦绣东方A座1102室购买。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志丹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志丹县
联系方式:18009112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丝路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新城锦绣东方A座1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丝路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3日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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