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加充电桩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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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榆林市 | 采购单位 | 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加充电桩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陕西肆政建设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加充电桩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CZF2024-ZB-0069/055)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0月30日18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1月04日18时00分00秒
本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加充电桩项目(招标项目编号:SCZF2024-ZB-0069/055)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第1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第1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
三、其他公示内容
无。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纪委办公室,电话0912-7185711。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二号山西证券大厦二十一楼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69511700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招标编号:SCZF2024-ZB-0069/055)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0月30日18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1月04日18时00分00秒
本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加充电桩项目(招标项目编号:SCZF2024-ZB-0069/055)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第1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第1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陕西肆政建设有限公司 | 95.354523万元(人民币) | 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60日历天 |
2 | 伟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98.128608万元(人民币) | 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60日历天 |
3 | 陕西浩海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9.783556万元(人民币) | 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60日历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陕西肆政建设有限公司 | 王少飞 |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陕261222401297 |
2 | 伟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刘航 |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陕261171802172 |
3 | 陕西浩海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王浩勃 |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陕261212142065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陕西肆政建设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 | 伟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3 | 陕西浩海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
三、其他公示内容
无。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纪委办公室,电话0912-7185711。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二号山西证券大厦二十一楼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69511700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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