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丹凤县公安局龙驹寨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丹凤县公安局龙驹寨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商洛市 | 采购单位 | 丹凤县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华鼎博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丹凤县龙驹寨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丹凤县龙驹寨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下获取,地址:陕西华鼎博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丹凤县龙驹大街创业大厦9楼9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8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AZC(2024)1002号
项目名称:丹凤县龙驹寨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17,675.9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丹凤县公安局龙驹寨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17,675.96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17,675.96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丹凤县公安局龙驹寨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1(丹凤县公安局龙驹寨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丹凤县公安局龙驹寨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至 2024年11月0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线下获取,地址:陕西华鼎博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丹凤县龙驹大街创业大厦9楼905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0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华鼎博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1月0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华鼎博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龙驹大街创业大厦9楼9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审阅后退还,复印件存档(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请供应商必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如下:
(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2023年10月至今任意3个月已缴纳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增值税或所得税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2023年10月至今任意3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相关网页截图(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凤县公安局
地址:丹凤县迎宾路北段路口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华鼎博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丹凤县龙驹大街创业大厦9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华鼎博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8日
核准书.pdf
核准书.pdf
丹凤县龙驹寨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下获取,地址:陕西华鼎博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丹凤县龙驹大街创业大厦9楼9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8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AZC(2024)1002号
项目名称:丹凤县龙驹寨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17,675.9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丹凤县公安局龙驹寨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17,675.96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17,675.96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警察业务用房施工 | ***.96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17,675.96 | 2,017,675.96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丹凤县公安局龙驹寨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1(丹凤县公安局龙驹寨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丹凤县公安局龙驹寨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至 2024年11月0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线下获取,地址:陕西华鼎博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丹凤县龙驹大街创业大厦9楼905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0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华鼎博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1月0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华鼎博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龙驹大街创业大厦9楼9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审阅后退还,复印件存档(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请供应商必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如下:
(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2023年10月至今任意3个月已缴纳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增值税或所得税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2023年10月至今任意3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相关网页截图(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凤县公安局
地址:丹凤县迎宾路北段路口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华鼎博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丹凤县龙驹大街创业大厦9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华鼎博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8日
核准书.pdf
核准书.pdf
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